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4.3.2 考虑到全国各地住宅建筑建设投资不一致,表14.3.2只规定了住宅建筑安全技术系统最基本的配置。目前全国很多地区的住宅建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已经超过了本规范规定的标准配置。建议有条件的地区或投资商,在建设或改建住宅小区时,宜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4.3.4
    1 电子巡查系统包括离线式和在线式。
    3 住宅建筑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宜对长期住户车辆和临时访客车辆有不同的管理模式,保障住宅建筑高峰期进出口处车辆不堵塞。


14.3.5
    1 室内分机有多种类型,最基本的是双向对讲、开门锁,目前新建住宅建筑很多已经安装了彩色可视对讲分机,也有的已经安装了家庭控制器。建议投资商根据居民需求及技术发展,合理选择室内分机类型。
    2 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宜安装在起居室(厅)、主卧室或书房。


14.3.6 住宅建筑安防监控中心自身的安防设施是指对监控中心的物防、技防,还应确保人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