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不宜低于表3.3.1的规定:
表3.3.1 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

3.3.2 当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50m2时,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40W/m2~50W/m2计算用电负荷。
3.3.3
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12kW时,应采用单相电源进户,每套住宅应至少配置一块单相电能表。
3.3.4 每套住宅用电负荷超过12kW时,宜采用三相电源进户,电能表应能按相序计量。
3.3.5
当住宅套内有三相用电设备时,三相用电设备应配置三相电能表计量;套内单相用电设备应按本规范第3.3.3条和第3.3.4条的规定进行电能计量。
3.3.6 电能表的安装位置除应符合下列规定外,还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1 电能表宜安装在住宅套外;
2
对于低层住宅和多层住宅,电能表宜按住宅单元集中安装;
3
对于中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电能表宜按楼层集中安装;
4
电能表箱安装在公共场所时,暗装箱底距地宜为1.5m,明装箱底距地宜为1.8m;安装在电气竖井内的电能表箱宜明装,箱的上沿距地不宜高于2.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