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住宅建筑各电气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应满足其中电气系统最小值的要求。
10.3.2 住宅建筑套内下列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
1
固定家用电器、手持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的金属外壳;
2 家居配电箱、家居配线箱、家居控制器的金属外壳;
3
线缆的金属保护导管、接线盒及终端盒;
4 Ⅰ类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
10.3.3 接地干线可选用镀锌扁钢或铜导体,接地干线可兼作等电位联结干线。
10.3.4
高层建筑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每隔3层应与相近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