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


5.5.1 防水垫层及其配套材料的类型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抽样复验报告。

5.5.2 防水垫层在屋脊、天沟、檐沟、檐口、山墙、立墙和穿出屋面设施等细部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5.5.3 防水垫层应铺设平整,铺设顺序正确,搭接宽度不允许负偏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5.5.4 防水垫层采用满粘施工时,应与基层粘结牢固,搭接缝封口严密,无皱褶、翘边和鼓泡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5.5 进行下道工序时,不得破坏已施工完成的防水垫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4.1 铺设防水垫层的基层应平整、干净、干燥。

5.4.2 铺设防水垫层,应平行屋脊自下而上铺贴。平行屋脊方向的搭接应顺流水方向,垂直屋脊方向的搭接宜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缝应交错排列。

5.4.3 铺设防水垫层的最小搭接宽度应符合表5.4.3的规定。

5.4.4 铝箔复合隔热防水垫层宜设置在顺水条与挂瓦条之间,并在两条顺水条之间形成凹曲。

5.4.5 波形沥青通风防水垫层采用机械固定施工时,固定件应固定在压型钢板波峰或混凝土层上;固定钉与垫片应咬合紧密;固定件的分布应符合设计要求。

5.2.1 防水垫层在瓦屋面构造层次中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垫层铺设在瓦材和屋面板之间(图5.2.1-1);屋面应为内保温隔热构造。

        2 防水垫层铺设在持钉层和保温隔热层之间(图5.2.1-2),应在防水垫层上铺设配筋细石混凝土持钉层。

        3 防水垫层铺设在保温隔热层和屋面板之间(图5.2.1-3),瓦材应固定在配筋细石混凝土持钉层上。

        4 防水垫层或隔热防水垫层铺设在挂瓦条和顺水条之间(图5.2.1-4),防水垫层宜呈下垂凹形。

        5 波形沥青通风防水垫层,应铺设在挂瓦条和保温隔热层之间(图5.2.1-5)。

5.2.2 坡屋面细部节点部位的防水垫层应增设附加层,宽度不宜小于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