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墙体材料的种类及质量状况选择质量可靠、技术成熟、经济合理的材料,并应有与之相配套的应用技术。

4.1.2 砌块类墙体应与其他专业配合进行排块设计。

4.1.3 外保温底层外墙、阳角、门窗洞口等易受碰撞的墙体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4.1.4 外墙洞口、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墙体应采取防渗和防漏措施。

4.1.5 保温材料上粘贴面砖时,应有材料要求、构造措施、施工工法及饰面瓷砖与基层拉拔试验依据。

4.1.6 夹心保温复合墙的外叶墙上不得直接吊挂重物及承托悬挑构件。

4.1.7 采用的墙体材料的核素限量不得超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有关规定。

4.1.8 建筑设计不得采用含有石棉纤维、未经防腐和防虫蛀处理的植物纤维墙体材料。

4.1.9 墙体设计应根据材料特性和构造特点进行相应的防火、隔声及防水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