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6.4.2 混凝土扭曲截面承载力计算的截面限制条件是以hw/b不大于6的试验为依据的。公式(6.4.1-1)、公式(6.4.1-2)的规定是为了保证构件在破坏时混凝土不首先被压碎。公式(6.4.1-1)、公式(6.4.1-2)中的纯扭构件截面限制条件相当于取用T=(0.16~0.2)fcWt;当T等于0时,公式(6.4.1-1)、公式(6.4.1-2)可与本规范第6.3.1条的公式相协调。

6.4.3 本条对常用的T形、I形和箱形截面受扭塑性抵抗矩的计算方法作了具体规定。
    T形、I形截面可划分成矩形截面,划分的原则是:先按截面总高度确定腹板截面,然后再划分受压翼缘和受拉翼缘。
    本条提供的截面受扭塑性抵抗矩公式是近似的,主要是为了方便受扭承载力的计算。

6.4.4 公式(6.4.4-1)是根据试验统计分析后,取用试验数据的偏低值给出的。经过对高强混凝土纯扭构件的试验验证,该公式仍然适用。
    试验表明,当ζ值在0.5~2.0范围内,钢筋混凝土受扭构件破坏时,其纵筋和箍筋基本能达到屈服强度。为稳妥起见,取限制条件为0.6≤ζ≤1.7。当ζ>1.7时取1.7。当ζ接近1.2时为钢筋达到屈服的最佳值。因截面内力平衡的需要,对不对称配置纵向钢筋截面面积的情况,在计算中只取对称布置的纵向钢筋截面面积。
    预应力混凝土纯扭构件的试验研究表明,预应力可提高构件受扭承载力的前提是纵向钢筋不能屈服,当预加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压应力不超过规定的限值时,纯扭构件受扭承载力可提高

6.4.6 试验研究表明,对受纯扭作用的箱形截面构件,当壁厚符合一定要求时,其截面的受扭承载力与实心截面是类同的。在公式(6.4.6-1)中的混凝土项受扭承载力与实心截面的取法相同,即取箱形截面开裂扭矩的50%,此外,尚应乘以箱形截面壁厚的影响系数αh;钢筋项受扭承载力取与实心矩形截面相同。通过国内外试验结果的分析比较,公式(6.4.6-1)的取值是稳妥的。

6.4.7 试验研究表明,轴向压力对纵筋应变的影响十分显著;由于轴向压力能使混凝土较好地参加工作,同时又能改善混凝土的咬合作用和纵向钢筋的销栓作用,因而提高了构件的受扭承载力。在本条公式中考虑了这一有利因素,它对受扭承载力的提高值偏安全地取为0.07NWt/A。
    试验表明,当轴向压力大于0.65fcA时,构件受扭承载力将会逐步下降,因此,在条文中对轴向压力的上限值作了稳妥的规定,即取轴向压力N的上限值为0.3fcA。

6.4.8 无腹筋剪扭构件的试验研究表明,无量纲剪扭承载力的相关关系符合四分之一圆的规律;对有腹筋剪扭构件,假设混凝土部分对剪扭承载力的贡献与无腹筋剪扭构件一样,也可认为符合四分之一圆的规律。
    本条公式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剪扭构件,它是以有腹筋构件的剪扭承载力为四分之一圆的相关曲线作为校正线,采用混凝土部分相关、钢筋部分不相关的原则获得的近似拟合公式。此时,可找到剪扭构件混凝土受扭承载力降低系数βt,其值略大于无腹筋构件的试验结果,但采用此βt值后与有腹筋构件的四分之一圆相关曲线较为接近。
    经分析表明,在计算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βt时,可近似取与非预应力构件相同的计算公式,而不考虑预应力合力Np0的影响。

6.4.9 本条规定了T形和I形截面剪扭构件承载力计算方法。腹板部分要承受全部剪力和分配给腹板的扭矩。这种规定方法是与受弯构件受剪承载力计算相协调的;翼缘仅承受所分配的扭矩,但翼缘中配置的箍筋应贯穿整个翼缘。

6.4.10 根据钢筋混凝土箱形截面纯扭构件受扭承载力计算公式(6.4.6-1)并借助第6.4.8条剪扭构件的相同方法,可导出公式(6.4.10-1)~公式(6.4.10-3),经与箱形截面试件的试验结果比较,所提供的方法是稳妥的。

6.4.11 本条是此次修订新增的内容。
    在轴向拉力N作用下构件的受扭承载力可表示为:

    1 混凝土承担的扭矩
    考虑轴向拉力对构件抗裂性能的影响,拉扭构件的开裂扭矩可按下式计算:

    根据以上说明,即可得出本条文设计计算公式(6.4.11),式中Astl为对称布置的受扭用的全部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承受拉力N作用的纵向钢筋截面面积不应计入。
    与国内进行的25个拉扭试件的试验结果比较,本条公式的计算值与试验值之比的平均值为0.947(0.755~1.189),是可以接受的。

6.4.12 对弯剪扭构件,当V≤0.35fcbh0或V≤0.875ftbh0/(λ+1)时,剪力对构件承载力的影响可不予考虑,此时,构件的配筋由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和受扭承载力的计算确定;同理,T≤0.175ftWt或T≤0.175αhftWt时,扭矩对构件承载力的影响可不予考虑,此时,构件的配筋由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和斜截面受剪承载力的计算确定。

6.4.13 分析表明,按照本条规定的配筋方法,构件的受弯承载力、受剪承载力与受扭承载力之间具有相关关系,且与试验结果大致相符。

6.4.14~6.4.16 在钢筋混凝土矩形截面框架柱受剪扭承载力计算中,考虑了轴向压力的有利作用。分析表明,在βt计算公式中可不考虑轴向压力的影响,仍可按公式(6.4.8-5)进行计算。
    当T≤(0.175ft+0.035N/A)Wt时,则可忽略扭矩对框架柱承载力的影响。

6.4.17 本条给出了在轴向拉力、弯矩、剪力和扭矩共同作用下的钢筋混凝土矩形截面框架柱的剪、扭承载力设计计算公式。与在轴向压力、弯矩、剪力和扭矩共同作用下钢筋混凝土矩形截面框架柱的剪、扭承载力βt计算公式相同,为简化设计,不考虑轴向拉力的影响。与考虑轴向拉力影响的βt计算公式比较,βt计算值略有降低,(1.5-βt)值略有提高;从而当轴向拉力N较小时,受扭钢筋用量略有增大,受剪箍筋用量略有减小,但箍筋总用量没有显著差别。当轴向拉力较大,当N不小于1.75ftA时,公式(6.4.17-2)右方第1项为零。从而公式(6.4.17-1)和公式(6.4.17-2)蜕变为剪扭混凝土作用项几乎不相关的、偏安全的设计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