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1 除有要求外,起居室空调器电源插座只预留一种方式;厨房插座的预留量不包括电炊具的使用,即家居做饭采用电能源。


8.5.2 单台单相家用电器额定功率为2kW~3kW时,电源插座宜选用单相三孔16A电源插座;单台单相家用电器额定功率小于2kW时,电源插座宜选用单相三孔10A电源插座。家用电器因其负载性质不同、功率因数不同,所以计算电流也不同,同样是2kW,电热水器的计算电流约为9A,空调器的计算电流约为11A。设计人员设计时应根据家用电器的额定功率和特性选择10A、16A或其他规格的电源插座。
    本规范表8.5.1序号5中单台单相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座用途单一,这些家用电器不是用电量较大,就是电源插座安装位置在1.8m及以上,不适合与其他家用电器合用一个面板,所以插座面板只留三孔。


8.5.4 考虑到厨房吊柜及操作柜的安装,厨房的电炊插座安装在1.1m左右比较方便,考虑到厨房、卫生间瓷砖、腰线等安装高度,将厨房电炊插座、洗衣机插座、剃须插座底边距地定为1.0m~1.3m。


8.5.6 卫生间的区域划分说明见本规范第7.2.5条的条文说明。

8.4.1 家居配电箱底距地不低于1.6m是为了检修、维护方便。家居配电箱因为出线回路多又增加了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单排箱体可能满足不了使用要求。如果改成双排,家居配电箱底距地1.8m,位置偏高不好操作。建议单排家居配电箱暗装时箱底距地宜为1.8m,双排家居配电箱暗装时箱底距地宜为1.6m;家居配电箱明装时箱底距地应为1.8m。


8.4.2 家居配电箱按照实际应用规定了最基本的配置,家居配电箱的设计与选型不应低于此配置。空调插座的设置应按工程需求预留;如果住宅建筑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空调的插座回路应改为风机盘管的回路。家居配电箱具体供电回路数量可参照下列要求设计:
    1 三居室及以下的住宅宜设置一个照明回路,三居室以上的住宅且光源安装容量超过2kW时,宜设置两个照明回路。
    2 起居室等房间,使用面积等于大于30m2时,宜预留柜式空调插座回路。
    3 起居室、卧室、书房且使用面积小于30m2时宜预留分体空调插座。使用面积小于20m2时每一回路分体空调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个;使用面积大于20m2时每一回路分体空调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个。
    4 如双卫生间均装设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每个卫生间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卫生间的照明宜与卫生间的电源插座同回路。
    如果住宅套内厨房、卫生间均无大功率用电设备,厨房和卫生间的电源插座及卫生间的照明可采用一个带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电源回路供电。


8.4.3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第8.5.4条强制性条文:“每套住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总断路器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为保障居民和维修维护人员人身安全和便于管理,制定本强制性条款。
    家居配电箱内应配置有过流、过载保护的照明供电回路、电源插座回路、空调插座回路、电炊具及电热水器等专用电源插座回路。除壁挂分体式空调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外,其他电源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
    每套住宅可在电能表箱或家居配电箱处设电源进线短路和过负荷保护,一般情况下一处设过流、过载保护,一处设隔离器,但家居配电箱里的电源进线开关电器必须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单相电源进户时应选用双极开关电器,三相电源进户时应选用四极开关电器。

8.3.1 装设不大于30mA动作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用于漏电时的人身保护。


8.3.3 疏散通道上的电动门包括住宅建筑的出入口处、住宅小区的出入口处等。

    此节电梯包括住宅建筑的消防电梯和客梯。


8.2.2 住宅建筑的消防电梯由专用回路供电,住宅建筑的客梯如果受条件限制,可与其他动力共用电源。


8.2.3 消防电梯和客梯机房可合用检修电源,检修电源至少预留一个三相保护开关电器。


8.2.5 客梯机房照明配电箱宜由客梯机房配电箱供电,如果客梯机房没有专用照明配电箱,电梯井道照明宜由客梯机房配电箱供电。


8.2.7 就近引接的电源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8.1.2 本规范根据住宅建筑的特性,对各类插座的安装高度作了不同的规定。为了美观和使用方便,住宅套内同一面墙上安装的各类插座宜统一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