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 玻璃幕墙材料的重力密度标准值可按表5.3.1的规定采用。

5.3.2 玻璃幕墙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并且不应小于1.0kN/m

5.3.3 玻璃幕墙的风荷载标准值可按风洞试验结果确定;玻璃幕墙高度大于200m或体型、风荷载环境复杂时,宜进行风洞试验确定风荷载。

5.3.4 垂直于玻璃幕墙平面的分布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5.3.5 平行于玻璃幕墙平面的集中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5.3.6 幕墙的支承结构以及连接件、锚固件所承受的地震作用标准值,应包括玻璃幕墙构件传来的地震作用标准值和其自身重力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地震作用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