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1 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0~GB 18587、《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相关规定。

6.16.1 本条文要求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不应出现二合一或三合一混用的情况,即不允许管道井同时兼作烟道或通风道,三者应分别独立设置。

6.16.2 管道井一般多设置在每层公共走道、门厅等公共区域—侧,如旅馆、办公楼等,在特定功能条件下,也有设置在房间内部的,如实验室、住宅等。管道井应尽可能临公共区域设置,并在临公共区域一侧的墙面上设检修洞口,以防止相邻用房之间造成不安全的联通体,同时也便于日常的管理和维修。有关防火要求应符合防火标准的规定。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管道井内外都应有足够的设备安装和日常操作空间。
    电气管线(设备)使用的管道井在设置上有一定的特殊要求,应避免因防水、防潮问题影响电气使用安全。在一般情况下,此类管井不应与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厨房等日常用水频繁,易出现积水、潮湿、水汽的用房贴临布置。在确实无法避免的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水、防潮加强措施,确保电气使用安全。
    为了减少电磁干扰,便于系统维护、维修及施工,一般情况下,弱电竖井和强电竖井应分别设置。在由于条件所限确有困难时,弱电管线与强电管线可合用管道井,但合用的管道井内,弱电管线与强电管线的间距及防护要求应满足电气专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电气管线使用的管道井内有时需要集成配置少量的小型电气设备,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需注意满足管道井内通风散热等环境指标的要求。不同电气设备所要求的运行环境指标不同,采取的通风空调方式也有不同。如设有服务器的弱电竖井内,因服务器发热量大,如不采取相应的通风或降温措施,可能导致服务器烧毁或不能正常运行。

6.16.4 烟道和排风道伸出屋面高度由多种因素决定,由于各种原因屋面上并非总是处于负压。如果伸出高度过低,不仅难以保证必要的防水等构造要求,也容易使排出气体因受风压影响而向室内倒灌,特别是顶层用户,由于管道高度不足而产生倒灌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在本条文中明确规定了烟道和排风道最低伸出屋面高度的要求,同时对烟道伸出坡屋面的最小高度做了重点细化要求。伸出屋面高度按照烟道、排风道中心线伸出屋面完成面的垂直高度计算。

6.15.1 当吊顶处于室外时,会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如风、雪、空气腐蚀、温湿度、阳光照射等因素,如不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吊顶形式、材料等,会影响到吊顶的安全。尤其是海边,吊顶所用的吊挂件、管线等所有材料均要选择耐腐蚀的,否则日久天长存在安全隐患。

6.15.2 室内吊顶虽然比室外吊顶的环境要好得多,但也需要根据使用场所的特点,合理选择形式与材料。

6.14.1 屋面工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693、《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 50896和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中相应条款合理确定屋面工程防水设防标准。

6.14.2 各类屋面采用的屋顶结构形式、屋面基层类别、防水构造措施和材料性能存在较大的差别,所以屋顶的排水坡度应根据上述因素结合当地气候条件综合确定。各类屋面的排水坡度除了要满足大于最小坡度外,当屋面坡度较大时,应按照具体技术要求增加屋面系统构造层材料防滑和固定措施,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6.14.3 本条为新增条款,随着屋面空间应用功能的扩展,屋面作为上人使用越来越多,对于上人屋面除了在结构荷载方面有相应规定外,还应对屋面材料提出相应要求。

6.14.4 本条为新增条款,针对种植屋面提出相应规定。

6.14.5 溢流系统包括溢流口、溢流堰、溢流管系等;天沟的宽度,一般钢筋混凝土天沟宽不宜小于500mm,钢板天沟不宜小于400mm。瓦屋面采用150mm~200mm宽成品檐沟时,纵向可以不找坡。

6.14.6 屋面坡度大于100%以及大风和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地区,瓦材容易脱落,产生安全隐患,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块瓦和波形瓦一般用金属件锁固,沥青瓦一般采用满粘和增加固定钉的措施。金属屋面在边区角区、檐口屋脊部位以及屋面形态变化处承担较大风力,故应采取相应构造加强措施。考虑到屋面的检修维修要求,检修口设置的数量和位置应在满足防火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开口尺寸宜满足携带维修工具抵达的要求;屋面高差低于5m时可采用移动式爬梯,高差大于等于5m时应设上屋面的检修人孔或外墙爬梯。
    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屋顶积雪较大,当气温升高时,屋顶的冰雪下部融化,大片的冰雪会沿屋顶坡度方向下坠,易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在临近檐口的屋面上增设挡雪栅栏或加宽檐沟等措施。

6.13.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标准中有关条文,本条规定楼(地)面的基本构造层次,而其他层次则按需要设置。
    1 填充层主要是针对楼层地面遇有暗敷管线、排水找坡、保温和隔声等使用要求。同时需指出并非为了暗敷管线而设填充层,相反因设计为了其他目的增设填充层,此时,管线有可能在填充层中暗敷。
    2 严寒、寒冷地区底层地面可以加设防潮层、保温绝热层等。
    3 设置地暖的底层和楼层地面都需设置填充层、绝热层。

6.13.2 本条文是针对无特殊要求的,一般常用的楼地面提出的基本要求,有特定使用功能和特殊要求的楼地面设计标准,应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中的相关规定。
    楼板有撞击声隔声性能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规定。
    经常有大量人员走动和使用轮椅、小型推车行驶的楼地面及公共场所,如火车站、码头、机场和长途汽车站等建筑物的公共空间楼地面,要求其面层材料具有防滑性能,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目的是为避免在密集人流行进时绊倒、滑倒的伤害事故出现,尤其是防止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滑倒。同时,因室外地面选材不当,逢雨雪天气或地面湿滑,也时常有事故发生。轻则摔痛、受伤,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安全,设计人员应高度重视。要求楼地面面层必须平整、防滑、耐磨,避免出现较大的缝隙,特别是防滑问题。建筑楼地面的防滑性能划分等级及防滑面层材料的选用标准,应参见现行行业标准《地面石材防滑性能等级划分及试验方法》JC/T 1050及《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中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设计人员在确定室内干态楼地面材料时,应充分考虑湿态环境下该材质的防滑等级会有所降低,降低幅度依材质不同而确定。

6.13.3 对厕浴间、厨房等有水或有浸水可能的楼地面应采取防水构造和排水措施。防水层沿墙面处翻起高度不宜小于250mm;遇门洞口处可采取防水层向外水平延展措施,延展宽度不宜小于500mm,向外两侧延展宽度不宜小于200mm。

6.13.4 筑于基土上的地面防潮措施分两种情况:
    1 对由于基土中毛细管水上升的受潮,一般采用混凝土类地面垫层或防潮层;
    2 对南方湿热空气产生的地面结露一般采用加强通风、做架空地面,或采用有一定吸湿性和热惰性大的面层材料等措施。

6.13.5 存放食品、种子、药物、烟、茶等物品的房间,存放物不免会与地面接触,工程中应防止采用有毒、有害及散发异味的楼地面材料。尤其是吸味较强的烟、茶等物品不一定有毒性,但会影响到物品的气味和质量。
    部分建材目前属于发展中的材料,其产品及特性均在不断变化,它们的化合过程也比较复杂,所以在设计裸装状况下的食品或药物可能直接接触楼地面时,材料的毒性须经当地有关卫生防疫部门鉴定。

6.13.7 本条文是对木板楼地面材料需进行必要的防腐、防蛀等处理和构造要求。

6.12.2 建筑幕墙种类很多,按材质主要分为玻璃、金属板、石材、人造板等幕墙,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体形、气候、周边环境等综合考虑来选择。幕墙的分格要根据建筑的立面造型和室内的使用要求确定。开启窗扇的位置和大小也要根据建筑内部的使用要求和建筑的造型等确定。同时立面尽量简洁,这样对幕墙排雨水有利。如有建筑外景照明,设计时应把照明设施与建筑幕墙同步考虑。
    建筑幕墙有相应的专业工程标准,包括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336等。

6.12.3 玻璃幕墙应满足节能、绿色、防火、防雷、抗震等标准,同时防止光污染;反光玻璃的凹面造型容易形成聚焦,反射比达到0.3以上,干扰就很大,聚焦后的太阳光有一定的伤害性。

6.11.1 门窗产品都有相应的标准,如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 8478、《塑料门窗及型材功能结构尺寸》JG/T 176等。应该根据建筑的要求选择门窗,包括型材、玻璃等材料,门窗的尺寸,以及相关的外观质量,反复启闭质量等。

6.11.2 作为好的门窗,其配件一定与主体是匹配的。如铝合金门窗就应采用不锈钢、锌合金材质的配件,而不能采用钢铁镀锌配件。配件的尺寸、承载能力、寿命等均要与主体是匹配的,而且连接固定方式、密封等也应该是匹配的。门窗对这些配件的性能质量都有相应的要求,必须得到满足。

6.11.7 凸窗的防护措施是为防止在玻璃被冲击后导致人员高空坠落,防护措施可以采用设置防护栏杆或采用带水平窗框加夹层玻璃的做法。夹层玻璃的选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规定。

6.11.8 天窗下方一般有人员活动,所以要求采用不易破碎伤人的材料。如果采用玻璃作为天窗透光材料,一般当天窗高于3m时,应采用夹层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小于0.76mm。
    天窗开启应方便,大型开启扇应采用助力机械或电动装置开启。为保证开启方便和耐久,窗扇和窗框都应满足刚度要求,且活动配件或机械装置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良好的反复启闭性能。
    天窗的防水是普遍薄弱的环节,应引起足够重视。首先天窗本身要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并有很好的耐久性,保证在使用中不漏水。其次,天窗周边与屋面的连接构造要做好排水和防水,防止积水漫过天窗防水构造,并防止防水构造失效漏水。

6.11.9 3 双面弹簧门应在可视高度部分装透明玻璃,且应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规定选择适宜玻璃。

6.10.1 本条较之原规范条文修改内容较大,主要考虑到墙身在不同的位置、不同的受力状态对其材料、厚度及构造做法会有重大的影响,材料的选择上尽可能地采用本土材料及可再利用、可再循环利用材料,而不再强调其是否为新型建材。

6.10.2 浅色饰面和绿化可以减少建筑对太阳辐射的吸收,降低围护结构外表面温度,有利于隔热。

6.10.3 本条第5款、第6款为新增内容,主要考虑到由于外窗台或空调室外机搁板构造处理不当而造成的墙体渗漏、外墙污损现象时有发生,故而增加此两款。

6.9.1 3 本款规定是考虑平时使用一台电梯,另一台备用便于检修保养,人流高峰时两台同时使用,以节省能源。
    6 目的地选层控制是乘客在候梯厅中预约自己的目的楼层,电梯群的总控电脑精确计算出哪一部电梯能最合理将乘客送达目的楼层,去同一目的楼层乘客被分配到同一台电梯,并以图解的形式告知乘客,避免乘客在候梯厅中无序等候和往返,减少电梯停层次数。
    12 增加此款旨在提高对老龄化和人性化问题的关注,一般指电梯轿厢尺寸、轿厢内设扶手栏杆、电梯速度、电梯开关门速度、电梯内设电视监控探头、电梯门可视以及自动升降平台等方面。

6.9.2 2 乘客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进出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有一个准备进入和带着运动惯性走出的过程,为保障乘客安全,出入口需设置畅通区。畅通区是指进入自动扶梯前和离开自动扶梯后的供乘客行为乘坐和步行进行转换的区域,由于行为方式的变化和各人步行速度的差异,在这个区域容易发生拥堵,因而这个区域需要适当放大,使人流能安全过渡和转换。在一些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交通客运站、地铁站、大中型商店、医院等应加大畅通区的深度。
    3 交通客运站、大中型商店、医院等人流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置的自动扶梯,当临空高度大于等于9m时,宜在其临空一侧加装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或栏板,并应满足扶梯的荷载要求。
    5 尤其是在扶梯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在扶手上方设置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护挡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m,且至少延伸至扶手带下缘25mm处。
    7、8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规定而制定。因倾斜角度和速度过大的自动扶梯,会造成人的心理紧张,对安全不利,倾斜角度过大的自动人行道,人站立其中会失去平衡,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故对倾斜角的最大值作出规定,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速度提出参考值。
    12 当无人或少数人的情况下,自动扶梯依然保持全速运行状态,电能利用率十分低下;现在的自动扶梯已具有自动感应和调节速度的技术,从节能的角度考虑,建议采用可变速的自动扶梯。

6.8.2 本条明确了当楼梯一侧有扶手时,梯段净宽应考虑扣除墙面装饰的构造厚度。另外,当有框架柱或其他构件、设施等凸出在楼梯间内(凸出楼梯间四角的除外)影响通行宽度时,梯段净宽应从凸出部分算起。当楼梯附设无障碍升降平台时,梯段净宽应自升降平台折起后的最外缘算起。

6.8.3 楼梯梯段最小净宽应根据使用要求、模数标准、防火标准等的规定等综合因素加以确定。
    楼梯梯段净宽在防火标准中是以每股人流为0.55m计,并规定按两股人流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0m,这对疏散楼梯是适用的,而对住宅套内楼梯、维修专用楼梯外的其他平时用作日常主要交通的楼梯不完全适用,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商场、剧场、体育馆等)主要楼梯应考虑多股人流通行,使垂直交通不造成拥挤和阻塞现象。此外,人流宽度按0.55m计算是最小值,实际上人体在行进中有一定摆幅和相互间空隙,因此本条规定每股人流宽度为0.55m+(0~0.15)m,(0~0.15)m即为人流众多时的附加值,单人行走楼梯梯段宽度还需要适当加大,见图6。


图6 楼梯梯段净宽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允许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边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最小净宽度不小于1.00m,是考虑其栏杆上侧有一部分空间可利用,根据实际情况有所放宽。

6.8.4 楼梯平台宽度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当楼梯平台有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影响通行宽度时,楼梯平台宽度应从凸出部分或其他障碍物外缘算起。当框架梁底距楼梯平台地面高度小于2.00m时,如设置与框架梁内侧面齐平的平台栏杆(板)等,楼梯平台的净宽应从栏杆(板)内侧算起。
    本条规定了当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并不得小于1.20m,同时应考虑不同类型建筑对楼梯宽度的要求,满足平台最小宽度以保持疏散宽度的一致,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并能使家具等大型物件通过,见图7。


图7 楼梯梯段、平台、梯井

    双分平行楼梯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也不应小于梯段计算最小净宽,并不得小于1.20m,见图8。
    直跑楼梯的中间平台主要供人员行进途中休息用,不影响疏散宽度,故未要求与梯段净宽一致,但0.90m为最低宽度,实际设计时还应根据建筑类型合理确定中间平台宽度,并满足专用建筑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

6.8.6 本条所指净高应自楼梯平台、踏步等部位的装饰面算起,至上方突出物装饰面下缘。


图8 双分平行楼梯梯段、平台、梯外

    由于建筑竖向处理和楼梯做法变化,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净高不一定与各层净高一致,此时其净高不应小于2.00m。使人行进时不碰头。梯段净高一般应满足人在楼梯上伸直手臂向上旋升时手指刚触及上方突出物下缘一点为限,为保证人在行进时不碰头和产生压抑感,故按常用楼梯坡度,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见图9。住宅等户内空间的非公共楼梯及检修专用楼梯,当条件不允许时可适当放宽要求。


图9 梯段净高

6.8.9 楼梯段及平台围合成的空间为楼梯井。为了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中小学校、幼儿同等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其梯井净宽大于0.20m(少儿胸背厚度),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坠落措施,防止其在楼梯扶手上做滑梯游戏,产生坠落事故跌落楼梯井底。楼梯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和花饰;杆件或花饰的镂空处净距不得大于0.11m,楼梯扶手上应加装防止少年儿童溜滑的设施。少年儿童活动频繁的其他公共场所也应参照执行。

6.8.10 楼梯踏步高宽比是根据楼梯坡度要求和不同类型人体自然跨步(步距)要求确定的,符合安全和方便舒适的要求。坡度一般控制在30°左右。对仅供少数人使用的住宅套内楼梯则放宽要求,但不宜超过45°。步距是按水平跨步距离公式(2r+g)计算的,式中r为踏步高度,g为踏步宽度,成人和儿童、男性和女性、青壮年和老年人均有所不同。一般在560mm~630mm范围内,少年儿童在560mm左右,成人平均在600mm左右。按本条规定的踏步高宽比能反映楼梯坡度和步距。见表3。

表3 楼梯坡度及步距(m)

    表3中人员密集且竖向交通繁忙的建筑主要指电影院、剧场、音乐厅、体育馆、商场、医院、旅馆、交通客运站、博物馆、展览建筑、公共图书馆、游乐园(场)这类建筑场所。
    超高层建筑中常由不同功能类型组合而成,由于其日常竖向交通主要依赖于乘客用电梯,超高层建筑中核心筒内为满足消防疏散而设置的疏散楼梯平时很少使用,主要在安全疏散时使用,故对其踏步尺寸要求有所放宽,踏步最小宽度可按0.25m、最大高度可按0.18m,以节约使用空间和合理组织楼梯。
    检修及内部服务楼梯是指维修工作人员对设备维护工作时使用的楼梯,和公共建筑中辅助用房如耳光室、库房等仅供内部人员使用房间的楼梯。

6.8.11 楼梯的每一梯段的踏步高度、宽度应一致,相邻梯段也宜保持一致,以保证楼梯的舒适性和防止摔跤。当同一梯段首末两级踏步的楼面面层厚度不同时,应注意调整结构的级高尺寸,避免出现高低不等。
    当楼梯在首层及避难层按防火标准要求进行分隔,上下层梯段断开,可不视为相邻梯段,踏步可按不同的高度和宽度设计。

6.8.12 考虑到同一建筑地上、地下不同的使用功能,楼梯可按不同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设计踏步高度和宽度。对于地上、地下具有相同的使用功能建筑的同一段楼梯踏步高度还应一致。

6.8.13 楼梯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可采用饰面防滑、设置防滑条等。防滑措施的构造应注意舒适与美观,构造高度可与踏步平齐、凹入或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