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安装塑料门窗用固定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JG/T 132的有关规定。
4.2.2 塑料组合门窗使用的拼樘料截面尺寸及内衬增强型钢的形状、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承受风荷载的拼樘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应比拼樘料略长,其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2.3 用于组合门窗拼樘料与墙体连接的钢连接件,厚度应经计算确定,并不应小于2.5mm。连接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4.2.4 钢附框应采用壁厚不小于1.5mm的碳素结构钢或低合金结构钢制成。附框的内、外表面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4.2.5 塑料门窗用密封条等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 485及《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JC/T 881的有关规定。密封胶与聚氯乙烯型材应具有良好的粘结性。
4.2.6 门窗安装用聚氨酯发泡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JC 936的有关规定。
4.2.7 与聚氯乙烯型材直接接触的五金件、紧固件、密封条、玻璃垫块、密封胶等材料应与聚氯乙烯塑料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