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 墙面、顶棚宜采用防水砂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做防潮层;无地下室的地面可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和防水卷材做防潮层。

4.6.2 采用不同材料做防潮层时,防潮层厚度可按表4.6.2确定。

表4.6.2 防潮层厚度

4.5.1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密封材料宜采用丙烯酸建筑密封胶、聚氨酯建筑密封胶或硅酮建筑密封胶。

4.5.2 对于地漏、大便器、排水立管等穿越楼板的管道根部,宜使用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或聚氨酯建筑密封胶嵌填,且性能指标应分别符合表4.5.2-1和表4.5.2-2的规定。

表4.5.2-1 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的性能指标

表4.5.2-2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的性能指标

注:①对于挤出性,仅适用于单组分产品。

4.5.3 对于热水管管根部、套管与穿墙管间隙及长期浸水的部位,宜使用硅酮建筑密封胶(F类)嵌填,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5.3的规定。

表4.5.3 硅酮建筑密封胶(F类)的性能指标

4.4.1 用于配制防水混凝土的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的规定;
    2 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

4.4.2 用于配制防水混凝土的化学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砂、石及拌合用水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3.1 防水砂浆应使用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商品砂浆,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商品砂浆》JG/T 230的规定。

4.3.2 掺防水剂的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 掺防水剂的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

4.3.3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性能的性能指标

注:1 凝结时间可根据用户需要及季节变化进行调整;
2 对于耐热性,仅当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3.4 防水砂浆的厚度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 防水砂浆的厚度

4.2.1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可选用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

4.2.2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2-1和表4.2.2-2的规定。

表4.2.2-1 无胎基(N类)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性能指标

注:对于耐热性、热老化和热稳定性,仅当N类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表4.2.2-2 聚酯胎基(PY类)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性能指标

注:对于耐热性和热老化,仅当PY类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2.3 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应采用与之相配套的聚合物水泥防水粘结料,共同组成复合防水层,且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和聚合物水泥防水粘结料的性能指标应分别符合表4.2.3-1和表4.2.3-2的规定。

表4.2.3-1 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的性能指标

注:对于热空气老化,仅当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表4.2.3-2 聚合物水泥防水粘结料的性能指标

4.2.4 防水卷材宜采用冷粘法施工,胶粘剂应与卷材相容,并应与基层粘结可靠。

4.2.5 防水卷材胶粘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腐蚀性和耐霉变性,且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 防水卷材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值

4.2.6 卷材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表4.2.6 卷材防水层厚度

4.1.1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宜使用聚氨酯防水涂料、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和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等水性或反应型防水涂料。

4.1.2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不得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

4.1.3 对于住宅室内长期浸水的部位,不宜使用遇水产生溶胀的防水涂料。

4.1.4 聚氨酯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 聚氨酯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

注:对于加热伸缩率及热处理后的拉伸强度保持率和断裂伸长率,仅当聚氨酯防水涂料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1.5 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 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

注:对于加热伸缩率及热处理后的拉伸强度保持率和断裂伸长率,仅当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1.6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Ⅰ型产品不宜用于长期浸水环境的防水工程;Ⅱ型产品可用于长期浸水环境和干湿交替环境的防水工程;Ⅲ型产品宜用于住宅室内墙面或顶棚的防潮。

表4.1.6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

注:对于加热处理后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仅当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1.7 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表4.1.7 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

注:对于耐热度及热处理后的断裂伸长率,仅当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1.8 防水涂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应分别符合表4.1.8-1和表4.1.8-2的规定。

表4.1.8-1 水性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含量指标

注:对于无色、白色、黑色防水涂料,不需测定可溶性重金属。

表4.1.8-2 反应型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含量指标

注:1 游离TDI仅适用于聚氨酯类防水涂料:
2 对于无色、白色、黑色防水涂料,不需测定可溶性重金属。

4.1.9 用于附加层的胎体材料宜选用(30~50)g/m2的聚酯纤维无纺布、聚丙烯纤维无纺布或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4.1.10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采用防水涂料时,涂膜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表4.1.10的规定。

表4.1.10涂膜防水层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