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广播系统

16.2.2 一般情况下,由于民用建筑工程占地范围不大,建筑物相对集中,广播网负担范围小,采用单环路馈送功率的方式可以满足要求。

16.2.3 公共建筑中除设有线广播控制室外,往往还设有扩声控制室(如多功能厅,宴会厅等公共活动场所)。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控制室间应采取措施联络成一个整体,既可单独又可联网广播;提高了系统的灵活性和利用率。

16.2.4 广播用户分路十分重要,直接涉及系统的确定和功放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在划分分路时应注意火灾应急广播的分路划分问题,特别是与其他广播系统(如服务性广播)合用时,应首先满足火灾应急广播的分路划分要求,满足鸣响范围的特殊控制。

16.2.5 根据国际标准,功放单元(或机柜)的定压输出分为70V、100V和120V。目前,国内生产的功放单元(或机柜)也逐渐采用这样的标准。公共建筑一般规模不大,考虑安全,宜采用定压输出方式。

16.2.9 航空港、客运码头及铁路旅客站等旅客大厅内的有线广播应以语言清晰度要求为主,但很多的旅客大厅(候车、机厅)在广播时听不清楚,其主要原因如下:
    1 环境噪声高,广播声压级与其差值不符合要求;
    2 建筑声学处理不合适或存在建声缺陷,如室内混响时间太长,存在回声等;
    3 扬声器(或扬声器系统)低频量太强。
    故本条提出应从建筑声学与广播系统两方面采取措施,保证满足语言清晰度的要求。
    1 评价室内语言清晰度的指标为“音节清晰度”;
    音节清晰度=[听众正确听到的单音节(字音)数/测定用的全部单音节(字音)数]×100%
    2 依据室内语言的音节清晰度,可估计理解语言意义的程度。其音节清晰度的评价指标:
        1)85%以上——满意;
        2)75%~85%——良好;
        3)65%~75%——需注意听,并容易疲劳;
        4)65%以下——很难听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