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 网络中所有客户端,宜采用能支持相同网络通信协议的计算机操作系统。

19.5.2 服务器操作系统应支持网络中所有的客户端的网络协议,特别是TCP/IP协议。网络操作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办公和商务工作的计算机局域网中,宜采用微软视窗(Windows)操作系统;
    2 在需要高稳定性、需要支持关键任务应用程序运行的网络服务器端,宜采用Unix或Linux类服务器操作系统或专用服务器操作系统。

19.5.3 网络管理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1 网络设备的系统固件管理:对网络设备的系统软件进行管理,如升级、卸载等; 
    2 文件管理:对数据、文件和程序的存储进行有序管理和备份;
    3 配置管理:对网络设备进行有关的参数配置、设置网络策略等;动态监控、动态显示网络中各节点及每一设备端口的工作状态;
    4 故障管理:对网络设备和线路发生的故障,网络管理系统能预设报警功能及措施;
    5 安全控制:通过身份、密码、权限等验证,实现基本的安全性控制;
    6 性能管理:通过分析工具统计和分析网络流量、数据包类型及错误包比例等信息,进而提供网络的运行状态、发展状态、预期调整措施的分析结果;
    7 网络优化:分析和优化网络性能。

19.5.4 网络安全应具有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及网络审计等基本要求。

19.5.5 网络安全性设计应具有非授权访问、信息泄露或丢失、破坏数据完整性、拒绝服务攻击和传播病毒等防范措施。

19.5.6 网络的安全性可采取下列防范措施:
    1 采取传导防护、辐射防护、电磁兼容环境防护等物理安全策略;
    2 采用容错计算机、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病毒防范等系统安全措施; 
    3 设置包过滤防火墙、代理防火墙、双宿主机防火墙等类型的防火墙;
    4 采取入网访问控制、网络权限控制、属性安全控制、网络服务器安全控制、网络监测和锁定控制、网络端口和节点控制等网络访问控制;
    5 数据加密;
    6 采取报文保密、报文完整性及互相证明等安全协议;
    7 采取消息确认、身份确认、数字签名、数字凭证等信息确认措施。

19.5.7 网络的安全性策略应根据网络的安全性需求,并按其安全性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9.4.1 网络连接部件应包括网络适配器(网卡)、交换机(集线器)和路由器。

19.4.2 网卡的选择必须与计算机接口类型相匹配,并与网络体系结构相适应。

19.4.3 网络交换机的类型必须与网络的体系结构相适应,在满足端口要求的前提下,可按下列规定配置:
    1 小型网络可采用独立式网络交换机;
    2 大、中型网络宜采用堆叠式或模块化网络交换机。

19.4. 4 当具有下列情况时,应采用路由器或第3层交换机:
    1 局域网与广域网的连接;
    2 两个局域网的广域网相连; 
    3 局域网互联;
    4 有多个子网的局域网中需要提供较高安全性和遏制广播风暴时。

19.4.5 当局域网与广域网相连时,可采用支持多协议的路由器。

19.4.6 在中大型规模的局域网中宜采用可管理式网络交换机。 交换机的设置,应根据网络中数据的流量模式和处理的任务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入层交换机应采用支持VLAN划分等功能的独立式或可堆叠式交换机,宜采用第2层交换机;
    2 汇接层交换机应采用具有链路聚合、VLAN路由、组播控制等功能和高速上连端口的交换机,可采用第2层或第3层交换机;
    3 核心层交换机应采用高速、高带宽、支持不同网络协议和容错结构的机箱式交换机,并应具有较大的背板带宽。

19.4.7 各层交换机链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汇接层与接入层交换机之间可采用单链路或冗余链路连接; 
    2 在容错网络结构中,汇接层交换机之间、汇接层与接入层交换机之间应采用冗余链路连接,并应生成树协议阻断冗余链路,防止环路的产生;
    3 在紧缩核心网络中,每台接入层交换机与汇接层交换机之间,宜采用冗余链路连接;
    4 在多核心网络中,每台汇接层交换机与每台核心层交换机之间,宜采用冗余链路连接。核心层交换机之间不得链接,避免桥接环路。

19.3.1 网络的结构应根据用户需求、用户投资控制、网络技术的成熟性及可发展性确定。

19.3.2 局域网宜采用星形拓扑结构。在有高可靠性要求的网段应采用双链路或网状结构冗余链路。

19.3.3 网络介质的选择应根据网络的体系结构、数据流量、安全级别、覆盖距离和经济性等方面综合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数据安全性和抗干扰性要求不高时,可采用非屏蔽对绞电缆;
    2 对数据安全性和抗干扰性要求较高时,宜采用屏蔽对绞电缆或光缆;
    3 在长距离传输的网络中应采用光缆。

19.3.4 在下列场所宜采用无线网络:
    1 用户经常移动的区域或流动用户多的公共区域;
    2 建筑布局中无法预计变化的场所;
    3 被障碍物隔离的区域或建筑物; 
    4 布线困难的环境。

19.3.5 无线局域网设备应符合IEEE802的相关标准。

19.3.6 无线局域网宜采用基于无线接入点(AP)的网络结构。

19.3.7 在布线困难的环境宜通过无线网桥连接同一网络的两个网段。

19.2.1 计算机网络系统应在进行用户调查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网络逻辑设计和物理设计。

19.2.2 用户调查宜包括用户的业务性质与网络的应用类型及数据流量需求、用户规模及前景、环境要求和投资概算等内容。

19.2.3 网络需求分析应包括功能需求和性能需求两方面。
    网络功能需求分析用以确定网络体系结构,内容宜包括网络拓扑结构与传输介质、网络设备的配置、网络互联和广域网接入。
    网络性能需求分析用以确定整个网络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内容宜包括网络的传输速率、网络互联和广域网接入效率及网络冗余程度和网络可管理程度等。

19.2.4 网络逻辑设计应包括确定网络类型、网络管理与安全性策略、网络互联和广域网接口等。

19.2.5 网络物理设计应包含网络体系结构和网络拓扑结构的确定、网络介质的选择和网络设备的配置等。

19.2.6 局域网宜采用基于服务器/客户端的网络,当网络中用户少于10个节点时可采用对等网络。

19.2. 7 网络体系结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网络体系结构宜采用基于铜缆的快速以太网(100Base-T);基于光缆的千兆位以太网(1000Base-SX、1000Base-LX);基于铜缆的千兆位以太网(1000Base-T、1000Base-TX)和基于光缆的万兆位以太网(10GBase-X);
    2 在需要传输大量视频和多媒体信号的主干网段,宜采用千兆位(1000Mbit/s)或万兆位(10Gbit/s)以太网,也可采用异步传输模式ATM。

19.2.8 网络中使用的服务器应至少能够处理文件、程序及数据储存;响应网络服务请求;网络应用策略控制;网络管理及运行网络后台应用等一项任务。

19.2. 9 服务器(如CPU、内存和硬盘等)的配置应能满足其处理数据的需要,并具有高稳定性和可扩展能力。

19.2. 10 服务器宜集中设置。当网络应用有业务分类管理需要时,可分布设置服务器。

19.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物及建筑群中通过硬件和软件,实现建筑物及建筑群的网络数据通信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应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

19.1. 2 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设计和配置应标准化,并应具有可靠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

19.1. 3 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前,应进行用户调查和需求分析,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19.1. 4 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配置应遵循实用性和适用的原则,并宜适度超前。

18.14.1 电梯和自动扶梯运行参数的监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电梯、自动扶梯运行状态显示及故障报警;
    2 当监控电梯群组运行时,电梯群宜分组、分时段控制;
    3 宜对每台电梯的运行时间进行累计。

18.14.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火灾信号应设有连锁控制。当系统接收火灾信号后,应将全部客梯迫降至首层。

18.13.1 公共照明系统的监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照明系统宜采用分布式控制器,当采用第三方专用控制系统时,该系统应有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网络连接的通信接口;
    2 室内照明系统的控制器应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等功能;正常工作时,宜采用自动控制,检修或故障时,宜采用手动控制;
    3 室内照明宜按分区时间表程序开关控制,室外照明可按时间表程序开关控制,也可采用室外照度传感器进行控制,室外照度传感器应考虑设备防雨防尘的防护等级;
    4 照明控制箱应由分布式控制器与配电箱两部分组成,可选择一体的,也可选择分体的;控制器与其配用的照度传感器宜选用现场总线连接方式。

18.13.2 照明系统节能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18.13.1条3款及第18.15.5、18.15.6条的规定。

18.12.1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供配电系统下列电气参数进行监测:
    1 10(6)kV进线断路器、馈线断路器和联络断路器,应设置分、合闸状态显示及故障跳闸报警;
    2 10(6)kV进线回路及配出回路,应设置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频率显示及历史数据记录;
    3 10(6)kV进出线回路宜设置电流、电压显示及趋势图和历史数据记录;
    4 0.4kV进线开关及重要的配出开关应设置分、合闸状态显示及故障跳闸报警;
    5 0.4kV进出线回路宜设置电流、电压显示、趋势图及历史数据记录;
    6 宜设置0.4kV零序电流显示及历史数据记录;
    7 宜设置功率因数补偿电流显示及历史数据记录;
    8 当有经济核算要求时,应设置用电量累计;
    9 宜设置变压器线圈温度显示、超温报警、运行时间累计及强制风冷风机运行状态显示。

18.12.2 柴油发电机组宜设置下列监测功能:
    1 柴油发电机工作状态显示及故障报警;
    2 日用油箱油位显示及超高、超低报警;
    3 蓄电池组电压显示及充电器故障报警。

18.11.1 生活给水系统的监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建筑物顶部设有生活水箱时,应设置液位计测量水箱液位,其高、低Ⅰ值宜用作控制给水泵,高、低Ⅱ值用于报警;
    2 当建筑物采用变频调速给水系统时,应设置压力变送器测量给水管压力,用于调节给水泵转速以稳定供水压力;
    3 应设置给水泵运行状态显示、故障报警;
    4 当生活给水泵故障时,备用泵应自动投入运行;
    5 宜设置主、备用泵自动轮换工作方式;
    6 给水系统控制器宜有手动、自动工况转换。

18.11.2 中水系统的监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水箱应设置液位计测量水箱液位,其上限信号用于停中水泵,下限信号用于启动中水泵;
    2 主泵故障时,备用泵应自动投入运行;
    3 宜设置主、备用泵自动轮换工作方式;
    4 中水系统控制器宜有手动、自动工况转换。

18.11.3 排水系统的监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建筑物内设有污水池时,应设置液位计测量水池水位,其上限信号用于启动排污泵,下限信号用于停泵;
    2 应设置污水泵运行状态显示、故障报警;
    3 当污水泵故障时,备用泵应能自动投入;
    4 排水系统的控制器应设置手动、自动工况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