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防 雷

10.1.1 住宅建筑的防雷分类见表3。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3.0.3条强制性条文制定本强制性条款。《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3.0.3条第10款只对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的住宅建筑作出了规定,本规范在此基础上,根据住宅建筑的特性对住宅建筑的高度及层数也作出了规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居民的人身安全。


10.1.2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3.0.4条强制性条文制定本强制性条款。《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3.0.4条第3款只对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且小于或等于0.25的住宅建筑作出了规定,本规范在此基础上,根据住宅建筑的特性对住宅建筑的高度及层数也作出了规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居民的人身安全。


10.1.4 安装在室内的配电箱为室外照明及用电设备供电时,宜在电源出线开关与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装设浪涌保护器并可靠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