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6
住宅室内设置的防水层质量的好坏(是否渗漏水)将直接影响到住宅的功能和居住环境。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室内防水工程验收时,防水层不能出现渗漏现象。关于防水层是否渗漏水的检验方法,卫生间、厨房、浴室、封闭阳台等的楼、地面防水层和独立水容器的防水层通过蓄水试验就能够进行有效的检验;对于墙面的防水层,目前没有特别经济适用的检验方法,而且墙面防水层通常没有水压力的作用,出现渗漏的概率较低,因此本条对于墙面防水层检验未作统一规定。实际工程验收时,重点对楼、地面防水层和独立水容器的防水层进行蓄水试验即可。
分类:条文说明
7.1 一般规定
7.1.2
采用新材料时,复验项目及性能要求可以按产品的企业标准确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评估或鉴定文件。
6.6 密封施工
6.6.2
施工前应检查接缝的形状与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若接缝发生质量缺陷应进行修补。
6.6.4
挤注施工时,枪嘴对准基面、与基面成45°角,移动枪嘴应均匀,挤出的密封胶始终处于由枪嘴推动状态,保证挤出的密封胶对缝内有挤压力,密实填充接缝;腻子刀施工时,腻子刀应多次将密封胶压入凹槽中。
6.5 防水砂浆施工
6.5.5
有些聚合物防水砂浆如果始终在湿润或浸水状态下养护,可能会产生聚合物的溶胀,因此这类材料的养护应按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养护。
6.4 防水卷材施工
6.4.2
室内空间不大,通风条件有限,且多数情况下使用的溶剂为苯类物质,溶剂挥发将给室内环境及人身健康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自行配制或添加溶剂。
6.4.4
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的粘结剂是水泥基材料,润湿基层可确保聚合物水泥胶结料中的水分不被基层吸收而影响水泥的正常水化、硬化。
6.4.5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是冷粘法施工,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在低温施工时,卷材搭接部位适当采用热风加热,可有效提高粘结密封的可靠性。
6.3 防水涂料施工
6.3.2
为保证防水层的有效厚度,采用同质涂料作为基层处理剂,可尽量避免将基层处理剂的厚度与涂膜的厚度之和作为防水层的厚度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在南方或特殊季节,空气湿度较大,不利于基层水分的蒸发。因此在施工时,应尽可能涂刷水泥基的界面隔离材料,目的是降低基层表面的含水率,使涂膜与基层粘结良好。但隔离剂的厚度不得计入防水层厚度。
6.3.4
为使防水层(主要是聚氨酯防水涂料)与铺贴饰面层用的胶粘剂之间保持良好的粘结,通常在最后一遍涂料施工时,在涂层表面撒一些细砂,以增加涂膜表面的粗糙度。
6.2 基层处理
6.2.1
防水施工之前使用专用的施工工具将基层上的尘土、砂浆块、杂物、油污等清除干净;基层有凹凸不平的应采用高标号的水泥砂浆对低凹部位进行找平,基层有裂缝的先将裂缝剔成斜坡槽,再采用柔性密封材料、腻子型的浆料、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基层有蜂窝孔洞的,应先将松散的石子剔除,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平整。
6.2.2
各类构件根部的混凝土有疏松的,应采用剔除后重新浇筑高标号的混凝土等方法加固。
6.2.3 缝隙过小不易进行密封材料嵌填。
6.2.4
基层阴阳角部位涂布涂料较难,卷材铺设成直角也比较困难,根据工程实践,将阴阳角做成圆弧形,可有效保证这些部位的防水质量。
6.2.5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和防水砂浆等水泥基材料可以在潮湿基层上施工,但不得有明水;聚氨酯防水涂料、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对基层含水率有一定的要求,为确保施工质量,基层含水率应符合相应防水材料的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7 有些产品的最低成膜温度略高于5℃,施工环境温度视产品的性能而定。
5.4 细部构造
本规范中的细部构造图不代替标准图使用,仅为构造做法示意。
5.2 功能房间防水设计
5.2.1
为避免水蒸气透过墙体或顶棚,使隔壁房间或住户受潮气影响,导致诸如墙体发霉、破坏装修效果(壁纸脱落、发霉,涂料层起鼓、粉化,地板变形等)等情况发生,本规范要求所有卫生间、浴室墙面、顶棚均做防潮处理。防潮层设计时,材料按本规范第4.6.1条选择,厚度按本规范表4.6.2确定。
5.2.3
本条规定主要针对独立采暖的住宅,可能因为设备的损坏,形成集中、大量地泄流,渗漏到下层住户。
5.2.4
本条规定是为避免一旦发生渗漏,污水、洗涤废水通过楼板进入下层住户的居室及维修时给他人的生活造成影响。
5.2.5
本条规定与现行行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 142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