8.3.1 点支承幕墙的支承结构可有玻璃肋和各种钢结构,面板承受直接作用于其上的荷载作用,并通过支承装置传递给支承结构。幕墙设计时,支承结构单独进行结构分析,一般不考虑玻璃面板作为支承结构的一部分共同工作。这是因为玻璃面板带有胶缝,其平面内受力的结构性能还缺少足够的研究成果和工程经验,所以本规范暂不考虑其对支承结构的有利影响。

8.3.4 单根型钢或钢管作为竖向支承结构时,是偏心受拉或偏心受压杆件,上、下端宜铰支承于主体结构上。当屋盖或楼盖有较大位移时,支承构造应能与之相适应,如采用长圆孔、设置双铰摆臂连接机构等。
    构件的长细比λ可按下式计算:

8.3.5 钢管桁架可采用圆管或方管,目前以圆管为多。本条有关钢管桁架节点的构造规定是参照《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和国内的工程经验制定的,以保证节点连接质量和承载力。在节点处主管应连续,支管端部应按相贯线加工成形后直接焊接在主管的外壁上,不得将支管穿入主管壁内。
    美国API规范规定d/t大于60时,应进行局部稳定计算。结合目前国内实际采用的钢管规格,本规范要求d/t不宜大于50。此处,d为钢管外径,t为钢管壁厚。
    主管和支管或两支管轴线的夹角不宜小于30°,以保证施焊条件和焊接质量。
    钢管的连接应尽量对中,避免偏心。当管径较大时,连接处刚度也较大,如果偏心距不大于主管管径的1/4,可不考虑偏心的影响。
    钢管桁架由于采用直接焊接接头,实际上杆端都是刚性连接的。在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内力分析时,均可直接采用刚接杆件单元。铰接普通桁架是静定结构,可以采用手算方法计算。因此,对于管接普通桁架,也允许按铰接桁架采用近似的手算方法分析。
    桁架杆件长细比λ的限值,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采用。
    钢管桁架在平面内有较大刚度,但在平面外刚度较差。当跨度较大的,杆件在平面外自由长度过大则有失稳的可能。因此,跨度较大的桁架应按长细比λ的要求设置平面外正交方向的稳定支撑或稳定桁架。作为估算,平面外支撑最大距离可取为50D,D为钢管直径。

8.3.6 张拉索杆体系的拉杆和拉索只承受拉力,不承受压力,而风荷载和地震作用是正反两个不同方向的。所以,张拉索杆系统应在两个正交方向都形成稳定的结构体系,除主要受力方向外,其正交方向亦应布置平衡或稳定拉索或拉杆,或者采用双向受力体系。
    钢绞线是由若干根直径较大的光圆钢丝绞捻而成的螺旋钢丝束,通常由7根,19根或37根直径大于1mm的钢丝绞成。钢绞线比采用细钢丝、多束再盘卷的钢丝绳拉伸变形量小,弹性模量高,钢丝受力均匀,不易断丝,更适合于拉索结构。
    拉索常常采用不锈钢绞线,不必另行防腐处理,也比较美观。当拉索受力较大时,往往需要采用强度更高的高强钢绞线,高强钢丝不具备自身防腐能力,必须采取防腐措施.常采用聚氨酯漆喷涂等方法。热镀锌防腐层在施工过程中容易损坏,不推荐使用。铝包钢绞线是在高强钢丝外层被覆0.2mm厚的铝层,兼有高强和防腐双重功能,工程应用效果良好。
    张拉索杆体系所用的拉索和拉杆截面较小、内力较大,这类结构的位移较大,在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内力位移分析时,宜考虑其几何非线性的影响。
    张拉索杆体系只有施加预应力后,才能形成形状不变的受力体系。因此,一般张拉索杆体系都会使主体结构承受附加的作用力,在主体结构设计时必须加以考虑。索杆体系与主体结构的屋盖和楼盖连接时,既要保证索杆体系承受的荷载能可靠地传递到主体结构上,也要考虑主体结构变形时不会使幕墙产生破损。因而幕墙支承结构的上部支承点要视主体结构的位移方向和变形量,设置单向(通常为竖向)或多向(竖向和一个或两个水平方向)的可动铰支座。
    拉索和拉杆都通过端部螺纹连接件与节点相连,螺纹连接件也用于施加预拉力。螺纹连接件通常在拉杆端部直接制作,或通过冷挤压锚具与钢绞线拉索连接。焊接会破坏拉杆和拉索的受力性能,而且焊接质量也难以保证,故不宜采用。
    实际工程和三性试验表明,张拉索杆体系即使到1/80的位移量,也可以做到玻璃和支承结构完好,抗雨水渗漏和空气渗透性能正常,不妨碍安全和使用,因此,张拉索杆体系的位移控制值为跨度的1/200是留有余地的。

8.3.7 用于幕墙的索杆体系常常对称布置,施加预拉力主要是为了形成稳定不变的结构体系,预拉力大小对减少挠度的作用不大。所以,预拉力不必过大,只要保证在荷载、地震、温度作用下杆索还存在一定的拉力,不至于松弛即可。
    张拉索杆体系在施加预拉力过程中和在使用阶段,预拉力会因为产生可能的损失而下降。但是,索杆体系不同于预应力混凝土,它的杆件全部外露,便于调整,而且无混凝土等外部材料的约束。所以,锚具滑动损失可通过在张拉过程中控制张拉力得到补偿;由支承结构的弹性位移造成的顶拉力损失可以通过分批、多次张拉而抵消;由于预拉力水平较低,钢材的松弛影响可以不考虑。因此,只要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分批、多次,对称张拉,并随时检查、调整预拉力数值,预拉力的损失是可以补偿的,最终达到控制拉力的数值。因此,幕墙结构中一般不专门计算预拉力的损失。

8.2.1 《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JG 138给出了钢爪式支承装置的技术条件,但点支承玻璃幕墙并不局限于采用钢爪式支承装置,还可以采用夹板式或其他形式的支承装置。

8.2.2 点支承面板受弯后,板的角部产生转动,如果转动被约束,则会在支承处产生较大的弯矩。因此支承装置应能适应板角部的转动变形。当面板尺寸较小、荷载较小、角部转动较小时,可以采用夹板式和固定式支承装置;当面板尺寸大、荷载大、面板转动变形较大时,则宜采用带转动球铰的活动式支承装置。

8.2.3 根据清华大学的试验资料,垫片厚度超过1mm后,加厚垫片并不能明显减少支承头处玻璃的应力集中;而垫片厚度小于1mm时,垫片厚度减薄会使支承处玻璃应力迅速增大。所以垫片最小厚度取为1mm。

8.2.4 点支承幕墙的支承装置只用来支承幕墙玻璃和玻璃承受的风荷载或地震作用,不应在支承装置上附加其他设备和重物。

8.1.1 相邻两块四点支承板改为一块六点支承板后,最大弯矩由四点支承板的跨中转移至六点支承板的支座且数值相近,承载力没有显著提高,但跨中挠度可大大减小。所以,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单块四点支承玻璃;当挠度过大时,可将相邻两块四点支承板改为一块六点支承板。
    点支承幕墙面板采用开孔支承装置时,玻璃板在孔边会产生较高的应力集中。为防止破坏,孔洞距板边不宜太近。此距离应视面板尺寸、板厚和荷载大小而定,一般情况下孔边到板边的距离有两种限制方法:一种即是本条的规定;另一种是按板厚的倍数规定,当板厚不大于12mm时,取6倍板厚,当板厚不小于15mm时,取4倍板厚。这两种方法的限值是大致相当的。孔边距为70mm时,可以采用爪长较小的200系列钢爪支承装置。

8.1. 2 点支承玻璃幕墙一般情况下采用四点支承装置,玻璃在支承部位应力集中明显,受力复杂。因此,点支承玻璃的厚度应具有比普通幕墙玻璃更严格的基本要求。

8.1.3 玻璃之间的缝宽要满足幕墙在温度变化和主体结构侧移时玻璃互不相碰的要求;同时在胶缝受拉时,其自身拉伸变形也要满足温度变化和主体结构侧向位移使胶缝变宽的要求。因此胶缝宽度不宜过小。
    有气密和水密要求的点支承幕墙的板缝,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加以密封。无密封要求的装饰性点支承玻璃,可以不打密封胶。

8.1.4 为便于装配和安装时调整位置,玻璃板开孔的直径稍大于穿孔而过的金属轴,除轴上加封尼龙套管外,还应采用密封胶将空隙密封。
    中空玻璃的干燥气体层要求更严格的密封条件,防止漏气后中空内壁结露,为此常采用多道密封措施。国外也有采用穿缝金属夹板夹持中空玻璃的方法,避免在中空玻璃上穿孔。

8.1.5 本条表8.1.5-1和表8.1.5-2是对应于四角点支承板的数据。实际点支承面板周边有外挑部分,设计时允许考虑其有利影响。

7.4.1 由玻璃肋沿对边直接支承面板的全玻幕墙,其面板承受的荷载和作用要通过胶缝传递到玻璃肋上去,胶缝承受剪力或拉、压力,所以必须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当被连结的玻璃不是镀膜玻璃或夹层玻璃时,可以采用酸性硅酮结构胶,否则,应采用中性硅酮结构胶。

7.3.1 全玻幕墙的玻璃肋类似楼盖结构的支承梁,玻璃面板将所承受的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传到玻璃肋上。因此玻璃肋截面尺寸不应过小,以保证其必要的刚度和承载能力。

7.3.2-7.3.3 在水平荷载作用下,全玻幕墙的工作状态如同竖直的楼盖,玻璃面板如同楼板,玻璃肋如同楼面梁,面板将所承受的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传递到玻璃肋上。玻璃肋受力状态类似简支梁,第7.3.2条和7.3.3条公式就是从简支梁的应力和挠度公式演化而来。

7.3.5 点支承面板的玻璃肋通常由金属件连接,并在金属板上设置支承点。连接金属板和螺栓宜采用不锈钢材料。玻璃肋受力状态如同简支梁,其连接部位的抗弯、抗剪能力应加以计算。由于玻璃肋是在玻璃平面内受弯、受剪和抵抗螺栓的压力,最大应力发生在玻璃的侧面,应按侧面强度设计值进行校核。

7.3.7 目前国内工程中,单片玻璃肋的跨度已达8m,钢板连接玻璃肋的跨度甚至达到16m。由于玻璃肋在平面外的刚度较小,有发生横向屈曲的可能性。当正向风压作用使玻璃肋产生弯曲时,玻璃肋的受压部位有面板作为平面外的支撑;当反向风压作用时,受压部位在玻璃肋的自由边,就可能产生平面外屈曲。所以,跨度大的玻璃肋在设计时应考虑其侧向稳定性要求,必要时应进行稳定性验算,并采取横向支撑或拉结等措施。

7.2.1 全玻幕墙面板的面积较大,面板通常是对边简支板,在相同尺寸下,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产生的弯矩和挠度都比框支承幕墙四边简支玻璃板大,所以面板厚度不宜太薄。目前国内全玻幕墙的面玻璃厚度多在12mm以上。

7.2.2 采用玻璃面板和玻璃肋的全玻幕墙,通常有对边简支和多点支承两种面板支承方式,应分别按对边简支板或多点支承板进行计算。对边支承简支板的弯矩和挠度分别为:

式中,q和l分别为作用于面板上的荷载和支承跨度。所以,对边支承简支板的弯矩和挠度系数分别为0.125和0.013。
    带孔玻璃面板的孔边,应力分布复杂,应力集中现象明显,可采用适宜的有限元方法进行计算分析,必要时可通过试验进行验证。

7.2.3 试验表明,浮法玻璃的挠度可以达到边长的1/40而不破坏,因此规定玻璃肋支承面板挠度限值为跨度的1/60是留有一定余地的。点支承面板通常采用钢化玻璃,可承受更大的挠度而不破坏;有球铰的点支承装置允许板面有相对自由转动,所以其允许挠度可以适当放松。综合考虑,点支承面板的挠度限制可取支承点长边的1/60,支承点的间距应沿板边采用,而不取对角线距离。

7.1.1 全玻幕墙的玻璃面板和玻璃肋的厚度较小,以12~19mm为多,如果采用下部支承,则在自重作用下,面板和肋都处于偏心受压状态,容易出现平面外的稳定问题,而且玻璃表面容易变形,影响美观。所以,较高的全玻幕墙应吊挂在上部水平结构上,使全玻幕墙的面板和肋所受的轴向力为拉力。

7.1.2 全玻幕墙的面板和肋均不得直接接触结构面和其他装饰面,以防玻璃挤压破坏。玻璃与下槽底的弹性垫块宜采用硬橡胶材料。

7.1.3 全玻幕墙悬挂在钢结构构件上时,支承钢结构应有足够的抗弯刚度和抗扭刚度,防止幕墙的下垂和转角过大,以免变形受限而使玻璃破损。当主体结构构件为其他材料时,也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承载力。

7.1.4-7.1.5 全玻幕墙承受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后,上端吊夹会受到水平推力,该水平推力会使幕墙产生水平移动,因此要有水平约束,要设置刚性传力构件。
    吊夹应能承受幕墙的自重,不宜考虑竖向胶缝单独承受面板自重。

7.1.6 全玻幕墙的玻璃表面均应与周围结构面和装饰面留有足够的空隙,以适应玻璃的温度变形和其他受力变形,防止因变形受限而使玻璃开裂。

7.1.8 玻璃肋采用金属件连接、面板采用点支承时,玻璃在开孔部位会产生较大的应力集中,因此对玻璃的强度有较高的要求,应采用钢化玻璃以及由钢化玻璃制成的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金属板连接的玻璃肋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以防止幕墙整片塌落。

6.3.1 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分厚度的最小值,主要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 5237中关于幕墙用型材最小厚度为3mm的规定。对于闭口箱形截面,由于有较好的抵抗局部失稳的性能,可以采用较小的壁厚,因此允许采用最小壁厚为2.5mm的型材。
    钢型材的耐腐蚀性较弱,最小壁厚取为3.0mm。
    偏心受压的立柱很少,因其受力较为不利,立柱一般不设计成受压构件。当遇到立柱受压情况时.需要考虑局部稳定的要求,对截面的宽厚比加以控制,与本规范第6.2.1条的相应要求一致。

6.3.3 幕墙在平面内应有一定的活动能力,以适应主体结构的侧移。立柱每层设活动接头后,就可以使立柱有上、下活动的可能,从而使幕墙在自身平面内能有变形能力。此外,活动接头的间隙,还要满足以下的要求:
    ——立柱的温度变形;
    ——立柱安装施工的误差;
    ——主体结构承受竖向荷载后的轴向压缩变形。
    综合以上考虑,上、下柱接头空隙不宜小于15mm。

6.3.4-6.3.6 立柱自下而上是全长贯通的,每层之间通过滑动接头连接,这一接头可以承受水平剪力,但只有当芯柱的惯性矩与外柱相同或较大且插入足够深度时,才能认为是连续的,否则应按铰接考虑。
    因此大多数实际工程,应按铰接多跨梁来进行立柱的计算。现在已有专门的计算软件,它可以考虑自下而上各层的层高、支承状况和水平荷载的不同数值,计算各截面的弯矩、剪力和挠度,作为选用铝型材的设计依据,比较准确。
    对于某些幕墙承包商来说,目前设计还采用手算方式,这时可按有关结构设计手册查出弯矩和挠度系数。
    每层两个支承点时,宜按铰接多跨梁计算,求得较准确的内力和挠度。但按铰接多跨梁计算需要相应的计算机软件,所以,手算时可以近似按双跨粱考虑。

6.3.7 一般情况下,立柱不宜设计成偏心受压构件,宜按偏心受拉构件进行截面设计。因此,在连接设计时,应使柱的上端挂在主体结构上。
    本条计算公式引自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6.3.8 考虑到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有偏心受压立柱,因此本条列出偏心受压柱的稳定验算公式。本公式引自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弯矩作用平面内的轴心受压稳定系数φ,钢型材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采用;铝型材的取值国内未见系统的研究报告,因此参照国外强度接近的铝型材φ值取用(表6.3)。

6.3.9 本条规定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6.3.10 立柱挠度控制与横梁相同,见本规范第6.2.7条说明。

6.2.1 受弯薄壁金属梁的截面存在局部稳定问题,为防止产生压应力区的局部屈曲,通常可用下列方法之一加以控制:
    1)规定最小壁厚tmin和规定最大宽厚比;
    2)对抗压强度设计值或允许应力予以降低。
    本规范中,幕墙横梁与立柱设计,采用前一种控制方法。
        1.最小壁厚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规定薄壁型钢受力构件壁厚不宜小于2mm。我国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 5237规定用于幕墙的铝型材最小壁厚为3mm。
        通常横梁跨度较小,相应的应力也较小,因此本条规定小跨度(跨度不大于1.2m)的铝型材横梁截面最小厚度为2.0mm,其余情况下截面受力部分厚度不小于2.5mm。
        为了保证直接受力螺纹连接的可靠性,防止自攻螺钉拉脱,受力连接时,在采用螺纹直接连接的局部,铝型材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钢材防腐蚀能力较低,横梁型钢的壁厚不应小于2.5mm,并且本规范明确必要时可以预留腐蚀厚度。
    2.最大宽厚比
        型材杆件相邻两纵边之间的平板部分称为板件。一纵边与其他板件相连接,另一纵边为自由的板件,称为截面的自由挑出部位;两纵边均与其他板件相连接的板件,称为截面的双侧加劲部位。板件的宽厚比不应超过一定限值,以保证截面受压时保持局部稳定性。截面中不符合宽厚比限值的部分,在计算截面特性时不予考虑。
        弹性薄板在均匀受压下的稳定临界应力可由下式计算:

6.2.4 横梁为双向受弯构件,竖向弯矩由面板自重和横梁自重产生;水平方向弯矩由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产生。由于横梁跨度小、刚度较大,一般情况不必进行整体稳定验算。

6.2.5 本条公式为材料力学中梁的抗剪计算公式。

6.2.7 横梁的挠度控制是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功能要求,不涉及幕墙结构的安全,加之所采用的风荷载又是50年一遇的最大值,发生的机会较少,所以不宜控制过严,避免由于挠度控制要求而使材料用量增加太多。
    隐框幕墙玻璃板的副框,一般采用金属件多点连接在横梁上;明框幕墙玻璃板与横梁间有弹性嵌缝条或密封胶。因此,横梁变形后对玻璃的支承状况改变不大。试验表明,横梁挠度达到跨度的l/180时,幕墙玻璃的工作仍是正常的。因此,对铝型材的挠度控制值定为l/180。钢型材强度较高,其挠度控制则可以稍严一些。原规范JGJ 102-96对挠度附加了不超过20mm的限值,这是针对当时采用幕墙的工程多为高层旅馆和办公楼,层高一般不大于4m的情况而制定的。目前,幕墙应用范围已大大扩展,情况多变,有时跨度超过4m较多,因此不宜、也不必要再规定挠度控制的绝对值,这与工程结构设计中挠度控制采用相对值的方法是一致的。

6.1.1 幕墙玻璃面积较大,不仅承受较大的风荷载作用,且运输安装过程的工序较多,其厚度不宜过小,以保证安全。从近几年幕墙工程设计和施工经验来看,6mm的最小厚度是合适的。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的两片玻璃是共同受力的,如果厚度相差过大,则两片玻璃受力大小会过于悬殊,容易因受力不均匀而破裂。

6.1.2-6.1.3 框支承幕墙玻璃在风荷载作用下,受力状态类同四边支承板,可按四边支承板计算其跨中最大弯矩和最大应力。此应力与其他作用产生的应力考虑分项系数进行组合后,不应大于玻璃强度设计值fg
    玻璃板材的内力和变形采用弹性力学方法计算较为妥当,目前也有相应的有限元计算软件可供选择使用。但作为规范,为方便使用,也应提供简单、易行且计算精度可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简化设计方法。因此,本条对四边支承玻璃面板采用了弹性小挠度计算公式,并考虑与大挠度分析方法计算结果的差异,将应力与挠度计算值予以折减。
    原规范JGJ 102-96中,在风荷载作用下玻璃面板的应力计算公式为:

    公式(6.1)是在弹性小挠度情况下推导出来的,它假定玻璃扳只产生弯曲变形和弯曲应力,而面内薄膜应力则忽略不计。弹性小变形理论的适用范围是:挠度df不大于玻璃板厚度t。
    当玻璃板的挠度df大于板厚时,按(6.1)式计算的应力比实际的大,而且随着挠度与板厚之比加大,计算的应力和挠度偏大较多。由于计算的应力比实际大得多,计算结果不能反映玻璃面板的实际受力和变形状态,也会增加材料用量,而且规范规定的应力控制条件也失去了意义。
    在原规范JGJ 102-96中,没有规定玻璃面板的挠度要求。实际上,与承载力设计一样,幕墙玻璃的变形设计也是幕墙设计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本次修订增加了该项内容。通常玻璃板的挠度允许值可达到跨度的1/60,对于跨度为1000mm、厚度为8mm的玻璃板,挠度允许值可达16mm,已为玻璃厚度的2倍,此时,按弹性小变形薄板理论计算的应力、挠度值会比实际值约大30%~50%。依此计算结果控制承载力和挠度,比实际情况偏严较多。
    为此,对玻璃板进行计算时,应对原规范JGJ 102-96的弹性小变形理论的计算公式,考虑一个折减系数η予以修正,即本规范表6.1.2-2。
    大挠度玻璃板的计算是比较复杂的非线性弹性力学问题,难以用简单公式表达,一般要用到专门的计算软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计算分析。显然这对于常规幕墙设计是不方便的。
    英国B.Aalami和D.G.Williams对不同边界的矩形板进行了系统计算,发表于《Thin Plate Design For Transverse Loading》一书中。根据其大量计算结果,适当简化、归并以利于实际应用,选择了与挠度直接相关的参量θ为主要参数,编制了表6.1。表中,参数θ的量纲就是挠度与厚度之比:

    按计算结果,η数值随θ下降很快,即按小挠度公式计算的应力和挠度可以折减较多,为安全稳妥,在编制规范表6.1.2-2时,取了较计算结果偏安全的数值,留有充分的余地。按表6.1.2-2对小挠度公式应力计算结果进行折减,不仅减小了板材厚度、节省了材料,而且还有一定的安全余地。同样在计算板的挠度df时,也应考虑此折减系数η(表6.2)。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分别进行了玻璃板在均布荷载作用下的试验研究,得到了与表6.1.2-2取值相似的结果。
    从试验结果来看,玻璃破损是由强度控制的,钢化玻璃破坏时,其挠度甚至可达到跨度的1/30~1/40。因此,在满足基本构造要求的前提下,玻璃挠度控制条件不宜过严,以免限制了其承载力的发挥。对于四边支承的玻璃板,采用其短边边长(挠度)的1/60作为控制条件是合适的。由于在计算挠度时,采用风荷载标准值,同时又考虑大挠度影响对计算值加以折减,所以只要合理选用玻璃种类和厚度,应当是可以满足挠度限值要求的。

6.1.4 夹层玻璃由两片玻璃夹胶合片而成,在垂直于板面的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下,两片玻璃的挠度是相等的,即:

    因此,两片玻璃分配的荷载按其厚度立方的比例分配。
    由于夹层玻璃的等效刚度可近似表示为两片玻璃弯曲刚度之和:

D=D1+D2                  (6.6)

    所以计算夹层玻璃的挠度时,其等效厚度te。可按两片玻璃厚度的立方和的立方根取用。当然,也可分别按单片玻璃分配的荷载及相应的单片玻璃弯曲刚度计算挠度,所得结果是相同的。
    本条规定与美国ASTM E1300标准有关规定相同,并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的试验结果比较一致。

6.1.5 中空玻璃的两片玻璃之间有气体层,直接承受荷载的正面玻璃的挠度一般略大于间接承受荷载的背面玻璃的挠度,分配的荷载相应也略大一些。为保证安全和简化设计,将正面玻璃分配的荷载加大10%,这与本规范编制组关于中空玻璃的试验结果相近,也与美国ASTM E1300标准的计算原则相接近。
    考虑到直接承受荷载的玻璃挠度大于按两片玻璃等挠度原则计算的挠度值,所以中空玻璃的等效厚度te考虑折减系数0.95。

6.1.6 斜玻璃幕墙还受到面外重力荷载的作用(自重、雪荷载、雨水荷载、检修荷载等),这些荷载也在玻璃中产生弯曲应力。通常这些荷载可作为均布荷载作用在玻璃上,按板理论计算其跨中最大应力σc。σc与风荷载应力σw进行组合后,其设计值不应大于玻璃的强度设计值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