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6.5.3 关于钢筋的连接,需注意下列问题:
1 对于结构的关键部位,钢筋的连接宜采用机械连接,不宜采用焊接。这是因为焊接质量较难保证,而机械连接技术已比较成熟,质量和性能比较稳定。另外,1995年日本阪神地震震害中,观察到多处采用气压焊的柱纵向钢筋在焊接部位拉断的情况。本次修订对位于梁柱端部箍筋加密区内的钢筋接头,明确要求应采用满足等强度要求的机械连接接头。
2 采用搭接接头时,对非抗震设计,允许在构件同一截面100%搭接,但搭接长度应适当加长。这对于柱纵向钢筋的搭接接头较为有利。
第6.5.1条第2款是由02规程第6.4.9条第6款移植过来的,本款内容同时适用于抗震、非抗震设计,给出了柱纵向钢筋采用搭接做法时在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的配置要求。
6.5.4、6.5.5 分别规定了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计时,框架梁柱纵向钢筋在节点区的锚固要求及钢筋搭接要求。图6.5.4中梁顶面2根直径12mm的钢筋是构造钢筋;当相邻梁的跨度相差较大时,梁端负弯矩钢筋的延伸长度(截断位置),应根据实际受力情况另行确定。
本次修订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