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气密性能设计 2019年7月4日 by akwiki·3.4 气密性能设计已关闭评论 3.4.1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外窗、外门气密性能设计指标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其外窗、外门气密性能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3.4.2 门窗四周的密封应完整、连续,并应形成封闭的密封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