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夹心墙的夹层厚度,不宜大于120mm。

6.4.2 外叶墙的砖及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

6.4.3 夹心墙的有效面积,应取承重或主叶墙的面积。高厚比验算时,夹心墙的有效厚度,按下式计算:

    式中:hl——夹心复合墙的有效厚度;
          h1、h2——分别为内、外叶墙的厚度。

6. 4.4 夹心墙外叶墙的最大横向支承间距,宜按下列规定采用:
    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宜大于9m,7度时不宜大于6m,8、9度时不宜大于3m。

6. 4.5 夹心墙的内、外叶墙,应由拉结件可靠拉结,拉结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环形拉结件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4mm,当为Z形拉结件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6mm;拉结件应沿竖向梅花形布置,拉结件的水平和竖向最大间距分别不宜大于800mm和600mm;对有振动或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其水平和竖向最大间距分别不宜大于800mm和400mm;
    2 当采用可调拉结件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4mm,拉结件的水平和竖向最大间距均不宜大于400mm。叶墙间灰缝的高差不大于3mm, 可调拉结件中孔眼和扣钉间的公差不大于1.5mm;
    3 当采用钢筋网片作拉结件时,网片横向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4mm;其间距不应大于400mm;网片的竖向间距不宜大于600mm;对有振动或有抗震设防要求时,不宜大于400mm;
    4 拉结件在叶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叶墙厚度的2/3,并不应小于60mm;
    5 门窗洞口周边300mm范围内应附加间距不大于600mm的拉结件。

6.4.6 夹心墙拉结件或网片的选择与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夹心墙宜用不锈钢拉结件。拉结件用钢筋制作或采用钢筋网片时,应先进行防腐处理,并应符合本规范4. 3的有关规定;
    2 非抗震设防地区的多层房屋,或风荷载较小地区的高层的夹芯墙可采用环形或Z形拉结件;风荷载较大地区的高层建筑房屋宜采用焊接钢筋网片;
    3 抗震设防地区的砌体房屋(含高层建筑房屋)夹心墙应采用焊接钢筋网作为拉结件。焊接网应沿夹心墙连续通长设置,外叶墙至少有一根纵向钢筋。钢筋网片可计入内叶墙的配筋率,其搭接与锚固长度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4 可调节拉结件宜用于多层房屋的夹心墙,其竖向和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4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