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在墙体中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应设在因温度和收缩变形引起应力集中、砌体产生裂缝可能性最大处。伸缩缝的间距可按表6.5. 1采用。

表6.5.1 砌体房屋伸缩缝的最大间距(m)

    注:1 对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配筋砌块砌体房屋,取表中数值;对石砌体、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混凝土砌块、混凝土普通砖和混凝土多孔砖房屋,取表中数值乘以0.8的系数,当墙体有可靠外保温措施时,其间距可取表中数值;
        2 在钢筋混凝土屋面上挂瓦的屋盖应按钢筋混凝土屋盖采用;
        3 层高大于5m的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配筋砌块砌体结构单层房屋,其伸缩缝间距可按表中数值乘以1.3;
        4 温差较大且变化频繁地区和严寒地区不采暖的房屋及构筑物墙体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应按表中数值予以适当减小;
        5 墙体的伸缩缝应与结构的其他变形缝相重合,缝宽度应满足各种变形缝的变形要求;在进行立面处理时,必须保证缝隙的变形作用。

6.5.2 房屋顶层墙体,宜根据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 屋面应设置保温、隔热层;
    2 屋面保温(隔热)层或屋面刚性面层及砂浆找平层应设置分隔缝,分隔缝间距不宜大于6m,其缝宽不小于30mm,并与女儿墙隔开;
    3 采用装配式有檩体系钢筋混凝土屋盖和瓦材屋盖;
    4 顶层屋面板下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并沿内外墙拉通,房屋两端圈梁下的墙体内宜设置水平钢筋;
    5 顶层墙体有门窗等洞口时,在过梁上的水平灰缝内设置2~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2根直径6mm钢筋,焊接钢筋网片或钢筋应伸入洞口两端墙内不小于600mm;
    6 顶层及女儿墙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7.5(Mb7.5、Ms7.5);
    7 女儿墙应设置构造柱,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4m,构造柱应伸至女儿墙顶并与现浇钢筋混凝土压顶整浇在一起;
    8 对顶层墙体施加竖向预应力。

6.5.3 房屋底层墙体,宜根据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 增大基础圈梁的刚度;
    2 在底层的窗台下墙体灰缝内设置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2根直径6mm钢筋,并应伸入两边窗间墙内不小于600mm。

6.5.4 在每层门、窗过梁上方的水平灰缝内及窗台下第一和第二道水平灰缝内,宜设置焊接钢筋网片或2根直径6mm钢筋,焊接钢筋网片或钢筋应伸入两边窗间墙内不小于600mm。当墙长大于5m时,宜在每层墙高度中部设置2~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3根直径6mm的通长水平钢筋,竖向间距为500mm。

6.5.5 房屋两端和底层第一、第二开间门窗洞处,可采取下列措施:
    1 在门窗洞口两边墙体的水平灰缝中,设置长度不小于900mm、竖向间距为400mm的2根直径4mm的焊接钢筋网片。
    2 在顶层和底层设置通长钢筋混凝土窗台梁,窗台梁高宜为块材高度的模数,梁内纵筋不少于4根,直径不小于10mm,箍筋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
    3 在混凝土砌块房屋门窗洞口两侧不少于一个孔洞中设置直径不小于12mm的竖向钢筋,竖向钢筋应在楼层圈梁或基础内锚固,孔洞用不低于Cb20混凝土灌实。

6.5.6 填充墙砌体与梁、柱或混凝土墙体结合的界面处(包括内、外墙),宜在粉刷前设置钢丝网片,网片宽度可取400mm,并沿界面缝两侧各延伸200mm,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裂、盖缝措施。

6.5.7 当房屋刚度较大时,可在窗台下或窗台角处墙体内、在墙体高度或厚度突然变化处设置竖向控制缝。竖向控制缝宽度不宜小于25mm,缝内填以压缩性能好的填充材料,且外部用密封材料密封,并采用不吸水的、闭孔发泡聚乙烯实心圆棒(背衬)作为密封膏的隔离物(图6.5. 7)。


图6.5. 7 控制缝构造
1—不吸水的、闭孔发泡聚乙烯实心圆棒;2—柔软、可压缩的填充物

6.5.8 夹心复合墙的外叶墙宜在建筑墙体适当部位设置控制缝,其间距宜为6m~8m。

6.4.1 夹心墙的夹层厚度,不宜大于120mm。

6.4.2 外叶墙的砖及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

6.4.3 夹心墙的有效面积,应取承重或主叶墙的面积。高厚比验算时,夹心墙的有效厚度,按下式计算:

    式中:hl——夹心复合墙的有效厚度;
          h1、h2——分别为内、外叶墙的厚度。

6. 4.4 夹心墙外叶墙的最大横向支承间距,宜按下列规定采用:
    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宜大于9m,7度时不宜大于6m,8、9度时不宜大于3m。

6. 4.5 夹心墙的内、外叶墙,应由拉结件可靠拉结,拉结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环形拉结件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4mm,当为Z形拉结件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6mm;拉结件应沿竖向梅花形布置,拉结件的水平和竖向最大间距分别不宜大于800mm和600mm;对有振动或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其水平和竖向最大间距分别不宜大于800mm和400mm;
    2 当采用可调拉结件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4mm,拉结件的水平和竖向最大间距均不宜大于400mm。叶墙间灰缝的高差不大于3mm, 可调拉结件中孔眼和扣钉间的公差不大于1.5mm;
    3 当采用钢筋网片作拉结件时,网片横向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4mm;其间距不应大于400mm;网片的竖向间距不宜大于600mm;对有振动或有抗震设防要求时,不宜大于400mm;
    4 拉结件在叶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叶墙厚度的2/3,并不应小于60mm;
    5 门窗洞口周边300mm范围内应附加间距不大于600mm的拉结件。

6.4.6 夹心墙拉结件或网片的选择与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夹心墙宜用不锈钢拉结件。拉结件用钢筋制作或采用钢筋网片时,应先进行防腐处理,并应符合本规范4. 3的有关规定;
    2 非抗震设防地区的多层房屋,或风荷载较小地区的高层的夹芯墙可采用环形或Z形拉结件;风荷载较大地区的高层建筑房屋宜采用焊接钢筋网片;
    3 抗震设防地区的砌体房屋(含高层建筑房屋)夹心墙应采用焊接钢筋网作为拉结件。焊接网应沿夹心墙连续通长设置,外叶墙至少有一根纵向钢筋。钢筋网片可计入内叶墙的配筋率,其搭接与锚固长度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4 可调节拉结件宜用于多层房屋的夹心墙,其竖向和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400mm。

6.3.1 框架填充墙墙体除应满足稳定要求外,尚应考虑水平风荷载及地震作用的影响。地震作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中非结构构件的规定计算。

6.3.2 在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填充墙的使用年限宜与主体结构相同,结构的安全等级可按二级考虑。

6.3.3 填充墙的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填充墙宜选用轻质块体材料,其强度等级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的规定;
    2 填充墙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5(Mb5、Ms5);
    3 填充墙墙体墙厚不应小于90mm;
    4 用于填充墙的夹心复合砌块,其两肢块体之间应有拉结。

        3)填充墙两端宜卡入设在梁、板底及柱侧的卡口铁件内,墙侧卡口板的竖向间距不宜大于500mm,墙顶卡口板的水平间距不宜大于1500mm;
        4)墙体高度超过4m时宜在墙高中部设置与柱连通的水平系梁。水平系梁的截面高度不小于60mm。填充墙高不宜大于6m;
        5)填充墙与框架柱、梁的缝隙可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条或聚氨酯发泡材料充填,并用硅酮胶或其他弹性密封材料封缝;
        6)所有连接用钢筋、金属配件、铁件、预埋件等均应作防腐防锈处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 3节的规定。嵌缝材料应能满足变形和防护要求。

    2 当填充墙与框架采用不脱开的方法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沿柱高每隔500mm配置2根直径6mm的拉结钢筋(墙厚大于240mm时配置3根直径6mm),钢筋伸入填充墙长度不宜小于700mm,且拉结钢筋应错开截断,相距不宜小于200mm。填充墙墙顶应与框架梁紧密结合。顶面与上部结构接触处宜用一皮砖或配砖斜砌楔紧;
        2)当填充墙有洞口时,宜在窗洞口的上端或下端、门洞口的上端设置钢筋混凝土带,钢筋混凝土带应与过梁的混凝土同时浇筑,其过梁的断面及配筋由设计确定。钢筋混凝土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20。当有洞口的填充墙尽端至门窗洞口边距离小于240mm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门窗框;
        3)填充墙长度超过5m或墙长大于2倍层高时,墙顶与梁宜有拉接措施,墙体中部应加设构造柱;墙高度超过4m时宜在墙高中部设置与柱连接的水平系梁,墙高超过6m时,宜沿墙高每2m设置与柱连接的水平系梁,梁的截面高度不小于60mm。

6.2.1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在混凝土圈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80mm,板端伸出的钢筋应与圈梁可靠连接,且同时浇筑;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在墙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100mm,并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连接:
    1 板支承于内墙时,板端钢筋伸出长度不应小于70mm,且与支座处沿墙配置的纵筋绑扎,用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的混凝土浇筑成板带;
    2 板支承于外墙时,板端钢筋伸出长度不应小于100mm,且与支座处沿墙配置的纵筋绑扎,并用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的混凝土浇筑成板带;
    3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与现浇板对接时,预制板端钢筋应伸入现浇板中进行连接后,再浇筑现浇板。

6.2.2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沿竖向每隔400mm~500mm设拉结钢筋,其数量为每120mm墙厚不少于1根直径6mm的钢筋;或采用焊接钢筋网片,埋入长度从墙的转角或交接处算起,对实心砖墙每边不小于500mm,对多孔砖墙和砌块墙不小于700mm。


6.2.3 填充墙、隔墙应分别采取措施与周边主体结构构件可靠连接,连接构造和嵌缝材料应能满足传力、变形、耐久和防护要求。

6.2.4 在砌体中留槽洞及埋设管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
    2 不宜在墙体中穿行暗线或预留、开凿沟槽,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或按削弱后的截面验算墙体的承载力。
    注:对受力较小或未灌孔的砌块砌体,允许在墙体的竖向孔洞中设置管线。 

6.2.5 承重的独立砖柱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0mm×370mm。毛石墙的厚度不宜小于350mm,毛料石柱较小边长不宜小于400mm。
    注:当有振动荷载时,墙、柱不宜采用毛石砌体。

6.2.6 支承在墙、柱上的吊车梁、屋架及跨度大于或等于下列数值的预制梁的端部,应采用锚固件与墙、柱上的垫块锚固:
    1 对砖砌体为9m;
    2 对砌块和料石砌体为7.2m。

6.2.7 跨度大于6m的屋架和跨度大于下列数值的梁,应在支承处砌体上设置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块;当墙中设有圈梁时,垫块与圈梁宜浇成整体。
    1 对砖砌体为4.8m;
    2 对砌块和料石砌体为4.2m;
    3 对毛石砌体为3.9m。

6.2.8 当梁跨度大于或等于下列数值时,其支承处宜加设壁柱,或采取其他加强措施:
    1 对240mm厚的砖墙为6m;对180mm厚的砖墙为4.8m;
    2 对砌块、料石墙为4.8m。

6.2.9 山墙处的壁柱或构造柱宜砌至山墙顶部,且屋面构件应与山墙可靠拉结。

6.2.10 砌块砌体应分皮错缝搭砌,上下皮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当搭砌长度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小于2根直径不小于4mm的焊接钢筋网片(横向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200mm,网片每端应伸出该垂直缝不小于300mm)。

6.2.11 砌块墙与后砌隔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400mm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2根直径不小于4mm、横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的焊接钢筋网片(图6.2.11)。


图6.2.11 砌块墙与后砌隔墙交接处钢筋网片
1 砌块墙;2 焊接钢筋网片;3 后砌隔墙

6.2.12 混凝土砌块房屋,宜将纵横墙交接处,距墙中心线每边不小于300mm范围内的孔洞,采用不低于Cb20混凝土沿全墙高灌实。

6.2.13 混凝土砌块墙体的下列部位,如未设圈梁或混凝土垫块,应采用不低于Cb20混凝土将孔洞灌实:
    1 搁栅、檩条和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支承面下,高度不应小于200mm的砌体;
    2 屋架、梁等构件的支承面下,长度不应小于600mm,高度不应小于600mm的砌体;
    3 挑梁支承面下,距墙中心线每边不应小于300mm,高度不应小于600mm的砌体。

6.1.1 墙、柱的高厚比应按下式验算:

β=H0/h≤μ1μ[β](6.1.1)

    式中:H0——墙、柱的计算高度;
          h——墙厚或矩形柱与H0相对应的边长;
          μ1——自承重墙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
          μ2——有门窗洞口墙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
          [β]——墙、柱的允许高厚比,应按表6.1.1采用。
    注:1 墙、柱的计算高度应按本规范第5. 1.3条采用;
        2 当与墙连接的相邻两墙间的距离s≤μ1μ2[β]h时,墙的高度可不受本条限制;
        3 变截面柱的高厚比可按上、下截面分别验算,其计算高度可按第5. 1.4条的规定采用。验算上柱的高厚比时,墙、柱的允许高厚比可按表6.1.1的数值乘以1.3后采用。

表6.1.1 墙、柱的允许高厚比[β]值

    注:1 毛石墙、柱的允许高厚比应按表中数值降低20%;
        2 带有混凝土或砂浆面层的组合砖砌体构件的允许高厚比,可按表中数值提高20%,但不得大于28;
        3 验算施工阶段砂浆尚未硬化的新砌砌体构件高厚比时,允许高厚比对墙取14,对柱取11。

6.1.2 带壁柱墙和带构造柱墙的高厚比验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按公式(6.1.1)验算带壁柱墙的高厚比,此时公式中h应改用带壁柱墙截面的折算厚度hT,在确定截面回转半径时,墙截面的翼缘宽度,可按本规范第4.2.8条的规定采用;当确定带壁柱墙的计算高度H0时,s应取与之相交相邻墙之间的距离。
    2 当构造柱截面宽度不小于墙厚时,可按公式(6.1.1)验算带构造柱墙的高厚比,此时公式中h取墙厚;当确定带构造柱墙的计算高度H0时,s应取相邻横墙间的距离;墙的允许高厚比[β]可乘以修正系数μc,μc可按下式计算:

μc=1+γ(bc/l) (6.1.2)

    式中:γ——系数。对细料石砌体,γ=0;对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多孔砖、粗料石、毛料石及毛石砌体,γ=1.0;其他砌体,γ=1.5;
          bc——构造柱沿墙长力方向的宽度;
          l——构造柱的间距。
    当bc/l>0.25时取bc/l=0.25,当bc/l< 0.05时取bc/l=0
    注:考虑构造柱有利作用的高厚比验算不适用于施工阶段。
    
    3 按公式(6.1.1)验算壁柱间墙或构造柱间墙的高厚比时,s应取相邻壁柱间或相邻构造柱间的距离。设有钢筋混凝土圈梁的带壁柱墙或带构造柱墙,当b/s≥1/30时,圈梁可视作壁柱间墙或构造柱间墙的不动铰支点(b为圈梁宽度)。当不满足上述条件且不允许增加圈梁宽度时,可按墙体平面外等刚度原则增加圈梁高度,此时,圈梁仍可视为壁柱间墙或构造柱间墙的不动铰支点。

6.1.3 厚度不大于240mm的自承重墙,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μ1,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墙厚为240mm时,μ1取1.2;墙厚为90mm时,μ1取1.5;当墙厚小于240mm且大于90mm时,μ1按插入法取值。
    2 上端为自由端墙的允许高厚比,除按上述规定提高外,尚可提高30%。
    3 对厚度小于90mm的墙。当双面采用不低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包括抹面层的墙厚不小于90mm时,可按墙厚等于90mm验算高厚比。

6.1.4 对有门窗洞口的墙,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μ2=1—0.4(bs/s) (6.1.4)

    式中:bs——在宽度s范围内的门窗洞口总宽度;
          s——相邻横墙或壁柱之间的距离。
    2 当按公式(6.1.4)计算的μ2的值小于0.7时,μ2取0.7;当洞口高度等于或小于墙高的1/5时,μ2取1.0。
    3 当洞口高度大于或等于墙高的4/5时,可按独立墙段验算高厚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