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 距地面小于0.5m的地下室外墙保温设计要求同外墙;距地面超过0.5m、与土体接触的地下室外墙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的温差△tb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表5.5.1 地下室外墙的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温差的限值

房间设计要求防结露基本热舒适
允许温差△tb(K)≤ti—td≤4

    注:△tb=ti—θi·b

5.5.2 地下室外墙内表面温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θi·b——地下室外墙内表面温度(℃);
          Rb——地下室外墙热阻(m2·K/W);
          θe——地下室外墙与土体接触面的温度(℃),应取本规范附录A表A.0.1中的最冷月平均温度。

5.5.3 不同地区,符合本规范第5.5.1条要求的地下室外墙热阻最小值Rmin·b可按下式计算或按本规范附录D表D.2的规定选用。

    式中:Rmin·b——满足△tb要求的地下室外墙热阻最小值。

5.5.4 地下室外墙热阻的计算只计入结构层、保温层和面层。

5.4.1 建筑中与土体接触的地面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的温差△tg应符合表5.4.1的规定。

表5.4.1 地面的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温差的限值

房间设计要求防结露基本热舒适
允许温差△tg(K)≤ti—td≤2

     注:△tg=ti—θi·g

5.4.2 地面内表面温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θi·g——地面内表面温度(℃);
          Rg——地面热阻(m2·K/W);
          θe——地面层与土体接触面的温度(℃),应取本规范附录A表A.0.1中的最冷月平均温度。

5.4.3 不同地区,符合本规范第5.4.1条要求的地面层热阻最小值Rmin·g可按下式计算或按本规范附录D表D.2的规定选用。

    式中:Rmin·g——满足△tg要求的地面热阻最小值(m2·K/W)。

5.4.4 地面层热阻的计算只计入结构层、保温层和面层。

5.4.5 地面保温材料应选用吸水率小、抗压强度高、不易变形的材料。

5.3.1 各个热工气候区建筑内对热环境有要求的房间,其外门窗、透光幕墙、采光顶的传热系数宜符合表5.3.1的规定,并应按表5.3.1的要求进行冬季的抗结露验算。严寒地区、寒冷A区、温和地区门窗、透光幕墙、采光顶的冬季综合遮阳系数不宜小于0.37。

表5.3.1 建筑外门窗、透光幕墙、采光顶传热系数的限值和抗结露验算要求

5.3.2 门窗、透光幕墙的传热系数应按本规范附录C第C.5节的规定进行计算,抗结露验算应按本规范附录C第C.6节的规定计算。

5.3.3 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建筑应采用木窗、塑料窗、铝木复合门窗、铝塑复合门窗、钢塑复合门窗和断热铝合金门窗等保温性能好的门窗。严寒地区建筑采用断热金属门窗时宜采用双层窗。夏热冬冷地区、温和A区建筑宜采用保温性能好的门窗。

5.3.4 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温和A区的玻璃幕墙应采用有断热构造的玻璃幕墙系统,非透光的玻璃幕墙部分、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和其他人造板材幕墙等幕墙面板背后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保温。幕墙与围护结构平壁间(除结构连接部位外)不应形成热桥,并宜对跨越室内外的金属构件或连接部位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5.3.5 有保温要求的门窗、玻璃幕墙、采光顶采用的玻璃系统应为中空玻璃、Low-E中空玻璃、充惰性气体Low-E中空玻璃等保温性能良好的玻璃,保温要求高时还可采用三玻两腔、真空玻璃等。传热系数较低的中空玻璃宜采用“暖边”中空玻璃间隔条。

5.3.6 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温和A区的门窗、透光幕墙、采光顶周边与墙体、屋面板或其他围护结构连接处应采取保温、密封构造;当采用非防潮型保温材料填塞时,缝隙应采用密封材料或密封胶密封。其他地区应采取密封构造。

5.3.7 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可采用空气内循环的双层幕墙,夏热冬冷地区不宜采用双层幕墙。

5.2.1 楼、屋面的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的温差△tr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楼、屋面的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温差的限值

房间设计要求防结露基本热舒适
允许温差△tr(K)≤ti—td≤4

    注:△tr=ti—θi·r

5.2.2 未考虑密度和温度修正的楼、屋面内表面温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θi·r——楼、屋面内表面温度(℃);
          R0·r——楼、屋面传热阻(m2·K/W)。

5.2.3 不同地区,符合本规范第5.2.1条要求的楼、屋面热阻最小值Rmin·r应按下式计算或按本规范附录D表D.1的规定选用。

    其中:Rmin·r——满足△tr要求的楼、屋面热阻最小值(m2·K/W)。

5.2.4 不同材料和建筑不同部位的楼、屋面热阻最小值应按下式进行修正计算:

    其中:Rr——修正后的楼、屋面热阻最小值(m2·K/W);
          ε1——热阻最小值的密度修正系数,可按本规范表5.1.4-1选用;
          ε2——热阻最小值的温差修正系数,可按本规范表5.1.4-2选用。

5.2.5 屋面保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保温材料应选择密度小、导热系数小的材料;
    2 屋面保温材料应严格控制吸水率。

5.1.1 墙体的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的温差△tw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墙体的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温差的限值

房间设计要求防结露基本热舒适
允许温差△tw(K)≤ti—td≤3

    注:△tw=ti—θi·w

5.1.2 未考虑密度和温差修正的墙体内表面温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θi·w——墙体内表面温度(℃);
          ti——室内计算温度(℃),应按本规范第3.3.1条的规定取值;
          te——室外计算温度(℃),应按本规范第3.2.2条的规定取值;
          Ri——内表面换热阻(m2·K/W),应按本规范附录B第B.4节的规定取值;
          R0·w——墙体传热阻(m2·K/W)。

5.1.3 不同地区,符合本规范第5.1.1条要求的墙体热阻最小值Rmin·w应按下式计算或按本规范附录D表D.1的规定选用。

    其中:Rmin·w——满足△tw要求的墙体热阻最小值(m2·K/W);
          Re——外表面换热阻(m2·K/W),应按本规范附录B第B.4节的规定取值。

5.1.4 不同材料和建筑不同部位的墙体热阻最小值应按下式进行修正计算:

    其中:Rw——修正后的墙体热阻最小值(m2·K/W);
          ε1——热阻最小值的密度修正系数,可按本规范表5.1.4-1选用;
          ε2——热阻最小值的温差修正系数,可按本规范表5.1.4-2选用。

表5.1.4-1 热阻最小值的密度修正系数ε1

密度(kg/m3ρ≥12001200>ρ≥800800>ρ≥500500>ρ
修正系数ε11.01.21.31.4

    注:ρ为围护结构的密度。

表5.1.4-2 热阻最小值的温差修正系数ε2

部位修正系数ε2
与室外空气直接接触的围护结构1.0
与有外窗的不采暖房间相邻的围护结构0.8
与无外窗的不采暖房间相邻的围护结构0.5

5.1.5 提高墙体热阻值可采取下列措施:
    1 采用轻质高效保温材料与砖、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砌块等主墙体材料组成复合保温墙体构造;
    2 采用低导热系数的新型墙体材料;
    3 采用带有封闭空气间层的复合墙体构造设计。

5.1.6 外墙宜采用热惰性大的材料和构造,提高墙体热稳定性可采取下列措施:
    1 采用内侧为重质材料的复合保温墙体;
    2 采用蓄热性能好的墙体材料或相变材料复合在墙体内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