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4.1
电信间是指安装电信设备、电缆和光缆终端配线设备并进行缆线交接等占用的建筑空间。
15.3.1 弱电间是指敷设安装楼层弱电系统管线(槽)、接地线、设备等占用的建筑空间。弱电间/弱电竖井检修门的尺寸参见本规范第7.4.3条的条文说明。
15.3.2、15.3.3
弱电竖井的长度L由设计人员根据弱电设备及管线(槽)尺寸确定,多层住宅建筑弱电竖井示意图见图3;7层及以上住宅建筑弱电竖井示意图见图4。
2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如果弱电间与电信间合用,弱电设备安装位置可参见本规范第11.4.5条的条文说明。

15.3.4
弱电间及弱电竖井墙壁耐火极限及预留洞口封堵等要求可参见本规范第7.4节里的相关条款及条文说明。
15.2.1 住宅建筑的控制室不包括行业专用的电话站、广播站和计算机站。
15.2.2 住宅建筑的控制室采用合建方式是为了便于管理和减少运营费用。
15.1.1
机房是指住宅建筑内为各弱电系统主机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控制设备、综合布线系统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提供安装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的建筑空间。根据机房所处行业/领域的重要性、经济性等,《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设计规范》GB
50174-2008将机房从高到低划分为A、B、C三级。
14.3.2 考虑到全国各地住宅建筑建设投资不一致,表14.3.2只规定了住宅建筑安全技术系统最基本的配置。目前全国很多地区的住宅建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已经超过了本规范规定的标准配置。建议有条件的地区或投资商,在建设或改建住宅小区时,宜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4.3.4
1 电子巡查系统包括离线式和在线式。
3
住宅建筑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宜对长期住户车辆和临时访客车辆有不同的管理模式,保障住宅建筑高峰期进出口处车辆不堵塞。
14.3.5
1
室内分机有多种类型,最基本的是双向对讲、开门锁,目前新建住宅建筑很多已经安装了彩色可视对讲分机,也有的已经安装了家庭控制器。建议投资商根据居民需求及技术发展,合理选择室内分机类型。
2
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宜安装在起居室(厅)、主卧室或书房。
14.3.6
住宅建筑安防监控中心自身的安防设施是指对监控中心的物防、技防,还应确保人防。
14.2.3 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要求每栋楼都要设消防控制室,其他住宅建筑及住宅建筑群应按规范要求设消防控制室。住宅小区宜集中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要求24小时专业人员值班,设置多个消防控制室,需增加专业人员值班,增加系统维修维护量,增加运营成本。
13.3.1
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宜由能耗计量表具、采集模块/采集终端、传输设备、集中器、管理终端、供电电源组成。有线网络包括:RS485总线、局域网、低压电力线载波等。
13.2.1 本条款只提出了智能化住宅建筑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具备的最低功能要求,有条件的开发商可根据需求监测与控制更多的系统和设备。
13.2.4
当住宅小区面积较大,DDC由建筑设备监控中心集中供电电压降过大不能满足要求时,DDC可就近引接电源,供电等级应一致。
12.5.1 住宅建筑家居管理系统(HMS)是通过家居控制器、家居布线、住宅建筑布线及各子系统,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并保存于住宅建筑管理中心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环保的生活环境。住宅建筑家居管理系统(HMS)框图见图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