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透光围护结构太阳得热系数与夏季建筑遮阳系数的乘积宜小于表6.3.1规定的限值。

表6.3.1 透光围护结构太阳得热系数与夏季建筑遮阳系数乘积的限值

6.3.2 透光围护结构的太阳得热系数应按本规范附录C第C.7节的规定计算;建筑遮阳系数应按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计算。

6.3.3 对遮阳要求高的门窗、玻璃幕墙、采光顶隔热宜采用着色玻璃、遮阳型单片Low-E玻璃、着色中空玻璃、热反射中空玻璃、遮阳型Low-E中空玻璃等遮阳型的玻璃系统。

6.3.4 向阳面的窗、玻璃门、玻璃幕墙、采光顶应设置固定遮阳或活动遮阳。固定遮阳设计可考虑阳台、走廊、雨棚等建筑构件的遮阳作用,设计时应进行夏季太阳直射轨迹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固定遮阳的形状和安装位置。活动遮阳宜设置在室外侧。

6.3.5 对于非透光的建筑幕墙,应在幕墙面板的背后设置保温材料,保温材料层的热阻应满足墙体的保温要求,且不应小于1.0(m2·K)/W。

6.2.1 在给定两侧空气温度及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屋面内表面最高温度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 在给定两侧空气温度及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屋面内表面最高温度限值

6.2.2 屋面内表面最高温度θi·max应按本规范附录C第C.3节的规定计算。

6.2.3 屋面隔热可采用下列措施:
    1 宜采用浅色外饰面。
    2 宜采用通风隔热屋面。通风屋面的风道长度不宜大于10m,通风间层高度应大于0.3m,屋面基层应做保温隔热层,檐口处宜采用导风构造,通风平屋面风道口与女儿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6m。
    3 可采用有热反射材料层(热反射涂料、热反射膜、铝箔等)的空气间层隔热屋面。单面设置热反射材料的空气间层,热反射材料应设在温度较高的一侧。
    4 可采用蓄水屋面。水面宜有水浮莲等浮生植物或白色漂浮物。水深宜为0.15m~0.2m。
    5 宜采用种植屋面。种植屋面的保温隔热层应选用密度小、压缩强度大、导热系数小、吸水率低的保温隔热材料。
    6 可采用淋水被动蒸发屋面。
    7 宜采用带老虎窗的通气阁楼坡屋面。
    8 采用带通风空气层的金属夹芯隔热屋面时,空气层厚度不宜小于0.1m。

6.2.4 种植屋面的布置应使屋面热应力均匀、减少热桥,未覆土部分的屋面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使其热阻与覆土部分接近。

6.2.5 种植屋面的热阻和热惰性指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R——种植屋面热阻(m2·K/W);
          A——种植屋面的面积(m2);
          Rgreen,i——一种植屋面各种绿化植被层的附加热阻(m2·K/W),应按本规范附录B表B.7.1的规定取值;
          Ai——种植屋面各种绿化植被层在屋面上的覆盖面积(m2);
          Rsoil,j——绿化构造层各层热阻(m2·K/W),其中:种植材料层的导热系数应按本规范附录B表B.7.2-1取值计算,排(蓄)水层的热阻(导热系数)应按本规范附录B表B.7.2-2取值计算;
          Rroof,k——屋面构造层各层热阻(m2·K/W);
          D——种植屋面热惰性指标,无量纲;
          Dsoil,j——绿化构造层各层热惰性指标,无量纲,其中:种植材料层的蓄热系数应按本规范附录表B.7.2-1取值计算,排(蓄)水层的蓄热系数应按本规范附录表B.7.2-2取值计算;
          Droof,k——屋面构造层各层热惰性指标,无量纲。

6.1.1 在给定两侧空气温度及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外墙内表面最高温度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表6.1.1 在给定两侧空气温度及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外墙内表面最高温度限值

6.1.2 外墙内表面最高温度θi·max应按本规范附录C第C.3节的规定计算。

6.1.3 外墙隔热可采用下列措施:
    1 宜采用浅色外饰面。
    2 可采用通风墙、干挂通风幕墙等。
    3 设置封闭空气间层时,可在空气间层平行墙面的两个表面涂刷热反射涂料、贴热反射膜或铝箔。当采用单面热反射隔热措施时,热反射隔热层应设置在空气温度较高一侧。
    4 采用复合墙体构造时,墙体外侧宜采用轻质材料,内侧宜采用重质材料。
    5 可采用墙面垂直绿化及淋水被动蒸发墙面等。
    6 宜提高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D值。
    7 西向墙体可采用高蓄热材料与低热传导材料组合的复合墙体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