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本规范第10.1.2条规定进行住宅节能设计可以采取“性能化方法”。所谓性能化方法,就是直接对住宅在某种标准条件下的理论上的采暖、空调能耗规定一个限值,作为节能控制目标。

10.3.2 为了维持住宅室内一定的热舒适条件,建筑物的采暖、空调能耗与建筑所处的气候区密切相关,因此具体的采暖、空调能耗限值也应该根据不同的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和最终希望达到的节能程度确定。各地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都应依据此原则给出具体的采暖、空调能耗限值。

10.3.3 住宅节能设计的性能化方法是对住宅在某种标准条件的理论上的采暖、空调能耗规定一个限值,所设计的住宅计算得到的采暖、空调能耗不得突破这个限值。采暖、空调能耗与建筑所处的气候密切相关,因此具体的限值应根据具体的气候条件确定。
    目前,住宅节能设计的性能化方法的应用主要考虑三种不同的气候条件:第一种是北方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气候条件,在这种条件下只需要考虑采暖能耗;第二种是中部夏热冬冷地区的气候条件,在这种条件下不仅要考虑采暖能耗,而且也要考虑空调能耗;第三种是南方夏热冬暖地区的气候条件,在这种条件下主要考虑空调能耗。
    性能化方法规定的采暖、空调能耗限值,是某种标准条件下的理论计算值。为了保证性能化方法的公正性和惟一性,应详细地规定标准计算条件。本条分别对在三种不同的气候条件下,计算采暖、空调能耗做了具体规定,并给出了采暖、空调能耗限值。这些规定和限值是进行住宅节能性能化设计时必须遵守的。

10.2.1 本规范第10.1.2条规定进行住宅节能设计可以采取“规定性指标法”。建筑方面的规定性指标应包括建筑物的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墙体的传热系数、屋顶的传热系数、外窗的传热系数、外窗遮阳系数等。由于规定这些指标的目的是限制最终的采暖、空调能耗,而采暖、空调能耗又与建筑所处的气候密切相关,因此具体的指标值也应根据不同的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和最终允许的采暖、空调能耗来确定。各地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都应依据此原则给出具体的指标。

10.2.2 随着建筑业的持续发展,空调应用进一步普及,中国已成为空调设备的制造大国。大部分世界级品牌都已在中国成立合资或独资企业,大大提高了机组的质量水平,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各类建筑。国家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2004等将产品根据能源效率划分为5个等级,以配合我国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能效等级的含义:1等级是企业努力的目标;2等级代表节能型产品的门槛(按最小寿命周期成本确定);3、4等级代表我国的平均水平;5等级产品是未来淘汰的产品。确定能效等级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明确的信息,帮助其进行选择,并促进高效产品的生产、应用。
    表10.2.2-1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COP)值和表10.2.2-2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比(EER)值,是根据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5.4.5条、第5.4.8条规定的能效限值。对于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居民小区,或者设计阶段已完成户式中央空调系统设计的住宅,其冷源的能效规定取为与公共建筑相同。具体来说,对照“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冷水(热泵)机组取用标准GB 19577-2004“表2能源效率等级指标”中的规定值:活塞/涡旋式采用第5级,水冷离心式采用第3级,螺杆机则采用第4级;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取用标准GB 19576-2004“表2能源效率等级指标”中的第4级。

10.1.1 在住宅建筑能耗中,采暖、空调能耗占有最大比例。降低采暖、空调能耗可以通过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空调设备和系统的用能效率来实现。本条列举了住宅建筑中与采暖、空调能耗直接相关的各个因素,指明了住宅设计时应采取的建筑节能措施。

10.1.2 进行住宅节能设计可以采取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规定性指标法,即对本规范第10.1.1条所列出的所有因素均规定一个明确的指标,设计住宅时不得突破任何一个指标;第二种方法是性能化方法,即不对本规范第10.1.1条所列出的所有因素都规定明确的指标,但对住宅在某种标准条件下采暖、空调能耗的理论计算值规定一个限值,所设计的住宅计算得到的采暖、空调能耗不得突破这个限值。

10.1.3 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的优劣对住宅采暖、空调能耗的影响很大,而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主要依靠保温材料来实现,因此必须保证保温材料不受潮。
    设计住宅的围护结构时,应进行水蒸气渗透和冷凝计算;根据计算结果,判定在正常情况下围护结构内部保温材料的潮湿程度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必要时,应在保温材料层的表面设置隔汽层。

10.1.4 在住宅建筑能耗中,照明能耗也占有较大的比例,因此要注重照明节能。考虑到住宅建筑的特殊性,套内空间的照明受居住者的控制,不易干预,因此不对套内空间的照明做出规定。住宅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主要受设计和物业管理的控制,因此本条明确要求采用高效光源和灯具并采取节能控制措施。
    住宅建筑的公共场所和部位有许多是有天然采光的,例如大部分住宅的楼梯间都有外窗。在天然采光的区域为照明系统配置定时或光电控制设备,可以合理控制照明系统的开关,在保证使用的前提下同时达到节能的目的。

10.1.5 随着经济的发展,住宅的建造水准越来越高,住宅建筑内配置电梯、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已较为普遍。在提高居住者生活水平的同时,这些机电设备消耗的电能也很大,因此也应该注重这类机电设备的节电问题。
    机电设备的节电潜力很大,技术也成熟,例如电梯的智能控制,水泵、风机的变频控制等都是可以采用的节电措施,并且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10.1.6 建筑节能的目的是降低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能耗,其中最主要的是降低采暖、空调和照明能耗。降低采暖、空调能耗有三条技术途径,一是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二是提高采暖、空调设备和系统的用能效率,三是利用可再生能源来替代常规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节能”技术途径。
    在住宅建筑中,自然通风和太阳能热利用是最直接、最简单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因此在住宅建设中,提倡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太阳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