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 根据实际工程经验,在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幕墙工程的加工和施工工艺及材料、附件的一些缺陷均有不同程度的暴露。所以在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时,应对幕墙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此后每五年检查一次。
    由于存在不可避免的建筑物沉降、金属材料蠕变等现象,施加预拉力的拉杆或拉索结构的幕墙工程随时间推移会产生预拉力损失。为了保证这类幕墙的性能稳定和使用安全,本规范规定对预拉力幕墙结构全面检查和调整的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后半年检查一次,此后每三年检查、调整一次。
    对于使用结构硅酮密封胶的半隐框、隐框幕墙工程,本规范规定使用十年后进行首次粘结性能的检查,此后每五年检查一次。从世界各国以及我国的幕墙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看,还未出现因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性能变化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考虑到对实际幕墙工程进行粘结性能的检查属破坏性检查,抽样比例小,则不能反映真实情况,抽样比例大,则费用高、时间长,而且有时可能对抽样附近幕墙的性能有影响。所以规定使用十年后进行首次粘结性能的检查是合适的。
    关于抽样比例及抽样部位,本规范未做出具体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不同的幕墙工程其环境条件不同,规定统一的抽样比例并不能反映不同的幕墙工程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性能的真实情况。实际幕墙工程的检查应由检查部门制定检查方案,由相应设计资质部门审核后实施。
    “每五年检查一次”是建立在检查结果良好的基础上,如果粘结性能有下降趋势的话,应根据检查结果制定检查间隔时间、增加检查频次。

12.1.1 为了使幕墙在使用过程中达到和保持设计要求的预定功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规定承包商应提供给业主《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作为工程竣工交付内容的组成部分.指导幕墙的使用和维护。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结构构件一般属于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其设计使用年限一般可取为不低于25年。

12.1.2 随着我国幕墙行业的发展,幕墙新产品越来越多,幕墙的结构形式也越来越复杂,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对维修、维护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条要求幕墙工程承包商在幕墙交付使用前应为业主培训合格的幕墙维修、维护人员。

12.1.4 幕墙可开启部分的抗风压变形、雨水渗透、空气渗透等性能参数均为关闭状态的设计参数。在幕墙工程的实际维修工作中,开启部分维修频率最高,而非正常开启所造成的损坏是主要原由之一,因此本条的要求是必要的。

11.4.1 点支承玻璃幕墙与全玻幕墙一样,均为通透墙体,且一般位于裙楼或建筑入口处,因此其安装质量的好坏尤为重要。本条规定了点支式幕墙大面应平整,胶缝应横平竖直,缝宽均匀,表面平滑。钢结构焊缝应平滑,防腐涂层应均匀,无破损。不锈钢件光泽度与设计相符,且无锈斑。

11.4.2 因点支承玻璃幕墙为透明墙体,处于里面的钢结构一目了然,钢结构的施工质量十分重要,应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和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要求。

11.4.3 拉杆和拉索的预拉力对点支承玻璃幕墙的支承结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进行现场检验或隐蔽检验。

11.4.4 关于点支承玻璃幕墙安装质量要求,本规范确定了各项目的允许偏差。
    1 竖缝及墙面垂直度
       因点支承玻璃幕墙多处于裙楼,所以本条只规定了50m以下的竖缝及墙面垂直度,按两档分别为10mm和15mm。
    2 由于点支承幕墙玻璃外露且面积较大,应检查幕墙表面平整度,防止墙面各玻璃拼在一起时不在一个平面而使墙面上的影像畸变。检查时,抽检竖缝相邻两侧玻璃表面的平面度,并从严要求,用2m靠尺检查,允许偏差2.5mm。
    3 点支承幕墙各玻璃拼缝整齐与否与幕墙的美观关系很大,为防止各胶缝宽窄不一,增加拼缝宽度与设计值比较的偏差检查,以保证整幅点支承幕墙各玻璃拼缝的整齐美观。

11.4.5 关于钢爪安装质量要求。
    1 钢爪的安装质量直接影响到点支承玻璃幕墙的外观质量,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对钢构件的允许偏差要求,规定了相邻钢爪水平距离和竖向距离为±1.5mm;
    2 钢爪安装同层高度偏差参照框支承幕墙横向构件高度差分为四档。

11.3.1 因全玻幕墙外表面只有玻璃和胶缝,且玻璃透明,因此对墙面的平整度及缝宽要求较严格,缝隙的宽窄直接影响幕墙外表面的美观。与隐框幕墙一样,要求胶缝宽度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大于2mm。

11.3.2 全玻幕墙的玻璃面板由玻璃肋支承,本条规定了玻璃面板与玻璃肋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相邻玻璃面板的高低偏差不应大于1mm。

11.3.3 玻璃与镶嵌槽的间隙关系到缝隙的宽窄和玻璃的安全。本条规定了玻璃与钢槽的间隙质量要求,胶缝应灌注均匀、密实、连续。

11.2.1 本条规定了玻璃幕墙观感检验质量要求,重点是幕墙的整体美观性和雨水渗漏性能。
    1 对抽检单元表面色泽、接缝、平整度、封口构造、伸缩缝处理等提出要求;
    2 对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质量,要求遮封装修应整齐美观。

11.2.2 本条规定了玻璃幕墙工程抽样检验质量要求。
    1 对铝合金料及玻璃表面的清洁要求。
    2 对玻璃安装及密封胶条施工的要求。玻璃必须安装牢固;橡胶条、密封胶应镶嵌密实、位置准确,密封胶表面应干整。
    3 关于玻璃表面质量。有关玻璃表面缺陷的国家现行标准中将此分为三类:划伤或擦伤;划道或波筋;雾斑、斑点纹和针眼等。其中,第一类缺陷各种玻璃都存在,其他两类缺陷不是每种玻璃都有。在加工制作、安装施工中对玻璃可能造成的表面缺陷,一般为第一类缺陷。考虑到工程中所采用玻璃均为合格产品,后两类缺陷应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施工中不会再增加这类缺陷。因此,本规范仅将划伤、擦伤作为玻璃表面质量的检验项目。相关国标规定,建筑用浮法玻璃允许1m2有3条宽为0.5mm、长为60mm的划伤;钢化玻璃合格品允许每1m2有4条宽为0.1~1mm、长不大于100mm的划伤;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合格品允许每1m2有2条宽不大于0.8mm、长不大于100mm的划伤;夹层玻璃合格品的划伤和磨伤“不得影响使用”。本规范只能综合各种玻璃合格品的质量要求,制订了统一的规定。
    4 关于铝合金型材表面质量。本规范以一个分格的框架构件作为检验单元。由于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施工过程的许多环节,都可能造成对铝合金型材的表面损伤。因此,对幕墙用框料要求采用高精级铝合金型材,并加强各个环节的保护。
    5 关于幕墙框料安装质量,本规范规定了各项目的允许偏差。
        1)竖向构件垂直度
        本规范按幕墙高度分为5档,分别规定了垂直度允许偏差。
        在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中,分别规定了测量放线的竖向偏差和结构施工的竖向偏差允许值。在决定幕墙的竖向偏差允许值时,考虑到作为建筑的外装饰,其竖向偏差允许值应比混凝土结构施工更严格,但同时又比测量放线的竖向偏差允许值稍宽松,以便既保证幕墙工程质量,又便于操作执行。
        2)竖向构件直线度
        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 5237规定,对壁厚大于2.4mm的高精级型材的弯曲度允许偏差为1.0×l(m),其中l为型材长度,单位为m。竖向构件可不考虑重力荷载引起的弯曲,但在运输、堆放,加工中可能会造成弯曲。因此,本规范仍以高精级型材弯曲度的规定作为竖向构件平面内及平面外直线度的允许偏差。规定采用2m靠尺或塞尺检查,允许偏差为2.5mm。
        3)横向构件水平度及同高度相邻两根横向构件高度差
        根据工程经验,单根横向构件两端的水平度偏差一般不宜大于其跨度的0.1%。因此规定,单根横向构件长度不大于2000mm时,允许偏差2mm;大于2000mm时,允许偏差3mm。横向构件总水平度偏差,当幕墙幅宽不大于35m时,允许偏差5mm;当幅宽大于35m时,允许偏差7mm。对同一高度相邻两根横向构件端部的安装允许高差为1mm。
        4)分格框对角线差
        竖向构件的垂直度和直线度、横向构件水平度及其相邻两构件端部高度差等规定已基本上保证了分格框的方正。本规范将上述各允许偏差折算成分格框对角线允许偏差,并参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规定。
        关于明框幕墙的平面度,由于其玻璃嵌在槽口内,与框架料不在同一平面,因此不设此项要求。

11.2.3 隐框玻璃幕墙的安装质量要求基本上与明框幕墙相同,其区别是隐框幕墙框架不外露,而是以缝代替框架。因此,除下列两项与表11.2.2-3有区别外,其他各项的允许偏差及其依据基本与表11.2.2-3相同。
    1 由于隐框幕墙玻璃外露,为防止墙面各玻璃拼在一起时不在一个平面而使墙面上的影像畸变,因此要求检查时抽检竖缝相邻两侧玻璃表面的平面度,并从严要求,用2m靠尺检查,允许偏差2.5mm。
    2 隐框幕墙玻璃拼缝整齐与否与幕墙的外观质量关系很大,除了表中第1、3、4项检查其垂直度、水平度和直线度之外,为防止各缝宽窄不一的疵病,增加第5项拼缝宽度与设计值比较的偏差检查,以保证整幅隐框幕墙的整齐美观。

11.2.4 玻璃幕墙工程抽样检验数量,每幅幕墙的竖向构件或竖向接缝、横向构件或横向接缝应各抽查5%,并均不得少于3根;每幅幕墙分格应各抽查5%,并不得少于10个,抽检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2.2、11.2.3条的规定。

11.1.2 在进行玻璃幕墙工程验收时,检查应包括软件和硬件两部分。本条为对软件检查的要求,作为幕墙工程验收的依据及验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材料是保证幕墙质量和安全的物质基础,尤其是作为结构粘结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对其邵氏硬度、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进行复验。 
    面积较大的幕墙、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幕墙,应按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进行幕墙性能检测,并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

11.1.3 幕墙施工完毕后,不少部位或节点已被装饰材料遮封隐蔽,在工程验收时无法观察和检测,但这些部位或节点的施工质量至关重要,必须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完成隐蔽验收。工程验收时,应对隐蔽工程验收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核与验收。

11.1.4 由于幕墙为建筑物的全部或部分外围护结构,凡设计幕墙的建筑一般对外观质量要求较高,抽样检验并不能代表幕墙整体的外侧观感质量。因此,对幕墙的硬件验收检验应包括观感和抽样两部分。
    当一幢建筑有一幅以上的幕墙时,考虑到幕墙质量的重要性,要求以一幅幕墙作为独立检查单元,对每幅幕墙均要求进行检验验收。对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可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0.7.1 玻璃幕墙安装施工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守则,确保施工安全。

10.7.3 采用外脚手架进行玻璃幕墙的安装施工时,脚手架应经过设计和必要的计算,在适当部位与主体结构应可靠连接,保证其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

10.7.4 玻璃幕墙的安装施工,经常与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安装或室内装修交叉进行,为保证幕墙施工安全,应在主体结构施工层下方(即幕墙施工层的上方)设置安全防护网进行保护。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用以保护地面行人、车辆等的安全性。

10.6.1 支承结构是点支承幕墙的主要受力结构,其位置、形状、外观效果、承载能力和变形能力均有严格要求,安装施工必须加以保证。
    大型钢结构的吊装设计包括吊装受力计算、吊点设计、必要的附件设计、就位和固定方案、就位后的位置调整等。对支承钢结构不附属于另外主体结构(即支承钢结构自身也是主体结构)的情况,吊装时,—般应设置支撑平台作为临时支撑,并设置千斤顶等调整位置的设备,以便准确安装。

10.6.2 拉杆、拉索体系的拉杆和拉索施加预拉力大小对支承结构的安全性及外形的准确性至关重要,因此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

10.6.4 爪件的安装精度,关系到点支承玻璃幕墙的美观性和安全性。通过爪件三维调整,使玻璃面板位置准确,保证爪件表面与玻璃面平行。

10.5.1 全玻幕墙的镶嵌槽口是否清洁,直接关系到结构胶的粘结质量,同时也影响其美观性,必须清理干净。

10.5.2 全玻幕墙安装过程中,面板和玻璃肋安装的水平度和垂直度,直接影响立面效果和安全,准确安装还可避免面板和玻璃肋因受力不均而破损。每次调整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并在完成注胶后进行拆除,对胶缝进行修补处理。

10.5.4 全玻幕墙玻璃两边嵌入槽口深度及预留空隙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考虑到:
    1 玻璃发生弯曲变形后不会从槽内拔出;
    2 玻璃在平面内伸长时不致触及槽壁,以免变形受限;
    3 玻璃表面与槽口侧壁留有足够空隙,防止玻璃被嵌固,造成破损。

10.5.5 全玻幕墙玻璃的尺寸一般较大,自重也较大,宜采用机械吸盘安装,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玻璃倾覆、坠落或破碎。

10.4.1 选择适当吊装机具将板块可靠地安装到主体结构上,是保证单元吊装的前提条件;强调吊具与单元板块之间,在起吊中不应产生水平方向分力,是为防止产生过大挤压力或拉力,使单元内构件受损。

10.4.2 不规范的运输会造成单元板块变形、破碎,影响单元幕墙质量.因此单元板块运输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10.4.3 单元板块宜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应有安全保护措施。周转架方便运输、转卸和存放,对保证单元板块质量作用很大,单元板块存放时应依照安装顺序先出后进的原则排列放置,防止多次搬运对单元板块造成损坏、变形,保证幕墙质量;单元板块应避免直接叠层堆放,防止单元板块因重力作用造成变形或损坏。

10.4.4 起吊和就位时,检查吊具、吊点和主体结构上的挂点,是安全需要。对吊点数量、位置进行复核,保证单元吊装的准确性、可靠性。如果吊点处没有足够强度和刚度,单元板块容易损坏,产生危险,因此,必要时可对吊装点进行必要加固和试吊。采用吊具起吊单元板块时,应使各吊装点的受力均匀,起吊过程应保持单元板块平稳,以减小动能和冲量。吊装就位时。应先把单元板块挂到主体结构的挂点上;板块未固定前,吊具不得拆除,防止意外坠落。

10.4.7 施工中和安装完毕后,对单元板块进行保护处理,防止污染和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