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结构抗震设计基本要点

5.5.1 砌体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确定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总高度、承重房屋的层高、总高度和总宽度的最大比值、最小抗震墙厚度和抗震墙间距及墙段局部尺寸的限值;
    2 应根据砌体的抗震性能,确定墙体的承载力计算方法和相应的构造措施;
    3 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提高结构的延性和整体性;
    4 带有方(尖)角孔的多孔砖不宜用于地震设防区砌体结构的抗侧力墙。

5.5.2 外墙板与主体结构连接件承载力设计的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

5.5.3 墙板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应保持其整体稳定及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可靠性。