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


8.5.1 波形瓦、保温隔热材料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抽样复验报告。

8.5.2 屋脊、天沟、檐沟、檐口、山墙、立墙和穿出屋面设施的细部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8.5.3 板状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负偏差不得大于4mm。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8.5.4 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隔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负偏差不得大于3mm。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入或尺量检查。

8.5.5 主瓦及配件瓦的固定、搭接方式及搭接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5.6 波形瓦屋面竣工后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雨后或进行2h淋水,观察检查。

8.5.7 防水垫层主控项目的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第5.5节的规定执行。

一般项目


8.5.8 屋面的檐口线、泛水等应顺直,无起伏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5.9 持钉层应平整、干燥,细石混凝土持钉层不得有疏松、开裂、空鼓等现象,表面平整度误差不应大于5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2m靠尺检测。

8.5.10 固定钉位置应在波形瓦波峰上,固定钉上应有密封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5.11 板状保温隔热材料铺设应紧贴基层,铺平垫稳,固定牢固,拼缝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5.12 板状保温材料的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mm。
        检验方法: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8.5.13 板状保温隔热材料接缝高差的允许偏差为2mm。
        检验方法: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8.5.14 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隔热层的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mm。
        检验方法:用1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8.5.15 防水垫层一般项目的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第5.5节的规定执行。

8.4.1 防水垫层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5.4节的相关规定。

8.4.2 带挂瓦条的基层应平整、牢固。

8.4.3 铺设波形瓦应在屋面上弹出水平及垂直基准线,按线铺设。

8.4.4 波形瓦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瓦钉应沿弹线固定在波峰上;
        2 檐口部位的瓦材应增加固定钉数量。

8.4.5 波形瓦与山墙、天沟、天窗、烟囱等节点连接部位,应采用密封材料、耐候型自粘泛水带等进行密封处理。

8.4.6 板状保温隔热材料的施工应按本规范第6.4.9条的规定执行;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隔热材料的施工应按本规范第6.4.10条的规定执行。

8.3.1 屋脊构造(图8.3.1)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垫层和泛水的做法应按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执行;
        2 屋脊宜采用成品脊瓦,脊瓦下部宜设置木质支撑。铺设脊瓦应顺年最大频率风向铺设,搭接宽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8.2.4的规定。

8.3.2 檐口部位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垫层和泛水的做法应按本规范第5.3.2条的规定执行;
        2 波形瓦挑出檐口宜为50mm~70mm。

8.3.3 钢筋混凝土檐沟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垫层的做法应按本规范第5.3.3条的规定执行;
        2 波形瓦挑入檐沟宜为50mm~70mm。

8.3.4 天沟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垫层和泛水的做法应按本规范第5.3.4条的规定执行;
        2 成品天沟应由下向上铺设,搭接宽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8.2.4规定的上下搭接长度;
        3 主瓦伸入成品天沟的宽度不应小于100mm。 

8.3.5 山墙部位构造(图8.3.5)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阴角部位应增设防水垫层附加层;
        2 瓦材与墙体连接处应铺设耐候型自粘泛水胶带或金属泛水板,泛水上翻山墙高度不应小于250mm,水平方向与波形瓦搭接不应少于两个波峰且不小于150mm;
        3 上翻山墙的耐候型自粘泛水胶带顶端应用金属压条固定,并作密封处理。

8.3.6 穿出屋面设施构造(图8.3.6)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瓦材与穿出屋面设施构造连接处应铺设500mm宽耐候型自粘泛水胶带,上翻高度不应小于250mm,与波形瓦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0mm;
        2 上翻泛水顶端应采用密封胶封严并用金属泛水板遮盖。

8.3.7 变形缝部位防水做法应按本规范第5.3.9条的规定执行。

8.2.1 波形瓦屋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板上铺设保温隔热层,保温隔热层上做细石混凝土持钉层时,防水垫层铺设在持钉层上,波形瓦固定在持钉层上,构造层依次为波形瓦、防水垫层、持钉层、保温隔热层、屋面板(图8.2.1-1)。

        2 采用有屋面板的内保温隔热时,屋面板铺设在木檩条上,防水垫层应铺设在屋面板上,木檩条固定在钢屋架上,角钢固定件长应为100mm~150mm,波形瓦固定在屋面板上,构造层依次为波形瓦、防水垫层、屋面板、木檩条、屋架(图8.2.1-2)。

8.2.2 波形瓦的固定间距应按瓦材规格、尺寸确定。

8.2.3 波形瓦可固定在檩条和屋面板上。

8.2.4 沥青波形瓦和树脂波形瓦的搭接宽(长)度和固定点数量应符合表8.2.4的规定。

8.1.1 波形瓦包括沥青波形瓦、树脂波形瓦等,适用于防水等级为二级的坡屋面。

8.1.2 波形瓦屋面坡度不应小于20%。

8.1.3 波形瓦屋面承重层为混凝土屋面板和木屋面板时,宜设置外保温隔热层;不设屋面板的屋面,可设置内保温隔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