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3.5.4 耐磨、耐撞击地面是一般生产性建筑较普遍采用的地面类型,本规范仍按使用中产生磨损和撞击程度的不同情况,分别作了相应规定。
    近年来,随着工程项目的需要和建材市场的开放,国内也相继引进或研制了多种新型耐磨和耐撞击地面材料,如用于混凝土地面表面撒铺或浸渍的硬化剂、各种树脂砂浆、树脂涂料以及混凝土密封固化剂、钢纤维混凝土面层等,并在工程实践中广泛应用。因此,耐磨和耐撞击地面面层材料的选择,既有传统的材料和做法,又有新的材料和做法,本规范不一一列举。要求设计者遵照规范所制定的原则,在工程实践中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并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我国建筑技术的进步。

3.5.5 机床在加工过程中,毛坯、金属切削屑及工件等对地面有撞击、磨损等机械作用,因此要求地面面层材料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硬度;同时,普通金属切削机床在运转过程中,尚有机油滴落,并出现渗透现象,因此要求地面面层材料除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硬度外,还需具有一定的密实性和抗渗性。

3.5.6 气垫运输是一种先进的运输工具,国内外已普遍采用,为了以最少的空气消耗达到最高的搬运性能,地面面层不应有松散透气的孔隙及过大的起伏不平,也不宜有连续长坡。地面坡度会产生下滑力,增大运输阻力,故应加以限制。
    对地面平整度的要求,目的是使产生的水平分力最小,有利于气垫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