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 2680
2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
3 《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JGJ/T 346
分类: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2016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D.2 地面、地下室外墙热阻最小值
D.2 地面、地下室热阻最小值可按表D.2选用。
表D.2 地面、地下室热阻最小值表



D.1 外墙、楼屋面热阻最小值
D.1 外墙、楼屋面热阻最小值可按表D.1选用。
表D.1 外墙、楼屋面热阻最小值表



C.10 百叶遮阳的太阳辐射透射比与反射比
C.10.1 百叶遮阳散射辐射的透射比、反射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τdif,dif——散射辐射的透射比,无量纲;
ρdif,dif——散射辐射的反射比,无量纲;
Ef,o——入射到百叶系统的散射辐射(W/m2);
Eb,o——从百叶系统反射出来的散射辐射(W/m2);
λj——波长(m);
Ef,i——百叶板条第i段外表面受到的散射辐射(W/m2);
Eb,i——百叶板条第i段内表面受到的散射辐射(W/m2);
Ef,k+1——通过百叶系统透射过去的散射辐射(W/m2);
Fp→q——表面p到表面q的角系数;
ρf,n、ρb,n——百叶板条第n段外、内表面的太阳辐射反射比,与百叶板条材料特性有关;
τf,n、τb,n——百叶板第n段外、内表面的太阳辐射透射比,与百叶板条材料特性有关;
Id——百叶系统受到外侧入射的散射辐射(W/m2)。
C.10.2
百叶遮阳直射辐射的直接透射透射比、反射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对于任何波长λj,百叶板条倾角的直射辐射的透射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2 百叶系统透空部分反射比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ρdir,dir——直射辐射的反射比,无量纲。

图C.10.2 百叶系统透空部分的直射辐射示意
C.10.3 百叶遮阳直射辐射的散射透射透射比、反射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τdir,dif——直射辐射的散射透射透射比,无量纲;
ρdir,dif——直射辐射的散射透射反射比,无量纲。
C.10.4
百叶遮阳总透射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Eτ——通过百叶遮阳系统后的太阳辐射(W/m2);
Edif,dif——散射辐射通过百叶遮阳系统后的散射透射量(W/m2);
Edir,dif——直射辐射通过百叶遮阳系统后的散射透射量(W/m2)。
C.10.5
百叶遮阳散射透射计算可采用Gauss-Seidel迭代法计算。
C.9 水平遮阳和垂直遮阳的散射辐射透射比
C.9.1 水平遮阳的散射辐射透射比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Xd——遮阳构件的散射辐射透射比,无量纲;
α——门、窗口的垂直视角(°)。
C.9.2
垂直遮阳的散射辐射透射比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β——门、窗口的水平视角(°)。
C.8 水平遮阳和垂直遮阳的直射辐射透射比
C.8.1 水平遮阳的直射辐射透射比应根据不同光斑形状按表C.8.1的规定计算。
表C.8.1 水平遮阳不同光斑形状直射太阳辐射透射比计算公式


式中:XD——遮阳构件的直射辐射透射比,无量纲;
shade_l——遮阳板挑出长度(mm)(图C.8.1);
win_w——窗口宽度(mm)(图C.8.1);
win_h——窗口高度(mm)(图C.8.1);

图C.8.1 水平遮阳板计算参数示意
ts——遮阳板倾斜角(°),指遮阳板与墙面法线面的夹角,当遮阳板垂直于墙面时ts=0,遮阳板与窗口夹角小于90°时ts>0,反之ts<0(图C.8.1);
ε——壁面太阳方位角(°),壁面上某点和太阳之间的连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与壁面法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线之间的夹角,数值上等于(太阳方位角—壁面方位角);
hs——太阳高度角(°)。
C.8.2
垂直遮阳的直射辐射透射比应根据不同光斑形状按表C.8.2-1的规定计算。
表C.8.2-1
垂直遮阳不同光斑形状直射太阳辐射透射比计算公式

不同壁面太阳方位角范围内,shade_w和shade_h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遮阳板倾斜角ts<0时,shade_w和shade_h应按附录C表C.8.2-2计算。
表C.8.2-2
垂直遮阳shade_w和shade_h计算公式

2 当遮阳板倾斜角ts≥0时,shade_w和shade_h应按附录C表C.8.2-3计算。
表C.8.2-3
垂直遮阳shade_w和shade_h计算公式

式中:shade-l——遮阳板挑出长度(mm)(图C.8.2);
win_w——窗口宽度(mm)(图C.8.2);
win_h——窗口高度(mm)(图C.8.2);
ts——遮阳板倾斜角(°)(图C.8.2);

图C.8.2 垂直遮阳板计算参数示意
C.7 门窗、幕墙太阳得热系数
C.7 门窗、幕墙太阳得热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SHGC——门窗、幕墙的太阳得热系数,无量纲;
g——门窗、幕墙中透光部分的太阳辐射总透射比,无量纲,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
2680的规定计算,典型玻璃系统的太阳辐射总透射比可按附录表C.5.3-3的规定取值;
ρs——门窗、幕墙中非透光部分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无量纲;
K——门窗、幕墙中非透光部分的传热系数[W/(m2·K)];
αe——外表面对流换热系数[W/(m2·K)];
Ag——门窗、幕墙中透光部分的面积(m2);
Af——门窗、幕墙中非透光部分的面积(m2);
Aw——门窗、幕墙的面积(m2)。
C.6 门窗、幕墙抗结露验算
C.6.1
门窗、幕墙抗结露验算应按冬季计算参数下门窗、幕墙型材和玻璃内表面温度是否低于露点温度作为判定依据。
C.6.2
在冬季设计室内外温湿度条件下,门窗幕墙内、外表面换热系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的规定通过计算确定,室外计算温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2.2条的规定。
C.6.3
门窗或幕墙的各个部件(如框、面板中部及面板边缘区域)超过90%的面积的内表面温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R——门窗、幕墙框或面板的热阻(m2·K/W);
αi——门窗、幕墙框或面板内表面换热系数[W/(m2·K)];
ti——室内计算温度(℃);
te——室外计算温度(℃);
td——室内露点温度(℃)。
C.5 门窗、幕墙传热系数
C.5.1 门窗、幕墙传热系数的计算按下式计算:

式中:K——幕墙单元、门窗的传热系数[W/(m2·K)];
Ag——透光面板面积(m2);
lg——透光面板边缘长度(m);
Kgc——透光面板中心的传热系数[W/(m2·K)];
ψg——透光面板边缘的线传热系数[W/(m·K)];
Ap——非透光明面板面积(m2);
lp——非透光面板边缘长度(m);
Kpc——非透光面板中心的传热系数[W/(m2·K)];
ψp——非透光面板边缘的线传热系数[W/(m·K)];
Af——框面积(m2);
Kf——框的传热系数[W/(m2·K)]。
C.5.2
计算门窗、幕墙传热系数时,应采用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冬季计算参数,所采用的边界条件应根据冬季计算参数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的规定计算确定。
C.5.3
采用典型玻璃、配合不同窗框,在典型窗框面积比的情况下,整窗传热系数可按表C.5.3-1、表C.5.3-2的规定选用。典型玻璃系统的光学、热工性能参数可按表C.5.3-3的规定选用。
表C.5.3-1 典型玻璃配合不同窗框的整窗传热系数



表C.5.3-2 典型玻璃配合不同窗框的整窗传热系数

表C.5.3-3 典型玻璃的光学、热工性能参数

C.5.4
带有中空内置遮阳的门窗、幕墙传热系数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的规定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