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负荷分级

3.2.1 1 表3.2.1里消防用电负荷为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烟及排烟设施、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消防电梯及其排水泵、电动的防火卷帘以及阀门等的消防用电。
    2 表3.2.1中及全文中“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意为100m及100m以上的住宅建筑或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
    3 表3.2.1中及全文中“建筑高度为50m~100m且19层~34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意为19层~34层同时满足建筑高度为50m~100m的住宅建筑,如果19层~34层同时建筑高度为100 m及100m以上的住宅建筑,应按2执行;如果建筑高度为50m及以上且层数为18及以下或层数为19建筑高度低于52m的住宅建筑,均应按本款执行。
    4 住宅小区里的消防系统、安防系统、值班照明等用电设备应按小区里负荷等级高的要求供电。如一个住宅小区里同时有一类和二类高层住宅建筑,住宅小区里上述的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3.2.2 低层和多层住宅建筑一般用电负荷为三级,严寒和寒冷地区为保障集中供暖系统运行正常,对其系统的供电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