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 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管段服务人数、用水定额及卫生器具设置标准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服务人数小于等于表3.6.1中数值的室外给水管段,其住宅应按本规范第3.6.3、3.6.4条计算管段流量;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应按本规范第3.6.5条、第3.6. 6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
    2 服务人数大于表3.6.1中数值的给水干管,住宅应按本规范第3.1.9条的规定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管段流量;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的生活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1.10条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节点流量;

    3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节点流量。
    注:凡不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均应另计。

3.6.1A 小区室外直供给水管道应按本规范第3.6.1条、第3.6.5条、第3.6.6条计算管段流量;当建筑设有水箱(池)时,应以建筑引入管设计流量作为室外计算给水管段节点流量。

3.6.1B 小区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小区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6.1条、第3.6.1A条的规定计算,并应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
    2 不少于两条引入管的小区室外环状给水管网,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引入管应能保证不小于70%的流量;
    3 当小区室外给水管网为支状布置时,小区引入管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
    4 小区环状管道宜管径相同。

3. 6. 2 居住小区的室外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管道,应按本规范第3. 6. 1条规定计算设计流量(淋浴用水量可按15%计算,绿化、道路及广场浇洒用水可不计算在内),再叠加区内一次火灾的最大消防流量(有消防贮水和专用消防管道供水的部分应扣除),并应对管道进行水力计算校核,管道末梢的室外消火栓从地面算起的水压,不得低于0.1MPa。
    设有室外消火栓的室外给水管道,管径不得小于100mm。

3.6.3 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取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
    2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压供给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调节池的设计补水量;设计补水量不宜大于建筑物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且不得小于建筑物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
    3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既有室外管网直接供水,又有自行加压供水时,应按本条第1、2款计算设计流量后,将两者叠加作为引入管的设计流量。

3. 6. 4 住宅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的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列步骤和方法计算:
    1 根据住宅配置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使用人数、用水定额、使用时数及小时变化系数,可按式(3.6.4-1)计算出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

3.6.5 宿舍(Ⅰ、Ⅱ类)、旅馆、宾馆、酒店式公寓、医院、疗养院、幼儿园、养老院、办公楼、商场、图书馆、书店、客运站、航站楼、会展中心、中小学教学楼、公共厕所等建筑的生活给水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注:1 如计算值小于该管段上一个最大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时,应采用一个最大的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作为设计秒流量;
        2 如计算值大于该管段上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时,应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采用;
        3 有大便器延时自闭冲洗阀的给水管段,大便器延时自闭冲洗阀的给水当量均以0.5计,计算得到的qg附加1.20L/s的流量后,为该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
        4 综合楼建筑的 a 值应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3. 6. 6 宿舍(Ⅲ、Ⅳ类)、工业企业的生活间、公共浴室、职工食堂或营业餐馆的厨房、体育场馆、剧院、普通理化实验室等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的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注:1 如计算值小于该管段上一个最大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时,应采用一个最大的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作为设计秒流量;
        2 大便器自闭式冲洗阀应单列计算,当单列计算值小于1.2L/s时,以1.2L/s计;大于1.2L/s时,以计算值计。

3.6.11 生活给水管道的配水管的局部水头损失,宜按管道的连接方式,采用管(配)件当量长度法计算。当管道的管(配)件当量长度资料不足时,可按下列管件的连接状况,按管网的沿程水头损失的百分数取值: 
    1 管(配)件内径与管道内径一致,采用三通分水时,取25%~30%;采用分水器分水时,取15%~20%;
    2 管(配)件内径略大于管道内径,采用三通分水时,取50%~60%;采用分水器分水时,取30%~35%;
    3 管(配)件内径略小于管道内径,管(配)件的插口插入管口内连接,采用三通分水时,取70%~80%;采用分水器分水时,取35%~40%。
    注:阀门和螺纹管件的摩阻损失可按附录D确定。

3.6.12 水表的水头损失,应按选用产品所给定的压力损失值计算。在未确定具体产品时,可按下列情况取用:
    1 住宅入户管上的水表,宜取0.01MPa;
    2 建筑物或小区引入管上的水表,在生活用水工况时,宜取0.03MPa;在校核消防工况时,宜取0.05MPa。

3.6.13 比例式减压阀的水头损失,阀后动水压宜按阀后静水压的80%~90%采用。

3.6.14 管道过滤器的局部水头损失,宜取0.01MPa。

3.6.15 倒流防止器、真空破坏器的局部水头损失,应按相应产品测试参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