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安装塑料门窗用固定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JG/T 132的有关规定。

4.2.2 塑料组合门窗使用的拼樘料截面尺寸及内衬增强型钢的形状、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承受风荷载的拼樘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应比拼樘料略长,其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2.3 用于组合门窗拼樘料与墙体连接的钢连接件,厚度应经计算确定,并不应小于2.5mm。连接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4.2.4 钢附框应采用壁厚不小于1.5mm的碳素结构钢或低合金结构钢制成。附框的内、外表面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4.2.5 塑料门窗用密封条等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 485及《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JC/T 881的有关规定。密封胶与聚氯乙烯型材应具有良好的粘结性。

4.2.6 门窗安装用聚氨酯发泡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JC 936的有关规定。

4.2.7 与聚氯乙烯型材直接接触的五金件、紧固件、密封条、玻璃垫块、密封胶等材料应与聚氯乙烯塑料相容。

4.1.1 塑料门窗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JG/T 180、《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JG/T 140的有关规定。门窗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

4.1.2 塑料门窗采用的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 8814的有关规定,其老化性能应达到S类的技术指标要求。型材壁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JG/T 180、《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JG/T 140的有关规定。

4.1.3 塑料门窗采用的密封条、紧固件、五金配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1.4 增强型钢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聚氯乙烯(PVC)门窗增强型钢》JG/T 131的有关规定。增强型钢的装配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JG/T 180、《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JG/T 140的有关规定。

4.1.5 塑料门窗用钢化玻璃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化玻璃》GB 15763.2的有关要求。

4.1.6 塑料门窗用中空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 119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空玻璃用的间隔条可采用连续折弯型或插角型且内含干燥剂的铝框,也可使用热压复合式胶条;
    2 用间隔铝框制备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第一道密封必须采用热熔性丁基密封胶。第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并应采用专用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

4.1.7 用于中空玻璃第一道密封的热熔性丁基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 914的有关规定。第二道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 486的有关规定。

4.1.8 塑料门窗用镀膜玻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镀膜玻璃 第1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 18915.1及《镀膜玻璃 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 18915.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