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砂浆防水层

Ⅰ 主控项目

6.3.1 砂浆防水层的原材料、配合比、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和本规程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成品防水材料现场抽样检验报告,现场配制的聚合物防水砂浆、掺外加剂防水砂浆试块检验报告。

6.3.2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
    检验方法:蓄水、淋水检验。

6.3.3 砂浆防水层与防水基面之间及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Ⅱ一般项目

6.3.4 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5 砂浆防水层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的80%。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