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厚度尚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2 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
    3 对偏心受压立柱,其截面宽厚比应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的相应规定。

6.3.2 立柱可采用铝合金型材或钢型材。铝合金型材的表面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3.2.2条的要求;钢型材宜采用高耐候钢,碳素钢型材应采用热浸锌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腐措施。处于腐蚀严重环境下的钢型材,应预留腐蚀厚度。

6.3.3 上、下立柱之间应留有不小于15mm的缝隙,闭口型材可采用长度不小于250mm的芯柱连接,芯柱与立柱应紧密配合。芯柱与上柱或下柱之间应采用机械连接方法加以固定。开口型材上柱与下柱之间可采用等强型材机械连接。

6.3.4 多层或高层建筑中跨层通长布置立柱时,立柱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支承点每层不宜少于一个;在混凝土实体墙面上,连接支承点宜加密。
    每层设两个支承点时,上支承点宜采用圆孔,下支承点宜采用长圆孔。

6.3.5 在楼层内单独布置立柱时,其上、下端均宜与主体结构铰接,宜采用上端悬挂方式;当柱支承点可能产生较大位移时,应采用与位移相适应的支承装置。

6.3.6 应根据立柱的实际支承条件,分别按单跨梁、双跨梁或多跨铰接梁计算由风荷载或地震作用产生的弯矩,并按其支承条件计算轴向力。

6.3.7 承受轴压力和弯矩作用的立柱,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6.3.8 承受轴压力和弯矩作用的立柱,其在弯矩作用方向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式要求:

6.3.9 承受轴压力和弯矩作用的立柱,其长细比λ不宜大于150。

6.3.10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立柱的挠度限值df,lim宜按下列规定采用:

6.3.11 横梁可通过角码、螺钉或螺栓与立柱连接。角码应能承受横梁的剪力,其厚度不应小于3mm;角码与立柱之间的连接螺钉或螺栓应满足抗剪和抗扭承载力要求。

6.3.12 立柱与主体结构之间每个受力连接部位的连接螺栓不应少于2个,且连接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0mm。

6.3.13 角码和立柱采用不同金属材料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双金属腐蚀。

621 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截面自由挑出部位(图6.2.1a)和双侧加劲部位(图6.2.1b)的宽厚比b0/t应符合表6.2.1的要求;

    2 当横梁跨度不大于1.2m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当横梁跨度大于1.2m时,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3 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

6.2.2 横梁可采用铝合金型材或钢型材,铝合金型材的表面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3.2.2条的要求。钢型材宜采用高耐候钢,碳素钢型材应热浸锌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腐措施,焊缝应涂防锈涂料;处于严重腐蚀条件下的钢型材,应预留腐蚀厚度。

6.2.3 应根据板材在横梁上的支承状况决定横梁的荷载,并计算横梁承受的弯矩和剪力。当采用大跨度开口截面横梁时,宜考虑约束扭转产生的双力矩。单元式幕墙采用组合横梁时,横梁上、下两部分应按各自承担的荷载和作用分别进行计算。

6.2.4 横梁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6.2.5 横梁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6.2.6 玻璃在横梁上偏置使横梁产生较大的扭矩时,应进行横梁抗扭承载力计算。

6.2.7 在风荷载或重力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横梁的挠度限值df,lim宜按下列规定采用:

6.1.1 框支承玻璃幕墙单片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夹层玻璃的单片厚度不宜小于5mm。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3mm。

6.1.2 单片玻璃在垂直于玻璃幕墙平面的风荷载和地震力作用下,玻璃截面最大应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大应力标准值可按考虑几何非线性的有限元方法计算,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2 最大应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第5.4.1条的规定进行组合;
    3 最大应力设计值不应超过玻璃大面强度设计值fg

6.1.3 单片玻璃在风荷载作用下的跨中挠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片玻璃的刚度D可按下式计算:

    2 玻璃跨中挠度可按考虑几何非线性的有限元方法计算,也可按下式计算:

    3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四边支承玻璃的挠度限值df,lim宜按其短边边长的1/60采用。

6.1.4 夹层玻璃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 作用于夹层玻璃上的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可按下列公式分配到两片玻璃上:

    2 两片玻璃可分别按本规范第6.1.2条的规定进行应力计算;
    3 夹层玻璃的挠度可按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进行计算,但在计算玻璃刚度D时,应采用等效厚度te,te可按下式计算:

6.1.5 中空玻璃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 作用于中空玻璃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分配到两片玻璃上: 
        1)直接承受风荷载作用的单片玻璃:

    2 作用于中空玻璃上的地震作用标准值qEK1、qEK2,可根据各单片玻璃的自重,按照本规范第5.3.4条的规定计算; 
    3 两片玻璃可分别按本规范第6.1.2条的规定进行应力计算; 
    4 中空玻璃的挠度可按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进行计算,但计算玻璃刚度D时,应采用等效厚度te,te可按下式计算:

6.1.6 斜玻璃幕墙计算承载力时,应计入永久荷载、雪荷载、雨水荷载等重力荷载及施工荷载在垂直于玻璃平面方向作用所产生的弯曲应力。
    施工荷载应根据施工情况决定,但不应小于2.0KN的集中荷载作用,施工荷载作用点应按最不利位置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