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砂浆防水层

Ⅰ 主控项目

6.3.1 砂浆防水层的原材料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材料的标准。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材料,水应采用不含杂质的洁净水。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材料配合比应有严格的计量措施。

6.3.2 砂浆防水层的排水坡度大小的确定原则是排水流畅,表面不能有积水。砂浆防水层完成后应进行蓄水和淋水试验,在防水区域内不得有渗漏现象。

6.3.3 砂浆防水层适应变形能力较差。无论是防水层与防水层之间,还是防水层与基层之间,都要求结合牢固,并连成整体,不允许出现分层、空鼓现象。

Ⅱ 一般项目

6.3.4 砂浆防水层表面密实,才能有效保证防水性能,表面不得有开裂、起砂、麻面等缺陷。防水层完成后,应及时做好养护。

6.3.5 砂浆防水层的厚度应根据不同材料、不同工程、不同施工部位而定,平均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其中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