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公共建筑中,经常有大量人员走动或残疾人、老年人、儿童活动及轮椅、小型推车行驶的地面,其地面面层应采用防滑、耐磨、不易起尘的块材面层或水泥类整体面层。

3.2.2 公共场所的门厅、走道、室外坡道及经常用水冲洗或潮湿、结露等容易受影响的地面,应采用防滑面层。

3.2.3 室内环境具有安静要求的地面,其面层宜采用地毯、塑料或橡胶等柔性材料。

3.2.4 供儿童及老年人公共活动的场所地面,其面层宜采用木地板、强化复合木地板、塑胶地板等暖性材料。

3.2.5 地毯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防霉、防蛀、防火和防静电等要求的地面,应按相关的技术规定选用地毯;
    2 经常有人员走动或小型推车行驶的地面,宜采用耐磨、耐压、绒毛密度较高的高分子类地毯。

3.2.6 舞厅、娱乐场所地面宜采用表面光滑、耐磨的水磨石、花岗石、玻璃板、混凝土密封固化剂等面层材料,或表面光滑、耐磨和略有弹性的木地板。

3.2.7 要求不起尘、易清洗和抗油腻沾污的餐厅、酒吧、咖啡厅等地面,其面层宜采用水磨石、防滑地砖、陶瓷锦砖、木地板或耐沾污地毯。

3.2.8 室内体育运动场地、排练厅和表演厅的地面宜采用具有弹性的木地板、聚氨酯橡胶复合面层、运动橡胶面层;室内旱冰场地面,应采用坚硬耐磨、平整的现制水磨石面层或耐磨混凝土面层。

3.2.9 存放书刊、文件或档案等纸质库房地面,珍藏各种文物或艺术品和装有贵重物品的库房地面,宜采用木地板、塑胶地板、水磨石、防滑地砖等不起尘、易清洗的面层;底层地面应采取防潮和防结露措施;有贵重物品的库房,当采用水磨石、防滑地砖面层时,宜在适当范围内增铺柔性面层。

3.2.10 有采暖要求的地面,可选用热源为低温热水的地面辐射供暖,面层宜采用地砖、水泥砂浆、木板、强化复合木地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