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1 复合板内保温系统的基本构造应符合表6. 1. 1的规定。


6. 1.2 复合板的规格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复合板公称宽度宜为600mm、900mm、1200mm、1220mm、1250mm。
   2 石膏板面板公称厚度不得小于9. 5mm,无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板面板和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面板公称厚度不得小于6. 0mm。

6.1. 3 施工时,宜先在基层墙体上做水泥砂浆找平层,采用以粘为主、粘锚结合方式将复合板固定于垂直墙面,并应采用嵌缝材料封填板缝。

6.1. 4 当复合板的保温层为XPS板或PU板时,在粘贴前应在保温板表面做界面处理。 XPS板画应涂刷表面处理剂,表面处理剂的pH值应为6~9,聚合物含量不应小于35%;PU板应采用水泥基材料作界面处理,界面层厚度不宜大于1mm。

6.1. 5 复合板与基层墙体之间的粘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料饰面时,粘贴面积不应小于复合板面积的30%;面砖饰面时,粘贴面积不应小于复合板面积的40%;
   2 在门窗洞口四周、外墙转角和复合板上下两端距顶面和地面100mm处,均应采用通长粘结,且宽度不应小于50mm。

6. 1. 6 复合板内保温系统采用的锚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材质为不锈钢或经过表面防腐处理的碳素钢制成的金属钉锚栓;
   2 锚栓进入基层墙体的有效锚固深度不应小于25mm,基层墙体为加气混凝土时,锚栓的有效锚固深度不应小于50mm。有空腔结构的基层墙体,应采用旋入式锚栓。
   3 当保温层为EPS、XPS、PU板时,其单位面积质量不宜超过15kg/m2,且每块复合板顶部离边缘80mm处,应采用不少于2个金属钉锚栓固定在基层墙体上,锚栓的钉头不得凸出板面。
   4 当保温层为纸蜂窝填充憎水型膨胀珍珠岩时,锚栓间距不应大于400mm,且距板边距离不应小于20mm。

6. 1. 7 基层墙体阴角和阳角处的复合板,应做切边处理。

6. 1. 8 复合板内保温系统接缝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间接缝和阴角宜采用接缝带,可采用嵌缝石膏(或柔性勾缝腻子)粘贴牢固;
   2 阳角宜采用护角,可采用嵌缝石膏(或柔性勾缝腻子)粘贴牢固; 
   3 复合板之间的接缝不得位于门窗洞口四角处,且距洞口四角不得小于300mm。

5. 2.1 内保温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5.2. 2 内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应安装完毕。水暖及装饰工程需要的管卡、挂件等预埋件,应留出位置或预埋完毕。电气工程的暗管线、接线盒等应埋设完毕,并应完成暗管线的穿带线工作。

5. 2. 3 内保温工程施工现场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区域,严禁明火作业;
   2 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置和消防给水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的规定;
   3 对可燃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保护,应采取符合消防要求的措施;
   4 可燃保温材料上墙后,应及时做防护层,或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5 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6 当施工电气线路采取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或封闭式阻燃线槽; 
   7 喷涂硬泡聚氨酯现场作业时,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5. 2.4 内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墙体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0℃,平均气温不应低于5℃。

5. 2.5 内保温工程施工,应在基层墙体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基层应坚实、平整、干燥、洁净。施工前,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墙体进行检查和处理,当需要找平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水泥砂浆找平,找平层厚度不宜小于12mm;找平层与基层墙体应粘结牢固,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 3MPa,找平层垂直度和平整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规定;
   2 基层墙体与找平层之间,应涂刷界面砂浆。当基层墙体为混凝土墙及砖砌体时,应涂刷Ⅰ型界面砂浆界面层;基层墙体为加气混凝土时,应采用Ⅱ型界面砂浆界面层。

5. 2. 6 内保温工程应采取下列抗裂措施:
   1 楼板与外墙、外墙与内墙交接的阴阳角处应粘贴一层300mm宽玻璃纤维网布,且阴阳角的两侧应各为150mm;
   2 门窗洞口等处的玻璃纤维网布应翻折满包内口;
   3 在门窗洞口、电器盒四周对角线方向,应斜向加铺不小于400mm×200mm玻璃纤维网布。

5. 2.7 内保温工程完工后,应做好成品保护。

5.1. 1 内保温工程应合理选用内保温系统,并应确保系统各项性能满足具体工程的要求。 

5. 1. 2 内保温工程的热工和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节能标准对外墙的要求。 
   2 外墙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在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必要时应进行保温处理。
   3 内保温复合墙体内部有可能出现冷凝时,应进行冷凝受潮验算,必要时应设置隔汽层。 

5. 1. 3 内保温工程砌体外墙或框架填充外墙,在混凝土构件外露时,应在其外侧面加强保温处理。 

5.1.4 内保温工程宜在墙体易裂部位及与屋面板、楼板交接部位采取抗裂构造措施。 

5.1.5 内保温系统各构造层组成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板及复合板与基层墙体的粘结,可采用胶粘剂或粘结石膏。当用于厨房、卫生间等潮湿环境或饰面层为面砖时,应采用胶粘剂。
   2 厨房、卫生间等潮湿环境或饰面层为面砖时不得使用粉刷石膏抹面。
   3 无机保温板或保温砂浆的抹面层的增强材料宜采用耐碱玻璃纤维网布。有机保温材料的抹面层为抹面胶浆时,其增强材料可选用涂塑中碱玻璃纤维网布;当抹面层为粉刷石膏时,其增强材料可选用中碱玻璃纤维网布。
   4 当内保温工程用于厨房、卫生间等潮湿环境采用腻子时,应选用耐水型腻子;在低收缩性面板上刮涂腻子时,可选普通型腻子:保温层尺寸稳定性差或面层材料收缩值大时,宜选用弹性腻子,不得选用普通型腻子。

5. 1. 6 设计保温层厚度时,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应进行修正。

5.1.7 有机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做防护层,且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 

5.1.8 门窗四角和外墙阴阳角等处的内保温工程抹面层中,应设置附加增强网布。门窗洞口内侧面应做保温。

5. 1. 9 在内保温复合墙体上安装设备、管道或悬挂重物时,其支承的埋件应固定于基层墙体上,并应做密封设计。

5. 1. 10 内保温基层墙体应具有防水能力。

4. 2.1 复合板性能应符合表4.2. 1的规定。

4. 2.2 有机保温板性能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4. 2. 3 纸蜂窝填充憎水型膨胀珍珠岩保温板性能应符合表4. 2.3的规定。


4.2.4 无机保温板性能应符合表4. 2.4的规定。

4.2.5 保温砂浆性能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4.2.6 喷涂硬泡聚氨酯性能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4.2. 7 玻璃棉、岩棉、喷涂硬泡聚氨酯龙骨固定内保温系统用玻璃棉板(毡)性能应符合表4. 2. 7的规定。 


4. 2. 8 玻璃棉、岩棉、喷涂硬泡聚氨酯龙骨固定内保温系统用岩棉板(毡)性能应符合表4. 2.8的规定。

4. 2. 9 界面砂浆按适用的基层可分为Ⅰ型和Ⅱ型,其性能应符合表4. 2.9的规定。


4. 2.10 胶粘剂性能应符合表4.2.10的规定。


4.2.11 粘结石膏性能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

4. 2. 12 抹面胶浆性能应符合表4. 2.12的规定。

4. 2.13 粉刷石膏性能应符合表4.2. 13的规定。


4.2. 14 中碱玻璃纤维网布、涂塑中碱玻璃纤维网布、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的性能应分别符合表4. 2. 14-1、表4. 2. 14-2、表4. 2. 14-3的规定。

4.2.15 锚栓性能应符合表4.2. 15的规定。


4. 2.16 内保温系统用腻子性能应符合表4. 2. 16的规定。

4.2.17 纸面石膏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纸面石膏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纸面石膏板》GB/T 9775的规定;
   2 纸面石膏板的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索限量》GB 6566中对建筑主体材料天然放射性的规定。

4.2.18 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纤维水泥平板 第1部分: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JC/T 412.1的规定;
   2 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的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中对建筑主体材料天然放射性的规定。

4.2.19 无石棉硅酸钙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石棉硅酸钙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第1部分:无石棉硅酸钙板》JC/T 564.1的规定;
   2 无石棉硅酸钙板的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中对建筑主体材料天然放射性的要求。

4.2.20 建筑用轻钢龙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轻钢龙骨》GB/T 11981的规定。

4. 2. 21 接缝带和嵌缝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2. 22 隔汽层的透湿率不应大于4. 0×10-8g/(Pa·s·m2)。

3.0.1 内保温工程应能适应基层墙体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空鼓和脱落。

3.0. 2 内保温工程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应具有防腐性。在可能受到生物侵害时,内保温工程应具有防生物侵害性能;所有组成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相关规定。

3.0.3 内保温工程应防止火灾危害。

3.0. 4 内保温工程应与基层墙体有可靠连接。

3.0.5 内保温工程用于厨房、卫生间等潮湿环境时,应具有防水渗透性能。

3. 0.6 内保温复合墙体的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和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3.0.7 内保温工程有关检测数据的判定,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中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

2.0. 1 外墙内保温系统 interior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on external walls
   主要由保温层和防护层组成,用于外墙内表面起保温作用的系统,简称内保温系统。

2. 0. 2 外墙内保温工程 interior thermal insulation on external walls
   内保温系统通过设计、施工或安装,固定在外墙内表面上形成保温构造,简称内保温工程。

2. 0. 3 基层墙体 substrate
   内保温系统所依附的外墙。

2.0.4 内保温复合墙体 wall composed with interior thermal insulation
   由基层墙体和内保温系统组合而成。

2. 0. 5 保温层 thermal insulation layer
   由保温材料组成,在内保温系统中起保温作用的构造层。

2.0.6 抹面层 rendering coat
   抹在保温层(或保温层的找平层)上,中间夹有增强网,保护保温层并具有防裂、防水、抗冲击和防火作用的构造层。

2.0. 7 饰面层 finish coat
   内保温系统的表面装饰构造层。

2. 0. 8 防护层 protecting coat
   抹面层(或面板)和饰面层的总称。

2. 0.9 隔汽层 vapour barrier layer
   阻隔水蒸气渗透的构造层。

2. 0. 10 内保温复合板 interior insulation composite panel
   保温材料单侧复合无机面层,在工厂预制成型,具有保温、隔热和防护功能的板状制品,简称复合板。

2.0. 11 无机保温板 inorganic thermal insulation board
   以无机轻骨料或发泡水泥、泡沫玻璃为保温材料,在工厂预制成型的保温板。

2.0.12 保温砂浆 thermal insulation mortar
   以无机轻骨料或聚苯颗粒为保温材料,无机、有机胶凝材料为胶结料,并掺加一定的功能性添加剂而制成的建筑砂浆。

2.0. 13 界面砂浆 interface treating mortar
   用以改善基层墙体与保温砂浆材料表面粘结性能的聚合物水泥砂浆。

2.0.14 胶粘剂 adhesive
   用于保温板与基层墙体粘结的聚合物水泥砂浆。

2.0. 15 粘结石膏 gypsum binders
   用于保温板与基层墙体粘结的石膏类胶粘剂。

2. 0. 16 抹面胶浆 rendering coat mortar
   由高分子聚合物、水泥、砂为主要材料制成,具有一定变形能力和良好粘结性能的聚合物水泥砂浆。

1. 0.1 为规范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1. 0.2 本规程适用于以混凝土或砌体为基层墙体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外墙内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 0.3 外墙内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rior thermal
insulation on external walls


JGJ/T 261-201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93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261-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12月6日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编制组经大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性能要求;5.设计与施工;6.内保温系统构造和技术要求;7.工程验收。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政编码:100048)。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浙江大学
                   北京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
                   圣戈班石膏建材(上海)有限公司
                   四川科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可耐福石膏板(天津)有限公司
                   宜春市金特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泰富龙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鑫得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贝恒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绍兴市中基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思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万科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南阳银通节能建材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天宇装饰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卡迪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邱氏节能建材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玛纳建筑模板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曹 彬 陆 兴 费慧慧 魏素巍 王新民 李晓明 冯 雅 赵成刚 张三明 胡宝明 王建强 宋晓辉 柳建峰 杜长青 沙拉斯 刘建勇 姜 涛 田 辉 朱国亮 孙 强 余 骏 马恒忠 刘元珍 孙振国 邵金雨 冯 云 杜 峰 徐 松 王宝玉 刘定安 杨金明 邱杰儒 鲍 威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金鸿祥 冯金秋 王庆生 杨星虎 钱选青 马道贞 吕大鹏 钱建军 焦冀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