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锚栓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应符合本规程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测量。
检查数量:同工程、同材料、同施工单位不少于5处。
7.3.2 防火隔离带部位底层玻璃纤维网布及搭接宽度应符合本规程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测量。
检查数量:同工程、同材料、同施工单位不少于5处。
7.3.1 锚栓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应符合本规程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测量。
检查数量:同工程、同材料、同施工单位不少于5处。
7.3.2 防火隔离带部位底层玻璃纤维网布及搭接宽度应符合本规程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测量。
检查数量:同工程、同材料、同施工单位不少于5处。
7.2.1 防火隔离带及主要组成材料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2 防火隔离带保温板与基层墙体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80kPa。
检测方法: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的规定进行现场检验。
检查数量:同工程、同材料、同施工单位不少于3处。
7.2.3 防火隔离带保温层宽度与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测量、插针法检查。
检查数量:同工程、同材料、同施工单位不少于10处。
7.2.4 防火隔离带与基层应全面积粘结。
检查方法:破损法检查。
检查数量:同工程、同材料、同施工单位不少于3处。
7.2.5 防火隔离带抹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同工程、同材料、同施工单位破损法检查。
检查数量:同工程、同材料、同施工单位不少于3处。
7.1.1 防火隔离带的位置和宽度应符合本规程第3.0.7条、第5.0.2条、第5.0.8条的规定。
7.1.2 防火隔离带的性能指标及所用材料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并应提供防火隔离带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耐候性能检验合格报告。
7.1.3 防火隔离带主要组成材料进场后应按表7.1.3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同工程、同材料、同施工单位的防火隔离带主要组成材料应至少复验一次。其他相关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相关规定进行。
表7.1.3材料进场复验项目
| 材料 | 复验项目 |
| 防火隔离带保温板 | 密度、导热系数、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燃烧性能 |
| 胶粘剂 | 与防火隔离带保温板拉伸粘结强度 |
| 抹面胶浆 | 与防火隔离带保温板拉伸粘结强度 |
| 玻璃纤维网布 | 耐碱断裂强力及保留率 |
| 锚栓 | 抗拉承载力 |
7.1.4 防火隔离带工程应作为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且主要验收工序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表7.1.4防火隔离带工程主要验收工序
| 分项工程 | 主要验收工序 |
| 粘结保温板防火隔离带 | 基层处理、粘钉保温板、抹面层、饰面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