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1 半隐框、隐框幕墙中,对玻璃面板及铝框的清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玻璃和铝框粘结表面的尘埃、油渍和其他污物,应分别使用带溶剂的擦布和干擦布清除干净;
2 应在清洁后一小时内进行注胶;注胶前再度污染时,应重新清洁;
3 每清洁一个构件或一块玻璃,应更换清洁的干擦布。
9.6.2 使用溶剂清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应将擦布浸泡在溶剂里,应将溶剂倾倒在擦布上;
2 使用和贮存溶剂,应采用干净的容器;
3 使用溶剂的场所严禁烟火;
4 应遵守所用溶剂标签或包装上标明的注意事项。
9.6.3 硅酮结构密封胶注胶前必须取得合格的相容性检验报告,必要时应加涂底漆;双组份硅酮结构密封胶尚应进行混匀性蝴蝶试验和拉断试验。
9.6.4 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板块时,不应使结构胶长期处于单独受力状态。硅酮结构密封胶组件在固化并达到足够承载力前不应搬动。
9.6.5 隐框玻璃幕墙装配组件的注胶必须饱满,不得出现气泡,胶缝表面应平整光滑;收胶缝的余胶不得重复使用。
9.6.6 硅酮结构密封胶完全固化后,隐框玻璃幕墙装配组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9.6.6的规定。


9.6.7 当隐框玻璃幕墙采用悬挑玻璃时,玻璃的悬挑尺寸应符合计算要求,且不宜超过1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