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大,乘轮椅者乘坐及驾驶机动车出游的几率也随之增加。因此,在城市广场的公共停车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数量应当根据停车场地大小而定。


5.2.7 广场的无障碍设施处应设无障碍标志,带指示方向的无障碍设施标志牌应与无障碍设施标志牌形成引导系统,满足通行的连续性。

5.1.1 城市广场的无障碍设计范围是根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中城市广场篇的内容而定,并把它们分成公共活动广场和交通集散广场两大类。城市广场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为了使行动不便的人能与其他人一样平等地享有出行和休闲的权利,平等地参与社会活动,应对城市广场进行无障碍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