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我国建筑屋面防水工程和地下防水工程已有国家工程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但至今建筑室内防水工程在全国范围尚未制定一个独立、统一的工程技术规范和验评标准。为使建筑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有据可依,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室内的防水技术水平,保证防水工程质量,满足环保、安全要求,制定了本规程。本规程包括了建筑室内防水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定两部分。

1.0.2 厕浴间整体浴室、轻质隔墙板的密封防水做法,虽然在国内已有采用,但工程实践总结尚不完善,此次暂不作系统规定。

1.0.3 建筑室内防水工程部位大多长年潮湿或蓄水,防水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建筑物自身的质量,同时影响到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本规程中提出的“以防为主、防排结合、迎水面防水”的原则,体现了建筑室内防水从设计、施工到维护过程中保证防水质量的系统性和综合性。

1.0.4 加强检测工作是保证质量的重要内容,尽量采用环保的新型材料,是今后材料应用的趋势。

1.0.5 建筑室内防水工程不是独立的分项工程,其与之相关的项目较多,需要强调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