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 点支承玻璃幕墙与全玻幕墙一样,均为通透墙体,且一般位于裙楼或建筑入口处,因此其安装质量的好坏尤为重要。本条规定了点支式幕墙大面应平整,胶缝应横平竖直,缝宽均匀,表面平滑。钢结构焊缝应平滑,防腐涂层应均匀,无破损。不锈钢件光泽度与设计相符,且无锈斑。

11.4.2 因点支承玻璃幕墙为透明墙体,处于里面的钢结构一目了然,钢结构的施工质量十分重要,应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和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要求。

11.4.3 拉杆和拉索的预拉力对点支承玻璃幕墙的支承结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进行现场检验或隐蔽检验。

11.4.4 关于点支承玻璃幕墙安装质量要求,本规范确定了各项目的允许偏差。
    1 竖缝及墙面垂直度
       因点支承玻璃幕墙多处于裙楼,所以本条只规定了50m以下的竖缝及墙面垂直度,按两档分别为10mm和15mm。
    2 由于点支承幕墙玻璃外露且面积较大,应检查幕墙表面平整度,防止墙面各玻璃拼在一起时不在一个平面而使墙面上的影像畸变。检查时,抽检竖缝相邻两侧玻璃表面的平面度,并从严要求,用2m靠尺检查,允许偏差2.5mm。
    3 点支承幕墙各玻璃拼缝整齐与否与幕墙的美观关系很大,为防止各胶缝宽窄不一,增加拼缝宽度与设计值比较的偏差检查,以保证整幅点支承幕墙各玻璃拼缝的整齐美观。

11.4.5 关于钢爪安装质量要求。
    1 钢爪的安装质量直接影响到点支承玻璃幕墙的外观质量,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对钢构件的允许偏差要求,规定了相邻钢爪水平距离和竖向距离为±1.5mm;
    2 钢爪安装同层高度偏差参照框支承幕墙横向构件高度差分为四档。

11.3.1 因全玻幕墙外表面只有玻璃和胶缝,且玻璃透明,因此对墙面的平整度及缝宽要求较严格,缝隙的宽窄直接影响幕墙外表面的美观。与隐框幕墙一样,要求胶缝宽度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大于2mm。

11.3.2 全玻幕墙的玻璃面板由玻璃肋支承,本条规定了玻璃面板与玻璃肋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相邻玻璃面板的高低偏差不应大于1mm。

11.3.3 玻璃与镶嵌槽的间隙关系到缝隙的宽窄和玻璃的安全。本条规定了玻璃与钢槽的间隙质量要求,胶缝应灌注均匀、密实、连续。

11.2.1 本条规定了玻璃幕墙观感检验质量要求,重点是幕墙的整体美观性和雨水渗漏性能。
    1 对抽检单元表面色泽、接缝、平整度、封口构造、伸缩缝处理等提出要求;
    2 对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质量,要求遮封装修应整齐美观。

11.2.2 本条规定了玻璃幕墙工程抽样检验质量要求。
    1 对铝合金料及玻璃表面的清洁要求。
    2 对玻璃安装及密封胶条施工的要求。玻璃必须安装牢固;橡胶条、密封胶应镶嵌密实、位置准确,密封胶表面应干整。
    3 关于玻璃表面质量。有关玻璃表面缺陷的国家现行标准中将此分为三类:划伤或擦伤;划道或波筋;雾斑、斑点纹和针眼等。其中,第一类缺陷各种玻璃都存在,其他两类缺陷不是每种玻璃都有。在加工制作、安装施工中对玻璃可能造成的表面缺陷,一般为第一类缺陷。考虑到工程中所采用玻璃均为合格产品,后两类缺陷应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施工中不会再增加这类缺陷。因此,本规范仅将划伤、擦伤作为玻璃表面质量的检验项目。相关国标规定,建筑用浮法玻璃允许1m2有3条宽为0.5mm、长为60mm的划伤;钢化玻璃合格品允许每1m2有4条宽为0.1~1mm、长不大于100mm的划伤;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合格品允许每1m2有2条宽不大于0.8mm、长不大于100mm的划伤;夹层玻璃合格品的划伤和磨伤“不得影响使用”。本规范只能综合各种玻璃合格品的质量要求,制订了统一的规定。
    4 关于铝合金型材表面质量。本规范以一个分格的框架构件作为检验单元。由于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施工过程的许多环节,都可能造成对铝合金型材的表面损伤。因此,对幕墙用框料要求采用高精级铝合金型材,并加强各个环节的保护。
    5 关于幕墙框料安装质量,本规范规定了各项目的允许偏差。
        1)竖向构件垂直度
        本规范按幕墙高度分为5档,分别规定了垂直度允许偏差。
        在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中,分别规定了测量放线的竖向偏差和结构施工的竖向偏差允许值。在决定幕墙的竖向偏差允许值时,考虑到作为建筑的外装饰,其竖向偏差允许值应比混凝土结构施工更严格,但同时又比测量放线的竖向偏差允许值稍宽松,以便既保证幕墙工程质量,又便于操作执行。
        2)竖向构件直线度
        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 5237规定,对壁厚大于2.4mm的高精级型材的弯曲度允许偏差为1.0×l(m),其中l为型材长度,单位为m。竖向构件可不考虑重力荷载引起的弯曲,但在运输、堆放,加工中可能会造成弯曲。因此,本规范仍以高精级型材弯曲度的规定作为竖向构件平面内及平面外直线度的允许偏差。规定采用2m靠尺或塞尺检查,允许偏差为2.5mm。
        3)横向构件水平度及同高度相邻两根横向构件高度差
        根据工程经验,单根横向构件两端的水平度偏差一般不宜大于其跨度的0.1%。因此规定,单根横向构件长度不大于2000mm时,允许偏差2mm;大于2000mm时,允许偏差3mm。横向构件总水平度偏差,当幕墙幅宽不大于35m时,允许偏差5mm;当幅宽大于35m时,允许偏差7mm。对同一高度相邻两根横向构件端部的安装允许高差为1mm。
        4)分格框对角线差
        竖向构件的垂直度和直线度、横向构件水平度及其相邻两构件端部高度差等规定已基本上保证了分格框的方正。本规范将上述各允许偏差折算成分格框对角线允许偏差,并参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规定。
        关于明框幕墙的平面度,由于其玻璃嵌在槽口内,与框架料不在同一平面,因此不设此项要求。

11.2.3 隐框玻璃幕墙的安装质量要求基本上与明框幕墙相同,其区别是隐框幕墙框架不外露,而是以缝代替框架。因此,除下列两项与表11.2.2-3有区别外,其他各项的允许偏差及其依据基本与表11.2.2-3相同。
    1 由于隐框幕墙玻璃外露,为防止墙面各玻璃拼在一起时不在一个平面而使墙面上的影像畸变,因此要求检查时抽检竖缝相邻两侧玻璃表面的平面度,并从严要求,用2m靠尺检查,允许偏差2.5mm。
    2 隐框幕墙玻璃拼缝整齐与否与幕墙的外观质量关系很大,除了表中第1、3、4项检查其垂直度、水平度和直线度之外,为防止各缝宽窄不一的疵病,增加第5项拼缝宽度与设计值比较的偏差检查,以保证整幅隐框幕墙的整齐美观。

11.2.4 玻璃幕墙工程抽样检验数量,每幅幕墙的竖向构件或竖向接缝、横向构件或横向接缝应各抽查5%,并均不得少于3根;每幅幕墙分格应各抽查5%,并不得少于10个,抽检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2.2、11.2.3条的规定。

11.1.2 在进行玻璃幕墙工程验收时,检查应包括软件和硬件两部分。本条为对软件检查的要求,作为幕墙工程验收的依据及验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材料是保证幕墙质量和安全的物质基础,尤其是作为结构粘结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对其邵氏硬度、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进行复验。 
    面积较大的幕墙、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幕墙,应按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进行幕墙性能检测,并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

11.1.3 幕墙施工完毕后,不少部位或节点已被装饰材料遮封隐蔽,在工程验收时无法观察和检测,但这些部位或节点的施工质量至关重要,必须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完成隐蔽验收。工程验收时,应对隐蔽工程验收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核与验收。

11.1.4 由于幕墙为建筑物的全部或部分外围护结构,凡设计幕墙的建筑一般对外观质量要求较高,抽样检验并不能代表幕墙整体的外侧观感质量。因此,对幕墙的硬件验收检验应包括观感和抽样两部分。
    当一幢建筑有一幅以上的幕墙时,考虑到幕墙质量的重要性,要求以一幅幕墙作为独立检查单元,对每幅幕墙均要求进行检验验收。对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可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