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保温材料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080W/(m·K);
  2 使用寿命应满足设计要求;
  3 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50kPa;
  4 体积吸水率不应大于3%;
  5 对于屋顶基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的建筑,其屋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他情况,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4.3.2 倒置式屋面的保温材料可选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硬泡聚氨酯板、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喷涂硬泡聚氨酯及泡沫玻璃保温板等。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的吸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4.3.3 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主要物理性能

4.3.4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主要物理性能

4.3.5 喷涂硬泡聚氨酯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5-1的规定,硬泡聚氨酯板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5-2的规定。

表4.3.5-1  喷涂硬泡聚氨酯主要物理性能

表4.3.5-2  硬泡聚氨酯板主要物理性能

4.3.6 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6的规定。

表4.3.6  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主要物理性能

4.3.7 泡沫玻璃保温板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表4.3.7  泡沫玻璃保温板主要物理性能

4.3.8 屋面复合保温板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8的规定。

表4.3.8  屋面复合保温板主要物理性能

4.3.9 保温材料胶粘剂应与保温材料和防水材料相容,其粘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3.10 有机泡沫保温材料在运输和贮存中应远离火源和化学溶剂,避免日光暴晒、风吹雨淋,并应避免长期受压和其他机械损伤。

4.3.11 现场喷涂硬泡聚氨酯的原材料应密封包装,在贮运过程中严禁烟火,应通风、干燥,并防止暴晒、雨淋;不得接近热源、接触强氧化和腐蚀性化学品;进场后应分类存放。

4.3.12 泡沫玻璃板在运输中应有防振、防潮措施,进场后应在室内存放,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干燥。

4.3.13 屋面复合保温板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将屋面复合保温板的保护层面相向侧立堆放、靠紧挤实、堆码整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8m,不得碰撞损坏和品种混杂。

4.2.1 防水材料的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的规定。

4.2.2 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1 倒置式屋面的防水层材料耐久性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层应选用表观密度小、压缩强度大、导热系数小、吸水率低的保温材料,不得使用松散保温材料。

4.1.2 防水、保温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见证取样复验报告。

4.1.3 防水、保温材料检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

4.1.4 防水、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