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 编制各类墙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时,除应给出承载力计算方法,尚应给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方法和构造措施。

5.6.2 研究表明,砌体的允许高厚比随砌筑灰缝的减薄而提高。因此,编制新型墙材砌体应用技术标准时,应给出薄灰缝砌体的高厚比限值。

5.6.3 第1款 对用于特定环境下的非烧结墙体材料提出限制。有关非烧结墙体材料在特定环境下的受力性能有待进一步研究,应慎重应用。

5.5.1 砌体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 汶川震害调查表明,由于带有方(尖)角孔的多孔砖往往先天就有不同程度内裂缝,应力集中效应显著,用其砌筑的抗侧力墙的抗震延性差,地震作用下会导致此类结构开裂过早、破坏严重,甚至倒塌。生产企业调查表明,开有(尖)角孔的多孔 砖的孔洞角部普遍带有微细裂缝。这些角部的裂缝必然会导致该部位提早开裂,会影响到墙体的安全性,特制定此规定。

5.5.2 外墙挂板与主体结构连接件的可靠性是保证外墙挂板正常工作的前提条件,其一旦失效将严重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5.5.3 墙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考虑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整体稳定性,避免其脱落造成的次生地震灾害。

5.4.2 在实际工程中,风荷载效应对多层及多层以上房屋影响较大,应根据墙体的原材料、构造及墙体的边界条件对夹心保温复合墙进行抗风承载力设计。

5.4.3 工程实践表明,一些预制外墙挂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采用了预埋件将板材与主体结构“焊死”的构造,使连接件在设防烈度下不能满足主体结构弹性位移角限值要求。而预制外墙挂板与主体结构的柔性连接,既满足结构层间变形又可保证外墙挂板在地震作用下的整体稳定性。

5.3.1 本条文对砌体物理力学性能指标作了必要的规定:
    2 本条文的依据为《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3 材料分项系数1.6是依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当施工等级为A级时,砌体的强度设计值在B级基础上提高5%。
    4 砌体强度指标是通过研究性试验确定的,对于本条文所给定的特殊情况,应对其强度设计指标进行必要调整。

5.2.1 采用横墙或纵横墙混合承重体系有助于提高建筑物横向的整体刚度。墙体的合理布置将有利于提高整体结构的受力性能,特别是抗震性能。

5.2.2、5.2.3 砌体结构分析应根据墙体材料的特点、结构特征及结构布置等,选择相应的分析方法。

5.2.4 目前计算软件在结构设计中已相当普遍,但是计算软件的功能和计算精度参差不齐,特别是对于较复杂结构其计算结果的可靠性令人质疑已成为不争事实,因此应采用辅助方法校准计算机计算结果的合理性。

5.2.5、5.2.6 墙体材料的种类繁多,砌体的受力性能各有不同。为了保证理论计算结果与结构的实际工作状态相符合,静力分析方法和地震作用分析方法的基本假定、计算模型、相关计算参数的取值及构造措施等均应有理论和试验依据,或经工程实践验证。

5.1.1 本规范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墙体结构设计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原则,设计式采用荷载分项系数和材料性能分项系数表达形式。
    荷载分项系数应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砌体结构的材料性能分项系数应不小于1.6。

5.1.3、5.1.4 墙体材料的种类繁多,砌体的受力性能各有不同。为了保证理论计算结果与结构的实际工作状态相符合,结构分析和承载力计算中所采用的基本假定、计算模型、相关计算参数的取值及构造措施等均应有理论和试验依据,或经工程实践验证。

5.1.5 目前常用墙体可分为承重墙体和自承重墙体,承重墙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自承重墙体及外墙保温系统的设计使用年限可按易替换构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