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安装施工之前,幕墙安装厂商应会同土建承包商检查现场清洁情况、脚手架和起重运输设备,确认是否具备幕墙施工条件。
10.2.2 构件储存时应依照安装顺序排列,储存架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在室外储存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10.2.3 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0mm。
10.2.4 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或未设预埋件时,应制订补救措施或可靠连接方案,经与业主、土建设计单位洽商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5 由于主体结构施工偏差而妨碍幕墙施工安装时,应会同业主和土建承建商采取相应措施,并在幕墙安装前实施。
10.2.6 采用新材料、新结构的幕墙,宜在现场制作样板,经业主、监理、土建设计单位共同认可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10.2.7 构件安装前均应进行检验与校正。不合格的构件不得安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