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防水混凝土应通过配合比设计,掺加外加剂、掺合料配制其抗渗等级不得小于S6。
4.2.2
防水混凝土使用的水泥根据工程使用条件,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4.2.3
防水混凝土所用的砂、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子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泵送时其最大粒径应不大于输送管径的1/4;吸水率不应大于1.5%。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的规定;
2 砂宜采用中砂,其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 14684的规定。
4.2.4
拌制混凝土的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4.2.5
防水混凝土可根据工程需要掺入减水剂、膨胀剂、防水剂、密实剂、引气剂等外加剂,其品种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所有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不得采用产生室内空气污染的外加剂。
4.2.6
防水混凝土可掺入一定数量的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硅粉等。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及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经过试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