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 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应牢固、干净、干燥,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裂缝、起皮和起砂现象。

5.6.2 密封防水施工前,应检查留槽接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密封施工。

5.6.3 基层处理剂应配比准确、搅拌均匀。基层处理剂涂刷应均匀,不得漏涂。待基层处理剂表干后,应立即嵌填密封材料。

5.6.4 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组分密封材料可直接使用。多组分密封材料应根据规定的比例准确计算,拌合均匀。每次拌合量、拌合时间和拌合温度,应按所用密封材料的要求严格控制。
    2 密封材料可使用挤出枪或腻子刀嵌填,嵌填应饱满,不得有气泡和孔洞。
    3 采用挤出枪嵌填时,应根据接缝的宽度选用口径合适的挤出嘴,均匀挤出密封材料嵌填,并由底部逐渐充满整个接缝。
    4 一次嵌缝或分次嵌填应根据密封材料的性能确定。
    5 采用冷嵌法施工时,应先将少量密封材料批刮在缝槽两侧,分次将密封材料嵌填在缝内,并防止裹入空气。接头应采用斜茬。
    6 密封材料嵌填后,应在表干前用腻子刀进行修整。
    7 多组分密封材料拌合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用完。未混合的多组分密封材料和未用完的单组分材料应密封存放。
    8 嵌缝的密封材料表干后,方可进行保护层施工。

5.6.5 密封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溶剂型宜为0~35℃;乳胶型及反应固化型宜为5~35℃。当产品有技术说明时,应根据说明要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