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本条规定了两方面内容,一是防水混凝土是由普通混凝土通过调整配合比或者通过掺加外加剂、掺合料来达到防水要求;二是规定了防水混凝土在室内防水工程中运用其抗渗等级最低要求不得小于S6。

4.2.2 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矿碴硅酸盐水泥。其他水泥的使用应经专门的试验研究确定。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新的水泥标准最低等级已为32.5MPa,因此在此不作强调。

4.2.3 泵送防水混凝土的石子最大粒径应根据输送管的管径决定,其石子最大粒径不应大于管径的1/4,否则影响泵送。

4.2.5 外加剂对提高防水混凝土的防水质量极有好处,但根据目前工程中应用外加剂的种类,使用膨胀剂、防水剂、复合型外加剂较普遍。另外,根据目前国产外加剂质量优劣差别较大,故规定了对外加剂质量指标的要求。

4.2.6 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硅粉等均属活性掺合料,其会不同程度地参与水泥的水化反应,掺加这些材料可使混凝土的性能得到改善。粉煤灰和硅粉的掺量,需根据工程的具体需要进行配制,在工程应用中粉煤灰的掺量根据胶凝材料的总体构成确定;硅粉的掺量可达15%以上。

4.2.1 防水混凝土应通过配合比设计,掺加外加剂、掺合料配制其抗渗等级不得小于S6。

4.2.2 防水混凝土使用的水泥根据工程使用条件,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4.2.3 防水混凝土所用的砂、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子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泵送时其最大粒径应不大于输送管径的1/4;吸水率不应大于1.5%。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的规定;
    2 砂宜采用中砂,其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 14684的规定。

4.2.4 拌制混凝土的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4.2.5 防水混凝土可根据工程需要掺入减水剂、膨胀剂、防水剂、密实剂、引气剂等外加剂,其品种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所有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不得采用产生室内空气污染的外加剂。

4.2.6 防水混凝土可掺入一定数量的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硅粉等。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及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经过试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