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 建筑室内防水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细部构造应按全数检查。
    2 砂浆防水层、涂膜防水层、卷材防水层应按防水施工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3 厨房、厕浴间等单间防水施工面积小于30m2时,按单间总量的20%抽查,且不得少于3间。
    4 所有厨房、厕浴间均应进行蓄水检验。
    5 细部构造应根据分项工程的内容全部进行检查。

6.6.2 建筑室内防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膜防水层的基层。
    2 防水混凝土结构、防水层、密封防水部位将被掩盖的部分。
    3 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的封固部位。

6.6.3 建筑室内防水工程验收文件和记录应符合表6.6.3的要求。

表6.6.3 建筑室内防水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

6.6.4 室内防水工程验收后,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交相关部门存档。

Ⅰ 主控项目

6.5.1 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和主要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6.5.2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蓄水、淋水检验。

6.5.3 卷材防水层及其转角处、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6.5.4 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5.5 侧墙卷材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粘结牢固、结合紧密、厚度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5.6 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Ⅰ主控项目

6.4.1 涂膜防水层所用材料和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6.4.2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蓄水、淋水检验。

6.4.3 涂膜防水层及其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6.4.4 涂膜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不得有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4.5 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
    检验方法:针测法或割取20mm×20mm实样用卡尺测量。

6.4.6 侧墙涂膜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粘结牢固、结合紧密、厚度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Ⅰ 主控项目

6.3.1 砂浆防水层的原材料、配合比、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和本规程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成品防水材料现场抽样检验报告,现场配制的聚合物防水砂浆、掺外加剂防水砂浆试块检验报告。

6.3.2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
    检验方法:蓄水、淋水检验。

6.3.3 砂浆防水层与防水基面之间及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Ⅱ一般项目

6.3.4 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5 砂浆防水层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的80%。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Ⅰ主控项目

6.2.1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和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6.2.2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

6.2.3 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道、埋设件等的设置和构造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6.2.4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2.5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检验方法:用刻度放大镜检查。

6.2.6 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为+15mm、-10mm;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1.1 建筑室内防水工程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2 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规定。
    3 找平层表面应平整、坚固,不得有疏松、起砂、起皮现象,基层排水坡度、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墙(立)面防水设防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卷材铺贴方法和搭接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宽度正确,接缝严密,不得有皱折、鼓泡和翘边等现象。
    6 涂膜防水层涂层应无裂纹、皱折、流淌、鼓泡和露胎体现象。平均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最薄处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7 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平整、牢固、不起砂、不起皮、不开裂,防水层平均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最薄处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8 密封材料嵌填严密,粘结牢固,表面平整,不得有开裂、鼓泡现象。
    9 地面和水池、泳池的蓄水试验应达到24h以上,墙面间歇淋水应达到30min以上进行检验不渗漏。

6.1.2 建筑室内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台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按本规程附录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